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772年~846年),汉族,字乐天,晚年又号
香山居士,我国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是中国文学史上负有盛名且影响深远的唐代诗人和文学家,他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
诗魔”和“
诗王”之称。官至
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
长恨歌》、《卖炭翁》、《
琵琶行》等。
白居易故居纪念馆坐落于洛阳市郊。白园(
白居易墓)坐落在洛阳城南琵琶峰。
白居易生于“世敦儒业”的中小官僚家庭。生地郑州新郑(今河南新郑县)。11岁起,因战乱颠沛流离五、六年。少年时读书刻苦。
贞元十六年(800)中进士,十八年,与
元稹同举
书判拔萃科。二人订交。以后诗坛元白齐名。十九年春,授秘书省校书郎。
元和元年(806),罢校书郎,撰《策林》75篇,登“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授县尉。作《
观刈麦》《
长恨歌》 《池上》。
元和二年回朝任职,十一月授
翰林学士,次年任左拾遗。四年,与
元稹、
李绅等倡导
新乐府运动。五年,改京兆府户曹参军。他此时仍充翰林学士,草拟诏书,参与国政。他能不畏权贵近臣,直言上书论事。
元和六年,他因母丧居家,服满,应诏回京任职。十年,因率先上疏请急捕刺杀
武元衡凶手,被贬江州(今江西九江)司马。
次年写下《
琵琶行》。开始“吏隐”,在庐山建草堂,思想从“
兼济天下”转向“
独善其身”,闲适、感伤的诗渐多。元和十三年,改忠州刺史,十五年还京,累迁中书舍人。因朝中朋党倾轧,于长庆二年(822)请求外放,先后为杭州、苏州刺史,颇得民心。
会昌二年(842)以刑部尚书致仕。在洛阳以诗、酒、禅、琴及山水自娱,常与
刘禹锡唱和,时称刘白。会昌四年,出资开凿龙门八节石滩以利舟民。75岁病逝,葬于
洛阳龙门香山琵琶峰,
李商隐为其撰写墓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