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ZHENGZHOU COAL & ELEC CO.,LTD. SH 600121)是经国家原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发199797号文和原国家体改委改生1997第89号文批准,由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郑煤集团公司)独家发起,以其所属米村煤矿、超化煤矿、东风电厂剥离后的经营性资产作为发起人资产,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第一家上市公司,河南省第一家上市的原中央企业。
经
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469号文和证监发字[1997]470号文批准,1997年10月28日——30日采取“全额预缴,比例配售,余款即退”的网下发行方式,在郑州以每股5.5元的价格向社会公开发行8000万公众股,同年11月13日在河南省工商局正式注册成立,公司成立初期的注册资金为3亿元,其中发起人持有
国有法人股2.2亿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73.33%,
社会公众股8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67%,公司股票“
郑州煤电”(600121)于1998年1月7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公司主营煤炭生产及销售,发电及输变电。拥有生产矿井三对(米村矿、超化矿、告成矿),
火力发电厂一座,年煤炭生产能力550万吨,发电量8亿千瓦时。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
在册员工13119人,总资产22亿元人民币。公司除“三矿一厂”外,还投资成立有北京裕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郑州煤电物资供销有限公司、
郑州煤电长城房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郑州郑煤岚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郑新铁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
公司成立初期公司
总股本为3亿股,在经过上市几年来的
利润分配和2005年公司实施综合
股改后,公司的股本总数为629,140,000股,其中:
郑煤集团公司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股份299,603,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1,457,000股,共计331,060,000股,占总股本的52.62%;社会
流通股股东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298,080,000股,占总股本的47.38%。
郑州煤电地处国家重点煤炭工业基地之一的郑州矿区,主导产品为中灰、低硫、高发热量、可磨性好的无烟煤,是优质的工业
动力煤;电厂是资源综合利用的坑口电厂。完善、高效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和营销网络,一体化的业务结构,大大提高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以技术为先导,以效益为中心,内抓管理、外树形象,逐步形成了技术先进、机制灵活、管理完善的高效率上市公司。煤、电产量连续突破记录,保持了稳定发展的良好势头。煤炭产量由1997年度的281万吨增长到2006年度的500万吨,发电量由1997年度的3.68亿千瓦时增长到2006年度的8.49亿千瓦时。
公司拥有强大的科技研发力量,目前有各级各类技术人员900余人,由该公司科技人员独立研发的豫西“三软”不稳定煤层一次采全高技术和“三软”不稳定煤层高产、高效矿井的研究成果,分别获河南省科技创新一等奖和二等奖,并在全国推广应用,其技术特点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公司主营煤炭生产及销售、发电及输变电。拥有煤炭
地质储量24157万吨,
可采储量13302万吨。煤炭产品主要是
无烟煤、
贫煤以及主要用于发电、冶金及民用的优质工业
动力煤。公司根据
国家产业政策,从实际出发,制定了“以煤为本,煤电联营,多业并举”的经营发展战略,力争建成技术先进、机制灵活、管理完善、高效运转的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08年4月16日公司公布资产重组预案,拟以15.46元/股向
大股东郑煤集团定向增发不超过4亿股,用于收购集团其他煤炭业务相关资产,郑煤集团煤炭业务将实现
整体上市。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国家原
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发[1997]97号文和原国家体改委改生[1997]第89 号文批准,由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郑煤集团公司)独家发起,以其所属米村煤矿、超化煤矿、东风电厂剥离后的经营性资产作为发起人资产,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第一家上市公司,河南省第一家上市的原中央企业。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469 号文和证监发字[1997]470 号文批准,1997 年10 月28 日—30日采取“全额预缴,比例配售,余款即退”的网下发行方式,在郑州以每股5.5 元的价格向社会公开发行8000 万公众股,同年11 月13 日在河南省工商局正式注册成立,公司成立初期的注册资金为3亿元,其中发起人持有
国有法人股2.2 亿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73.33%,
社会公众股8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67%,公司股票“郑州煤电”(600121)于1998 年1 月7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1998 年7 月7 日,郑州煤电800 万股
