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县人民政府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曾经设置的行政机关,曾是福建省
泉州市
金门县的地方
国家行政机关,管辖区域只有中国大陆实际控制的金门县
大嶝岛、
小嶝岛和
角屿。
建制沿革
背景
1949年9月9日,
金门县划归
福建省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同年10月9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占领金门县的大嶝乡,包括
大嶝岛、
小嶝岛和
角屿,晋江地区将其委托
南安县代管。
1949年11月,中共
晋江委员会、
专员公署正式任命陈奕东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任金门县县长,但并未设置金门县人民政府。由于
朝鲜战争爆发,解放金门一事被暂时搁置,陈奕东也因此被调任其他职务。
1950年4月,中共金门县工作委员会撤销,所属大嶝区划归南安县,成为南安县第12个
县辖区。金门县及南安县隶
泉州行政督察专员公署。9月,改晋江区专员公署。
1953年12月,中共晋江专区委员会决定,由梁新民任金门县长,兼南安县副县长,
刘基固任中共金门县工委书记。
1954年11月,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届二次会议在
福州召开。代表们专门就金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当时的省领导还就金门代表的组成向大家作了说明,由于金门还没有解放,无法选举金门代表,因此暂时指定了两名在南安县政府工作的同志任金门代表。后来,这两人实际上担任了金门县政府办的秘书,主要负责处理与金门有关的工作。11月23日,《
福建日报》正式公布福建省
人大的任命决定:梁新民任金门县长,刘基固任中共金门县工委书记。
成立
1955年5月,
福建省人民政府正式宣布成立金门县人民政府,隶属晋江专员公署,大嶝区归金门县管辖。因金门还没解放,大嶝区仍由南安县代管。金门县人民政府虽然成立了,但事实上还是个空架子,由于梁新民担任着南安县副县长,金门县政府办公地点就设在南安县政府大院内。
1956年6月,南安县将原16个区、219个乡、镇,调整为9个区、95个乡镇,仍置大嶝区不变。
1958年2月开始,南安县开展“工农业生产大跃进运动”,全县进一步
精简机构,即撤区并乡,保留代管的金门县大嶝区不变。
1958年年底,南安县从石井公社划出大嶝、小嶝、成立大嶝公社,实现了“政社合一”。
1961年8月,南安县恢复
区公所基层建制,把14个公社改为11个区公所,仍设大嶝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5年5月,南安县
健全农村人民公社新体制,撤销区公所,调整为公社,大嶝人民公社照旧。
1967年6月,金门县及南安县属晋江专区军事管制委员会。
1968年9月,金门县及南安县属晋江专区
革命委员会。
1970年12月,晋江专区革命委员会决定,将金门县的大嶝公社划归
同安县管辖。
1971年3月,大嶝公社正式划归同安县管辖。
历任领导
历任书记
1953年12月,中共晋江委员会决定,刘基固任中共金门县工委书记。1954年11月23日,《
福建日报》正式公布福建省人大的任命决定,刘基固任中共金门县工委书记。
刘基固简介:
刘基固,福建省
晋江县东
石塔头村人。民国十六年(1927年)9月27日(农历九月初二)出生于一个贫苦
农民家庭。民国三十年(1941年)9月参加中国共产党组织。
新中国成立时,21岁的刘基固被任命为晋江县七区区长。后历任
永春县土改队临时区委书记兼区长、晋江县副县长、县长、中共晋江县委副书记,兼任金门县县长。1958年1月,入省委党校“反
地方主义”学习班。1960年7月,重新分配工作,先后调福建省展览馆、
福建省博物馆。1963年1月平反后,历任共青团
福建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副书记,当选为共青团中央委员,晋江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县委副书记、
福建省革命委员会外事组副组长。1977年6月28日逝世。1986年2月3日,得到昭雪彻底平反。
历任县长
1949年11月,中共晋江委员会、专员公署正式任命陈奕东为新中国第一任金门县县长,并未设立金门县人民政府。由于朝鲜战争爆发,解放金门一事被暂时搁置,陈奕东也因此被调任其他职务。
1953年12月,中共晋江专区委员会决定,由梁新民任金门县人民政府县长,兼南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956年,梁新民调任晋江专区侨务局长。后来又出任晋江地区医师学校校长,一直到1965年。但在此期间,其金门县长职务始终没有被免去。在“文化大革命”时期依然继续“留任”。1979年离休。
梁新民简介:
民国七年(1918年)6月,出生于福建省
南安县。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就读于
漳州龙溪简师,同时,参加地下党外围组织——读书研究会。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6月,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并于7月被任命为南安县翔云乡党小组组长。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4月,率领游击队及抗徵队三百馀人,发动武装暴动,解放了翔云乡等地。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任边区军事委员会和边区游击大队主任;解放后,先后任南安第二区人民政府的副区长、中共南安县委委员和南安县副县长。1954年11月,任新中国第二任金门县长。1956年,转任晋江专区侨务局长等职。1979年离休。1985年,落实厅级离休干部待遇。2003年11月30日,因病不治逝世,享年86岁。
驻地
金门县人民政府成立后,寄驻在南安县人民政府大院内,南安县政府机关设在
溪美镇建安山山坡,沿用民国时期的县署,直至1949年上半年,县署
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等建筑物仅有1000多平方米,多系砖石
土木结构的平房,只有一座建元楼,为县长办公之用,附建于中山堂的三间小阁楼,作为县署机要重地。1955年开始,逐步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至1968年,建成县人民政府办公楼、礼堂、宿舍、食堂等共7座。其中4座为二层楼,3座为平屋,建筑面积达3000多平方米,均为
水泥砖木结构。1968年8月,南安县革命委员会(1981年改称南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地点搬迁到普南山左仑和中共南安县委
合署办公。原建安山的县革命委员会办公处改建为南安县第一
招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