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采购
一些金额小、零散的采购行为
零星采购指的是一些金额小,零散的采购行为。根据各企事业单位不同的管理层级、管理权限与管理范围,数额可以界定在从几百元到几万元不等。
采购特点
零星采购的特点:所购买的物品不在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属于比较特殊需求商品,且商品单价较低,用量单一,多为一次性购买商品,没必要经集中采购的庞大流程来制约价格,购买总价一般在5万以上20万元以下(各单位根据级别不同,所限制金额自定)。
举例说明:例如某单位机房因数据备份需要购买“数据库磁带”一批,用于专用磁带机备份使用。因一次只需购买60盘,单价约1500元。总价需10万元。即可零采。
原因:1、购买60盘数据带足够某单位用2年。
2、单价1500元属于低值易耗品,但总价超过最低5万标准。
3、2年后数据带可能已经停产,或价值变化较大,没必要集中采购。
相关法规
根据《天津市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要求,小额零星采购的实施范围为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台式计算机等品目,可采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和网上商城采购三种采购形式。。
预防腐败
信息经济学认为,由于存在不完全信息信息不对称导致市场参与者的信息差别,出现信息拥有者的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的情况是不可避免,需要作为管理者的政府来弥补市场的缺失。例如,政府采购部门是政府采购的独家执行者并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如果不强化管理必然会为财务腐败创造机会。因此,强化采购的管理,一方面要在体制上构建管理、执行、监督机构互不隶属、没有其他制约关系的分权格局,以使各个部门、机构地位平等,互相之间敢于开展监督,从而确保制约有力,监督到位,避免一权独大。另一方面,可以在机构设置上单独设置零星采购办,由专人负责,以达到积沙成塔的节约目的。
参考资料
天津小额零星采购再提速.中国政府采购网.2018-01-23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21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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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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