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禹,祖籍河东
平阳(今
山西临汾),霍光之子,生长于长安。汉
昭帝时,任
中郎将,与昆弟、侄子为朝官、
给事中,亲党连体,根植于朝廷。父亲霍光将死,拜右将军,迁
大司马,无印绶,削去兵权。面对兄弟亲党逐渐调任外官,日见削黜,心怀怨恨,阴谋反叛,被汉宣帝发觉,坐罪腰斩。
霍光去世前,让儿子霍禹接了自己的班。霍禹有一项重要的权力,叫“领尚书事”,掌握了这项权力,就可以帮皇帝处理政务,所有大臣给皇帝的上书,都会先通过霍禹,霍禹觉得合适的才给刘病已看。这样一来,大臣就算对霍家不满,也不敢写奏疏弹劾。
西汉宣帝时,大将军霍光执掌朝政,霍氏家族倚仗他的权势,骄横跋扈,多行不法之事。霍光死后.宦帝削夺霍氏亲属的官职和兵权,任用丞相魏相与亲信外戚许氏、史氏子弟,引起霍家的不满。地节四年(公元前66年)七月,霍光夫人霍显与其子霍禹、霍山及霍氏女婿度辽将军范明友、长信少府邓广汉、中郎将任胜、骑都尉赵平和霍家监奴冯子都等谋议,准备请孝昭太后置酒宴,请丞相魏相、许氏,史氏等赴会,席间诈称奉太后旨意将他们斩首,再废黜宣帝,立霍禹为天子。约定后未发动。被男子张章所举报,霍云、霍山、范明友畏罪自杀,霍显、霍禹、邓广汉等人被捕,经审汛,论以谋为大逆罪,判处霍禹腰斩,霍显和霍氏诸女、兄弟斩首弃市。与此案相连坐而受到诛灭的有数千家。宣帝皇后霍氏被废黜,贬处昭台宫。事后又宣布受霍氏欺骗、连累有罪的官吏,只要是未被逮捕仍然在职者,一律放除其罪过,继续任职,不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