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献公(?-前501年),姬姓,郑氏,名虿(chài),为春秋
诸侯国郑国第十八位第二十一任君主(前513年—前501年在位)。
(前512年)秋季,八月,下葬。
郑国的
游吉前去吊唁并送葬。
魏献子让士景伯质问游吉,说:“悼公的丧事,子西吊唁,子送葬。现在您只有一个人,是什么缘故?”游吉回答说:“诸侯所以归服
晋国国君,这是认为晋国有礼。礼这件事,就是说小国事奉大国,大国爱抚小国。事奉大国在于恭敬地按时执行命令,爱抚小国在于体恤小国的缺乏。由于敝邑处在大国之间,供应它所需的贡品,还要参与战备以防意外,难道能忘了恭敬地执行吊丧送葬的礼节?先王的制度:诸侯的丧事,士吊唁,大夫送葬,只有朝会、聘问、宴享、军事行动才派遣卿。晋国的丧事,当敝邑闲暇无事,先君曾经亲自来送葬。如果不得闲暇,即使是士、大夫有时也难于派遣。大国的恩惠,也会是嘉许敝邑对大国的常礼有所增加,而不责备它的缺乏,明白敝邑的忠诚,只是要求礼仪具备,就可以认为合于礼了。
周灵王的丧事,我们先君简公在楚国,我们先大夫印段前去送葬,他还是敝邑的下卿。天子的官吏并没有责备我们,这是由于体恤敝邑的缺乏。现在大夫说:‘你们为什么不按照过去的礼节办?’过去的礼节有隆重有减省,不知道应该按照什么。根据隆重,那么寡君年纪小,因此不能前来。根据减省,那么吉在这里了。请大夫考虑一下!”晋国人不能再质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