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传法,男,
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法律系副主任,
硕士生导师。1969年出生,政治面貌:群众,
安徽人。在读研究生:硕士6人导师寄语:眼界高时无物碍、心源开处有波情。他的课以信息量大、启发性强、紧跟学科发展前沿而给学生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为人师表、严于律己,所授民法课程被认定为“免检”课程。
1、“一次失败的尝试:评孙英权利义务新探”,载于胡旭晟主编《
湘江法律评论》第2卷(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4、“被忽略的社会事实——行为能力、心智、年龄及其他”,载于《
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