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閏)餘分之月,五歲再閏也。戴先生原象曰:日循黃道右旋,邪絡乎赤道而南北,凡三百六十五日。小餘不滿四分日之一,日發斂一終,月道邪交乎黃道,凡二十七日。小餘過日之半,月逡其道一終,日月之㑹,凡二十九日。小餘過日之半以起朔,十二朔凡三百五十四日,有奇分而近。歲終積其差數置閏月,然後時序之從乎日行發斂者以正。故堯典曰: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閏月正四時成歲,言六日者舉成數。玉裁按:五歲再閏而無餘日。告朔之禮,天子居宗廟,閏月居門中,从王在門中。周禮:閏月王居門中,終月也。此說字形也。周禮大史:閏月詔王居門終月。注謂:路,寢門也。鄭司農云:月令十二月分在靑陽、明堂、緫章、堂左右之位,惟閏月無所居,居於門,故於文,王在門謂之閏。玉藻:天子端而朝日於東門之外,聽朔於南門之外,閏月則門左扉,立於其中。玉裁按:古路寢、明堂、大廟、異名而實一也,當云告朔之禮,天子居明堂。如順切。十三部。
〔古文〕𥹿《
广韵》如顺切《
集韵》《
韵会》《正韵》懦顺切,𠀤音润。《
说文》馀分之月,五岁再闰。告朔之礼,天子居宗庙,闰月居门中。从王,在门中。
周礼:闰月,王居门中,终月也。《史记·五帝纪》黄帝起消息,正闰馀。《易·
系辞》归奇於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注》凡闰,十九年七闰,为一章。五岁再闰者二,故略举其凡也。《疏》归奇於扐,以象闰者。奇为四揲之馀,归此残奇於所扐之策而成数,以法象天道。归残聚馀分而成闰也。五岁再闰者,凡前闰後闰,相去大略三十二月,在五岁之中,故五岁再闰。《书·尧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疏》斗之所建是为中气,日月所在斗指两辰之闲,无中气,故以为闰也。《谷梁传·文六年》闰月者,附月之馀日也,积分而成于月者也。
又《
正字通》皇极经世曰:一岁之闲,六隂六阳,三年三十六日,故三年一闰。五年六十日,故五年再闰。天时地理人事三者,知之不易。注:一岁中,常数退六日为隂,进六日为阳,所以置闰。
又𨻰氏曰:
古历,十九岁为一章。章有七闰,三年
闰九月,六年闰六月,九年
闰三月,十一年
闰十一月,十四年
闰八月,十七年闰四月,十九年闰十二月。若于後渐积馀分,大率三十二月则置闰,每月三十日馀,以日月会为一月,则每月惟二十九日馀。每月参差,气渐不正,但观中气所在,以为此月之正,取中气以为正月。闰前之月,中气在晦。闰後之月,中气在朔。无中气则谓之闰月也。闰法,详黄瑞节说,及
章岁积日图,此不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