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天挺(1247年—1313年),字继先,号新斋,安肃州(今河北省徐水县)人。
元朝时期大臣、文学家,太保冀国公
郝和尚拔都之子。
父和尚拔都鲁,太宗、宪宗之世多著武功,为河东行省五路军民万户。天挺英爽刚直,有志略,受业于遗山元好问.以勋臣子召见,世祖嘉其容止,诏以文学之事侍皇太子。云南建行省,除参议行尚书省事,寻擢参知政事;又擢陕西汉澡道廉访使。未几,入为吏部尚书,寻除陕西行御史台中丞、四川行省参政、江浙行省左丞,俱不赴。
元武宗即位,拜中书左丞,与宰相论事不合,辄面斥之。一日,以敷奏明允,特赐黄金百两,不受。武宗曰:“非利汝弟,旌汝敢言耳。”
元仁宗即位,诏天挺与张闾等十人共议大政,革尚书省诸弊。出为
江西行省右丞,改河南行省。召拜御史中丞。入见,首陈纲纪之要,以猎为谕曰:“御史击奸,有似鹰扬禽之,弱者易获也。其力大者,必藉人之力。不然,有伤鹰之患。”仁宗韪之。又上书陈七事,曰:惜名爵、抑浮费、止括田、久任使、论好事、奖农务本、励学养士,诏中书省施行。寻拜河南行省平章政事。时卜怜吉歹为行省丞相,待以师礼。皇庆二年,卒,年六十七。赠光禄大夫、中书平章政事、柱国、追封冀国公,谥忠定。
元好问撰《唐诗鼓吹》十卷,天挺为之注,
赵孟頫序其书,以为唐人之于诗,非好问不能尽去取之工,非天挺亦不以发比兴之蕴云。
关于郝天挺的族属,历来众说纷纭,《
元史·郝天挺传》中称他“出于(
蒙古)朵鲁别族,自曾祖而上,居于
安肃州”,因此《交城县志》及后世学者多称其为蒙古人,元史专家
方龄贵还称其为“入居内地较早已经汉化了的蒙古人”。而历史学家
陈垣先生则在其名著《元西域人华化考》中将其视为华化之西域人。事实上,郝天挺是
汉人。首先当时与郝天挺酬唱的文人学士无一称他是蒙古人,而
赵孟頫为其序之《
唐诗鼓吹》也是如此。按照元人属文惯例,如果提到蒙古人的话要特别注明“
国人”或“蒙古人”,所以郝天挺不可能是蒙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