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杜仲,湖北省
十堰市郧西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产品特点
外在感官特征
杜仲系杜仲科植物,主要分布在长江流域中游一带。郧西杜仲属
落叶乔木,源于树龄10年以上,胸径达15厘米以上的杜仲干部树皮。干皮呈卷片状,皮厚而大,厚约3~10毫米。外表面灰褐色,较粗糙,有不规则纵裂槽纹;内表面暗紫色,光滑有光泽。质脆易折,断面多细密银白色丝状物相连,长度可达2.5厘米。杜仲性温、味甘、微辛、味稍苦,嚼后有胶状残余物。
内在品质指标
郧西杜仲内含,
松脂醇二葡萄糖苷≥0.36克/百克,
浸出物≥11克/百克。
药用经济价值
据《
本草纲目》记载,杜仲性温、味甘、微辛、无毒,有补肝肾、益腰膝、强筋骨、除酸痛、安胎、治阴下痒湿、小便余沥的功效。据近代医学临床证明,杜仲对人体药用价值很高,具有“一调、二降、三抗”的作用,即调剂人体免疫功能,降血压、降血脂,抗癌、抗疲劳、抗衰老功能。
产地环境
土壤环境
郧西县境内60%以上的土地属山地
黄棕壤,土壤中性偏碱,pH值6.5~7.8,土壤有机质丰富,土质疏松肥沃。秦巴山区森林土壤疏松深厚,富有的腐植矿物质,有机质含量达到1.5左右,天然的生态环境适宜郧西杜仲生长。
水文情况
郧西县有大小河流1557条,其中30千米以上的有5条,
汉江流经该县西南9个乡镇,长125千米外,其余较大河流有
金钱河、
天河、归仙河、泥河、兰河、仙河等。这些河流中50千米2条,30~50千米12条,5~10千米以下的山沟1438条,还有毛沟小岔1941条。纵贯南北的金钱河、天河、仙河属汉江一级支流。郧西县年平均流量10.3亿方,可利用水量24.3亿方,水资源丰富。
气候情况
郧西杜仲生产区域处于华北自然区域和华中自然区域之间,是过渡地带,属于“副热带北界大陆性季风气候”。特点是:四季分明,雨量适中,日照充足,气候温和,无霜期长,严冬时间短,最适合人类生活和动植物的生长。海拔高度落差大,气候垂直变化明显,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5.4℃;年平均日照时数1847小时;年均降雨量769.6毫米,年平均气温15.4℃;极端最高温度40.4℃;极端最低温度-5.6℃;年平均日照时数1847小时;年均降雨769.6毫米;无霜期235天。产地属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域内生态环境优良,大气清新无污染,环境空气质量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Ⅰ级标准,地理环境好,积温、降水量和光照等条件,为杜仲生长形成一个良好环境。
历史渊源
杜仲作为中药材,在中国发展历史悠久。
1998年,郧西县开始进行杜仲系列产品开发,仅开发了
杜仲酒和杜仲爽系列产品,年销售收在350万元左右。
1999年,郧西县森林资源调查及退耕还林验收统计,郧西全县有杜仲面积12.77万亩,其中骨干基地10万亩(河夹黑山、蔡家场6万亩,香口元岭山3万亩,上津云岭1万亩),一般造林2.77万亩,主要分布在安家、马安、六郎、店子等乡镇。
生产情况
1997~1999年,郧西全县累计生产(销售)优质杜仲皮1320吨,叶1000吨,实现销售总收入6800万元,财政创收2010万元,年均340万元。
1998年,郧西县人工栽培的郧西杜仲面积达10万亩。
2016年,郧西杜仲种植区域总面积1158公顷,总产量2320吨,产值6800万元。
产品荣誉
2016年11月2日,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郧西杜仲”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地理标志
地域保护范围
郧西杜仲的地理标志保护的区域范围为:郧西县所辖
城关镇、
土门镇、
香口乡、
上津镇、
店子镇、
关防乡、湖北口回族自治乡、
景阳乡、
夹河镇、
羊尾镇、
涧池乡、
观音镇、马安镇、六郎乡、河夹镇、
安家乡、
三官洞林区、槐树林特场等18个乡镇(场、区)72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9°16′~110°42′,北纬32°54′~33°16′。
质量技术要求
1、产地选择:
郧西杜仲种植区域环境、水质、大气、生产条件等符合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NY/T 391-2013《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的要求。
2、品种选择:
郧西杜仲属杜仲科、杜仲属,杜仲种。特定要求:种植环境为海拔200~800米之间,土壤为pH值为5~7.5的沙壤土为宜,且要求有机质含量达到1.0以上。气候为副热带北界大陆性季风气候,即四季分明,雨量适中,日照充足,气候温和,无霜期长,严冬时间短。环境要求大气清新无污染,并严格按照郧西杜仲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种植后得到的郧西杜仲产品。
3、生产管理:
杜仲苗繁殖主要有苗条卧育繁殖法、刨土壅根繁殖法、根须切节繁殖法、种子育苗方法等,郧西杜仲则多采用种子育苗方法。整个郧西杜仲生产过程如下:
3.1、种子处理:
将种子装入塑料编织袋内,悬挂通风凉爽处,于12月下旬直接入畦播种。郧西杜仲种子于10月底采下后,悬挂存置,12月下旬用清水浸1~2天,每天换1次清水,最后一次换水时加少放