公司职工股上市流通。1999 年6 月4 日,经公司1998 年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以总股本3 亿股为基数每10股送3 股,另用
资本公积金转增2 股的
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
总股本由上市时的30,000 万股增至45,000 万股,其中,
国有法人股33,000 万股,占总股本的73.33%;
社会公众股12,000 万股,占总股本的26.67%。2000 年5 月23 日,经1999 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以总股本4.5 亿股为基数每10股送4 股,另用资本公积金转增4 股的
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该公司总股本由45,000万股增至81000 万股,其中国有
法人股59,400 万股,占总股本的73.33%;社会公众股21,600万股,占总股本的26.67%。2005 年8 月22 日,经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5]1382 号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5]130 号文批准,公司成功实施了
股权分置改革和定向
回购,经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流通股股东每10 股支付3.8 股
对价股份,
支付对价股份合计为8,208 万股,公司
总股本未变,社会
流通股由21600 万股增加至29,808 万股。至2005 年12 月28 日,公司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后的定向回购工作,公司股份总数由当期初的81,000 万股减少至当期末的62,914 万股。公司唯一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
郑煤集团持股数量由51,192 万股变更为33,106 万股,占总股本的52.62%;原21,600 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变更为29,808 万股,占
总股本的47.38%。2007 年8 月22 日,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申请,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华欧
国际证券有限责任为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书,公司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股东郑煤集团所持的3,145.7 万股份可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不变,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由原来的33,106 万股减少至29,960.3 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由29,808 万股增加至32,954 万股。截止2007年12 月31 日,
郑煤集团所持可流通股部分未予减持。公司的股本总数为62,914 万股,其中:郑煤集团公司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29,960.3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145.7 万股,共计33,106 万股,占
总股本的52.62%;社会
流通股股东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29,808 万股,占总股本的47.38%。由于公司的控股股东郑煤集团公司没有对外转让其持有的该公司股份,因此公司的主要
股东一直没有发生变化,仍然是
郑煤集团公司一家,共他股东皆为证券
二级市场的流通股股东。
2022年4月29日,郑州煤电发布2022年一季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10.92亿元,同比增长31.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5035.5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4636.68万元。
⑴主营煤炭行业:公司是中央直属重点煤矿企业,主要产品为中灰、低硫、高发热量的
无烟煤和
贫煤,为优质的工业
动力煤,拥有煤炭
地质储量24157万吨,
可采储量13302万吨。优质工业动力煤年生产能力在390万吨以上,将成为
电煤价格上涨的主要受益者之一。
⑵发展火电行业:公司拥有的
火力发电厂利用煤矿石发电,成本低廉,收益稳定,为资源综合利用的
坑口电厂,发电量部分上网,得到
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扶持,未来在电力缺口暂时无法弥补的情况下,该项业务有望为公司带来稳定的利润收入。
⑶区位优势突出:公司地处国内产煤大省河南储煤中心地带,原煤储量丰富,作为一种不可再生能源,
原煤在中国的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据比例高达70%,对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随着国际原油价格的不断走高,市场对原煤及其相关
衍生产品的替代性需求明显增强,有不错的市场前景。
⑷
资产重估概念:公司所拥有的主要矿井采矿权多在上市发行时从集团公司无偿获得,或被集团公司以资金方式注入,其煤炭采矿权的评估值远低于山西省目前颁布的标准,煤炭采矿权市场化使公司价值面临重估。公司主要煤种为
无烟煤和
贫煤,可采储量约3.59亿吨,预计可采年限为63年,对应采矿权粗估价值约5.09亿元,每股对应采矿权价值0.81元。
⑸新能源概念:公司以300万元设立郑州郑煤岚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占60%,未来主要经营范围为
煤层气(
瓦斯)综合开发与利用,系国家目前政策重点扶持项目。一期工程建站规模500GF-3RW
燃气发电机组2台,装机总容量1000kW,输出电压400伏,投产后,年发电能力1152万千瓦时,预计年销售收入600万元,利润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