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记·三王世家》:“维六年四月乙巳,皇帝使御史大夫汤庙立子闳为齐王 。曰:於戏,小子闳 ,受兹青社!”
司马贞《
史记索隐》:“
蔡邕 《独断》云:‘皇子封为王,受天子太社之土,若封东方诸侯,则割青土,藉以白茅,授之以立社,谓之茅土。’ 齐在东方,故云青社。”
晋·
潘岳《扬荆州诔》:“君以兼资,参戎作弼,用锡土宇,膺兹显秩。青社白茅,亦朱其绂。”
李善注引《尚书纬》:“天子社,东方青。”
夏竦《颍州莲华漏铭》:“君未几作藩青社,建兹漏于白楼。”
元·
袁桷《韩威敏公家传》:“ 山东连岁大扰,入于汴 ,复归临朐 ,又复还青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