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效峰(1916年~1993年11月1日),湖南
耒阳人,出生于贫农家庭,原名郑德风。1928年参加湘南起义。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2年转入中国共产党。1955年被授予
少将军衔。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1993年11月1日病逝于
广州市。
1932年转入中国共产党。随朱德上井冈山,任红4军10师28团司号员,1931年任10师
政治部青年干事。
郑效峰参加了中央苏区反“围剿”和
长征,在长征中负伤,罗瑞卿坚持要部队抬着郑效峰行动,才没留在当地养伤。郑效峰到
陕北后,任军委后方政治部保卫科科长。
解放战争时期,任东北民主联军7纵20旅58团政委、辽宁军区第1军分区政治部主任、第四野战军独立1师政治部主任。
1988年被中央军委授予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为第五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四军第十师政治部青年科干事,军委后方政治部保卫科科长。
解放战争时期,任东北民主联军第七纵队二十旅五十八团政治委员,辽宁军区第一军分区政治部主任,第四野战军独立第一师政治部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南军区公安第九师政治委员,
公安部队干部部部长,广东军区干部部部长,公安军内卫学校校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兵学院副院长,
湖南省军区政治委员,山西省军区政治委员。是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