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赐
明朝刑部尚书
郑赐(?-1408年),字彦嘉,建宁府瓯宁县人(今福建省建瓯市小桥镇阳泽村人)。洪武十八年间进士,被授予监察御史的职务,因善待囚犯、百姓等,使得湖广等地的百姓得以安居乐业,苗、僚等少数民族也都归服。
人物生平
洪武时期
洪武十八年(1385年),郑赐考进中进士,后被授予监察御史。当时天下郡县官员多因犯罪被贬戍,郑赐曾奉命在龙江编组行伍,当时天气酷热,囚犯们都很疲惫,郑赐给他们脱去刑具,让他们租房休息,给他们接济饮食,有病便请医疗治,使他们大都活了下来。任满应当升迁,湖广布政司参议出缺,朝廷命郑赐和检讨吴文担任。两人协力除弊,百姓得以安居,苗、僚民族也都归服。母亲去世,郑赐回家守丧。守孝期满后,郑赐改任北平参议,侍奉朱棣非常恭谨。后来他又因犯罪被贬戍安东屯。到明惠帝即位后,朱棣和楚王朱桢都举荐郑赐为长史。皇上不许,把他召回任工部尚书。朱棣起兵时,他率领河南军阻挡朱棣。朱棣攻入京师后,李景隆攻击郑赐,说他的罪仅次于齐泰和黄子澄。他被逮来时,皇上说:“我对你怎么样,为什么要背弃我?”郑赐说:”我只是尽做忠臣的职责而已。”皇上笑着放了他,授予他为刑部尚书。
永乐时期
永乐元年(1403年),郑赐弹劾都督孙岳擅自毁掉明太祖朱元璋所建的寺,诏令将孙岳安置于海南。孙岳在建文时期守卫凤阳,曾毁掉寺庙取木材,用来造战舰以抵御燕军,燕军知道他有防备,便取别的路南下,所以郑赐弹劾孙岳。
永乐二年(1404年),郑赐弹劾李景隆暗中蓄养亡命之徒,图谋不轨。他还与陈瑛一同弹劾耿炳文超越本份,耿炳文上吊而死。这都是他揣测皇上所厌恶的人。祁阳县教谕康孔高上京师朝见后回去,绕道回家探视母亲,正值母亲有病,他留下侍奉达九个多月还不动身。郑赐请逮捕康孔高问罪,论罪当杖打。皇上说:“母子分别数年,一旦相见难以马上分离,何况又有病,值得同情。”命给他复官。
永乐三年(1405年)秋,郑赐取代李至刚任礼部尚书。
永乐四年(1406年)正月,西域进贡佛舍利,郑赐便请释放囚犯。皇上说:“梁武帝、元顺帝都因迷信佛教,对有罪者也不加刑,导致纪纲大坏,这岂可仿效?”同年六月初一,应有日食,但因阴云看不见,郑赐请祝贺,皇上不许。郑赐说:“宋朝极盛时期曾这么干过。”皇上说:“天下大了,京师看不见日食,不能说天下都看不见。”皇上终于没有答应。
永乐六年(1408年)六月,郑赐忧惧而死。皇上怀疑他自尽。杨士奇说:“郑赐病了几天,心里害怕而不敢要求辞职。昨天他站在左顺门,因力不支而倒地,口鼻有出气而无入气。”话没说完,皇上说:“没有你的话,朕几乎误疑了郑赐。郑赐固然是好人,可惜才华不足。”命给予祭葬。
洪熙元年(1425年),朱高炽追赠郑赐为太子少保,谥号文安。
历史评价
朱棣:赐固善人,才短耳。
张廷玉:赐为人颇和厚,然不识大体;王钝、郑赐为方伯、监司,声绩颇著。至其晚节,皆不克自振,惜夫。
史籍记载
《明史·卷一百五十一·列传第三十九》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0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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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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