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简称阿勒泰地区
行署),由原阿勒泰地区革命委员会于1979年3月改组成立,是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原则由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管辖,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直接管辖。地区
行署驻
阿勒泰市。
1949年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原阿山专员公署经改组后改名为“阿山区
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0年,阿山专区各县在“三区”政权基础上,相继成立了县人民政府;其中,青河县居民大多流散外地,故未成立县人民政府,暂作为一个区由
富蕴县代管,至1951年3月正式成立
青河县人民政府。
1950年10月,阿山区行政督察
专员公署改为阿山区专员公署。1954年2月
承化县改为阿勒泰县,阿山专员公署即改为新疆省人民政府阿勒泰专员公署,是
新疆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成立后,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管辖。
“
文化大革命”中,1967年,阿勒泰
专署机构瘫痪,阿勒泰军分区即成立生产办公室代行专署职权;1969年10月,
阿勒泰专区革命委员会成立,为党、政合一的地区领导机构;1971年1月,又改为阿勒泰地区革命委员会。“文化大革命”结束后,1979年3月,
阿勒泰地区革命委员会改为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