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2月10日长寿县
公安局成立,12月18日,长寿县公安局改称长寿县
人民政府公安局,驻地设在长寿县城内原
国民政府新监狱;公安民警由人民解放军二野兵团,
西南服务团南下干部以及地下党等29人组成。首任局长白江随刘邓首长进军大西南,转到地方工作,系二野三兵团十一军三十二师九十四团政治处直工股长。1955年10月,长寿县人民政府公安局更名长寿县公安局。2001年12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长寿撤县设区,2002年4月9日正式挂牌,长寿县公安局更名为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
内设机构
局机关单位:(办公室、指挥中心、政治处、行政管理科、纪委、督察室、法制科)。
长寿区公安局业务部门:(刑警支队、经侦支队、治安支队、交警支队、禁毒支队、巡警支队、
110处警队、消防支队、户政科、科技通信科、出管办、看守所、拘留所、强戒所、森林警察支队)。
区局派出所:(凤山
派出所、河街派出所、关口派出所、桃花派出所、晏家派出所、朱家坝派出所、江南派出所、邻封派出所、但渡派出所、云集派出所、长寿湖派出所、双龙派出所、龙河派出所、海棠派出所、云台派出所、石堰派出所、葛兰派出所、新市派出所、渡舟派出所、八颗派出所、洪湖派出所、万顺派出所)。
简介
重庆市
长寿区公安局是重庆市长寿区
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全区
人民警察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其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掌握本区社会治安状况,协助党政部门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民警队伍建设、管理和教育工作;指导、检查、监督本区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指导本区各级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治安、刑事案件的侦察工作,组织、协调和侦破、处置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领导本区林业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依法监督并指导
机关、
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保卫部门的建设;负责对经济民警、
保安员的管理和业务指导;依据公安业务负责出入境管理和
外国人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治安、户政、
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指导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维护
交通秩序,保障
道路交通的畅通;负责
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组织灭火救灾;负责
预审工作和
看守所、
拘留所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来长寿区的党和国家
领导人、重要
外宾以及市主要
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
计算机管理监察、社会
公共安全技术
防范等。
历史沿革
公安局成立
1949年12月2日,长寿解放。12月10日,
中共长寿县
委员会成立,长寿县
公安局也同时产生。12月18日,长寿县
人民政府成立,长寿县公安局改称长寿县人民政府公安局,
机关驻地设在长寿县城内原国民政府新
监狱,治安股设在原伪警察局。公安民警由人民解放军二野
兵团、西南服务团南下干部以及
地下党等29人组成。首任局长白江随刘邓首长进军大西南,转到地方工作,系二野三兵团十一军三十二师九十四团政治处直工股长。长寿县人民政府公安局设有秘密室、侦察股、治安股、审讯股、经保股、看守所,同时成立了河街
派出所和河街检查站。
更名
1955年10月,长寿县人民政府公安局更名长寿县公安局。
2001年12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长寿撤县设区,2002年4月9日正式挂牌,长寿县公安局更名为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
现有民警
长寿区公安局现有在编民警489名(中共党员408名,共青团员45名;大学文化252名,大专文化205名,中专、高中文化25名,初中以下6名),其中现职正处级领导10名,现职副处级领导8名,非领导职务正处级5名,副处级37名,主任科员154名,副主任科员58名,科员115名。内设机构区局机关6个,即:办公室13人、指挥室6人、政治处9人、纪委(监察、督察、审计)4人、行管科10人、法制科11人(局机关含局领导共62人,占全局民警12.6%);实战单位13个,即:交警支队(副处级)49人、刑警支队(副处级)55人、国保支队9人、经侦支队12人、治安支队17人、禁毒支队8人、巡警支队19人、户政科6人、110处警队6人、出管办2人、看守所22人、强戒所6人、拘留所6人(实战单位共217人,占全局民警44.3%);派出所22个(211人,占全局民警43.1%)。
素质建设
2005年,长寿区公安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全国二十公市一公会议精神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建设平安长寿、全力打造三地一中心开创了良好的治安环境。全局干警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广泛开展了三个
文明建设和大练兵活动,不断提高了全局民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创新意识。在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中,实现了刑事发案有所下降,破案绝对数和打击人数上升的一降两升目标。在严格治安管理中,实现了治安案件下降、交通事故下降、火灾事故下降和治安灾害事故下降的良好局面,确保了全区人民平安吉祥和生活安康,为长寿的社会政治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突出贡献。
历任局长
首任局长白江(1949年--1954年)。
第二任局长梁吉陆(1954年--1956年)。
第三任局长邹和仁(1956--1978)。
第四任局长李再明(1978--1984)。
第五任局长阳光明(1984年2月--1984年12月)。
第六任局长邹化才(1984年12月--1986年12月)。
第七任局长戴燮林(1986年12月--1993年3)。
第八任局长游智明(1993年3月--2003年3月)。
第九任局长叶和平(2003年4月至2015年3月)。
第十任局长李建强(2015年3月至今)。
现任领导
涂庆 局长
叶和平局
党委书记;主持全面工作,主管办公室、指挥室。
肖黄局党委副书记、
政委;主管思想政治工作,分管政治处、纪委(督察、监察、审计)、国保支队、禁毒支队、出入境管理科。
徐鲜华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治安支队、巡警支队(110处警队)、户政科、“三基”办、派出所及保安公司。
汪克家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消防支队、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信访科,协助局长联系武警中队。
贺楠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协助政委分管思想政治工作、党务工作、政治处、工会。
袁小平刑警支队支队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