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盛芳,。原居白兔潭黄甲村,后迁浦口河泉。父早逝,家贫寒。年少从兄学砌工,因善于吸取他人所长,技术日精。清
光绪二十二年(1896),经文俊铎推荐去安源矿务局。值安源煤故建造高近20丈烟囱,尚无人建造成功。陈观察他人失败教训,改进施工方法,逐得建成,受到矿务局总办张韶甄、德籍工程师赖伦赏识。此后,路矿所需厂房、烟囱,均由其承包建造,所得甚厚,遂大量购置田产、房产。家业既富,逐返乡。
县城
渌江桥,原石墩木梁,民国7年(1918),北军纵火烧毁。13年,陈捐银洋3。4万元,田租250石,倡修渌江桥,全县集银洋20余万元,推傅熊湘为主修,制定建桥工程规划,改建麻石拱桥,定桥扯于旧桥上游约50米处。陈盛芳任工程经理,组织施工,指挥监督,虽、酷暑严寒不懈。次年10月竣工。桥长186.7米,宽8米,高13.4米。中有侧桥,通状元洲。
民国25年,投资银洋万余元,创办
醴陵电气公司,县城始有照明用电。29年,在浦口木梓市独资创办盛芳小学。31年11月,在城东狮子坡,购地22.2万平方米,兴建东方初级中学,另捐田租1052石为办学常年经费。教育部颁给“兴学育才”一等奖状。33年,日这陷醴,东方中学校舍毁坏殆尽。光复后,又捐资在原址重建校舍。还先后在白兔潭崇德渡口、赖家渡口等处修建块石码头,两岩建茶亭,方便行人。对乡梓老弱病幼、孤寡残疾时有救助。35年12月12日(农历十一月十九日)病逝,葬于西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