硫酸铜或
代森铵(锌)、
多菌灵,以灭病菌捞出滤至以播种时能撒开不粘手,直接入畦播种。杜仲种子寿命为1年,种子发芽率与成熟度、新鲜度关系密切,老熟的种子发芽率低,春播发芽率则更低。
3.2、入畦播种:
3.2.1、整地施肥:选择沙田或沙壤田,播前反复耕耙2~3遍。在最后一次耕耙前肜复合肥“打茬口”。做成1米畦,掏淆20~25厘米深,沟内施圈肥或撒复合肥及菜饼,也可用人畜尿粪打底,覆土低于畦面1.5~2厘米。
3.2.2、种入畦:在施有基肥的沟内按5厘米间放1粒种子或稀稀匀匀地撒在沟内,过密者则拣起另摆稀处。覆草木灰混和土或细土1.5~2厘米。畦上顺沟向平铺稻、茅草保温。盖草不必过厚,以免苗齐后掀草时顺势带出幼苗。
3.2.3、灭鼠治虫防病:稻草盖畦后,招引老鼠极快,老鼠咬吃杜仲籽极为严重。必须即时做好灭鼠工作。苗出土的15~20天前,要做好防虫措施。苗基本出齐即掀去稻草、茅草,再撒一次草木灰和细土。干瘪籽或因杜仲结籽灌浆期遇旱,其籽内肉呈黑色,不要有“铺铺看”的侥幸心理,更不要和壮实籽一块育苗,以防壮实籽出苗后感染上立枯病。
3.3、苗期管理:
3.3.1、间苗:出苗过密的幼苗间出另行移栽,使其保持株距8~10厘米左右,以苗基本出齐后开出真叶前移栽为佳,未开真叶其根部几乎无须根。在阴天或傍晚用硬竹片轻轻挑出(尽量带泥),随挑(一把)随栽,栽后浇水,7~10天后用腐熟的极淡人尿粪或尿素点裕浇肥1次。
3.3.2、绿色防控保苗:在整个苗期,要防治蝗虫和随后招引来的吉丁虫、天牛等害虫。一是草覆盖技术防治病虫害、改良土壤结构。二是利用鸡树共生防治害虫。三是利用物理方法防治害虫,利用黄板诱粘和杀虫灯诱杀害虫。
3.3.3、拔草松土:幼苗出土后见草就拔,防止草荒;4片真叶后就要松土锄草。早锄能提高地温,抗衡病源,开始1~2遍时要浅松,整个苗期松土锄草4次,8月份高温期只拔草不松土。
3.3.4、施肥:苗期施肥要“少吃多餐”,以农家肥为好,还可在雨天撒尿素,每亩每次用量4~5千克。苗高40厘米后,每隔15~20天即可轻撒1次尿素。杜仲苗秋期猛长,肥料跟上,大者当年可长100~110厘米高,即可培养出优质苗木。
3.3.5、移栽:移栽在春天进行,移栽地要全面翻耕,挖直径约70厘米,深70厘米的坑,坑内施入优质农家肥,每亩施肥量1000~1500千克,株行距1.50×2米,选择苗高100厘米左右的无病苗,边起苗边移栽。
3.4、田间管理:
3.4.1、中耕除草:移栽当年一般中耕3~4次,以后可适当减少次数,结合中耕除掉田间杂草。
3.4.2、追肥:每年春季萌芽前和落叶后各施农家肥1次,每亩追施优质厩肥2000~2500千克。
3.4.3、灌水:灌水次数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而定,降水量大于600毫米地区,正常年份可不灌水,降水量小于600毫米地区,应灌3~4次,萌芽前,新梢生长期、休眠期各灌1次,剥皮前3~5天灌1次,灌水要结合追肥进行。
3.4.4、病害防治:郧西杜仲抗性较强,病害基本很少发生,主要防治虫害,一般使用物理防治,采用黑光灯、糖醋液、杀虫板、杀虫灯等方法灭杀害虫。
3.5、采收加工:
3.5.1、采收:郧西杜仲种植10~15年以上才能开始剥皮,剥皮于4~6月进行。用锯子齐地面锯一环状口,深达木质部,向上间隔80厘米处再锯第2道环状口。在两环状口之间纵割一切口,用竹片刀纵切口处轻轻剥边,使树皮与木质部脱离。
3.5.2、加工:剥下树皮用开水烫后,层层紧实重叠平放在麦草垫底的平地上,上盖木板,加重物压实,四周用草围紧,使其发汗,7天左右,内皮呈暗紫褐色,取出晒干,刮去粗皮即可。
3.6、生产记录要求:由郧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牵头,聘请十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指导、信息服务、质量检测等工作。建立健全生产与营销档案记录,以备查阅。
郧西杜仲种植的质量安全指标执行《郧西杜仲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控制规程》标准规定。
专用标志使用
郧西杜仲专用标志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实行公共标识与地域产品名称相结合的标注制度。郧西杜仲专用标志的使用具体依据《
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执行: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持有人“郧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②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明确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郧西杜仲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等)
②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4、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6、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