郑州市审计局是郑州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中共郑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郑州市审计局。
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党中央、
国务院,省委、
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对全市财政收支和
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
公共资金、
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及任中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
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依法履行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参与起草审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
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审计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中共郑州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等审计重大事项。向市政府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中共郑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和市政府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所辖县(市)区党委、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
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1、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所辖县(市)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
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7、市属国有企业和
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
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市委、市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8、所辖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管理,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
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
财务收支。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市级审计机构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及任中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所辖县(市)区党委、政府共同领导所辖县(市)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县(市)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县(市)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市)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指导全市审计机关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应用的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材料、
公文处理、财务、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宣传、信访、
政务公开、
后勤保障等工作;管理、监督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联系特约
审计员。
(二)人事处。组织实施全市审计系统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承办协管所辖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三)法规处。承担审计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工作,参与起草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全市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全市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
(四)计划管理督察处。负责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和管理及审计组织协调有关事项;负责办理授权审计事项及审计统计工作;负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督查及统计汇总等综合工作;承担市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大数据审计分析处。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负责在线实时联网审计监督和大数据审计工作,督促、指导全市在线实时联网审计监督和大数据审计工作的开展。
(六)政策跟踪审计处。负责对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监督和综合分析研究。负责全市审计机关政策跟踪审计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动态督导、汇总上报等工作。
(七)财政审计处。负责组织审计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审计市级财政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市级国库办理市级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审计所辖县(市)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有关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开展相关综合分析研究。
(八)行政事业党群审计处。负责市委部门、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部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的审计工作;负责市直群团组织、民主党派的审计工作。
(九)政法科教文审计处。负责市直政法部门(含直属单位)的审计工作;负责科技、教育、文化旅游等部门(含直属单位)的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对市管高校的审计工作。
(十)农业农村审计处。负责农业农村(扶贫开发)、水利、林业等部门(含直属单位)的审计工作。
(十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处。负责市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有关市级投资、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工作,开展相关综合分析研究。
(十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处。负责中心城市交通枢纽工程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有关市级投资、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工作。
(十三)金融审计处。负责市属国有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计工作;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投融资公司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计工作。
(十四)社会保障审计处。负责市政府部门和所辖县(市)区政府管理、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审计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含直属单位)的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对市管医院的审计工作。
(十五)经贸和外资运用审计处。负责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含直属单位)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和市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审计工作。
(十六)经济责任审计一处。研究拟订全市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定,负责对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组织实施有关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相关综合分析研究;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七)经济责任审计二处。组织实施有关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的审计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含直属单位)的审计工作。
(十八)企业审计处(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负责组织实施对有关市属国有企业、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计工作,开展相关综合分析研究。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 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相关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受审计机关委托,组织实施对有关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经济责任审计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负责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培训等工作。
财政监督一所:为全市财政资金规范使用提供服务。
财政监督二所:为全市财政资金规范使用提供服务。
财政监督三所:为全市财政资金规范使用提供服务。
财政监督四所:为全市财政资金规范使用提供服务。
现任领导
中共郑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郑州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刘啸峰
郑州市审计局局长:王效光
郑州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桑富强、于士营、乔德宁史枫
郑州市审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谢书明
郑州市审计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郭全民
郑州市审计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赵军
郑州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邹鹭
郑州市审计局副局长:郑理
郑州市审计局副局长:王照堂
郑州市审计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方文改
郑州市审计局三级调研员:刘兆煜
郑州市审计局总审计师:刘晓军
郑州市审计局四级调研员:王萍
工作指南
办公地址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嵩山北路10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时间:08:30-12:00,2:30-6:00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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