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锦秀
越共第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
陈锦秀(越南语:Trần Cẩm Tú,1961年8月25日—),又译为陈锦绣,男,京族,越南河静省香山县山平乡人,于1990年3月10日加入越南共产党,政治理论学士水平,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越共第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
人物履历
1979年10月—1983年11月,在原义静省香山林厂当工人;
1983年12月—1988年11月,原河山平省春迈林业大学学生;
1988年12月—1995年3月,任河静省香山林厂干部;
1995年4月—2004年6月,历任河静省香山林业服务公司下属机构副室长、室长;党委副书记、副经理;党委书记、经理;
2004年6月—2007年7月,历任河静省香山县委副书记、县人民委员会主席;河静省委委员,香山县委书记,越共第十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河静省常委,香山县委书记;
2007年7月—2009年2月,任越共第十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河静省委常委,省委检查委员会主任(期间:2009年1月,在越共第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当选中央检查委员会委员);
2009年3月—2011年2月,任越共第十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中央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央检查委员会机关党委书记(期间:2011年1月,任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副主任);
2011年2月—2011年7月,任越共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检查委员会副主任;中央检查委员会机关党委书记;
2011年8月—2015年2月,任越共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太平省委书记;第3军区军事党委执委会委员;太平省军事党委书记(期间:2015年1月,在越共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当选中央检查委员会委员、副主任);
2015年2月—2016年2月,任越共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检查委员会副主任;
2016年2月—2018年5月,任越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检查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央直属机关党委常委;中央检查委员会机关党委书记;
2018年5月9日,在越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当选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并兼任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2018年6月—2021年1月,任越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2021年1月—2021年4月9日,任越共第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2021年4月9日,任越共第十三届中央书记处书记;
2021年4月10日,任越共第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2021年6月,当选越南第十五届国会代表;
2024年10月,担任越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
担任职务
越共第十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越共第十二届中央书记处书记(自2018年5月)、第十三届中央书记处书记(自2021年4月);越共第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共第十二届、第十三届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越共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副主任;越南第十五届国会代表;
任免信息
2018年5月12日,越南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在首都河内闭幕。会议同意任命越共中央委员、第十二届中央检查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陈锦秀为第十二届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会议同意补选越共中央委员、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陈青敏和越共中央委员、第十二届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锦秀为第十二届中央书记处成员。
2024年10月25日,在越共中央总部,越共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举行仪式,向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锦秀同志颁发担任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任命决定,接替已被国会选举担任国家主席职务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梁强同志。
外事活动
2023年11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在北京同越南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锦绣举行会谈。
2023年11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在北京会见由越南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锦绣率领的代表团。
2024年6月4日上午,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中央反腐败反消极工作指导委员会副主任陈锦绣在越共中央总部与由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中央反腐委员会主任、国家监察总署署长坎潘·彭玛塔率领的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检查委员会高级代表团举行会谈。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30 17:15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