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引领法学研究的正确方向,促进我省法学理论研究的繁荣和发展,推进依法治省方略的实施,省委政法委、省社科联、省法学会决定在全省法学界开展评选“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活动。
1、坚持以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指导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工作;坚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的原则;坚持法学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法学研究相结合。
评选活动由省委政法委、省社科联、省法学会联合成立评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法学会研究部,具体负责评选组织工作。
对荣获“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的人员,在
陕西省法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由三家单位共同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