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俸税是
纳税人为在香港工作所赚取的入息所缴交的税款。政府会对薪俸税纳税人提供各种
免税额,扣除免税额后会按一个累进的
征税率征税。惟所征收的薪俸税款,不会超过按标准税率(即未扣除免税额的应课税入息的某一个固定百分比)所征收的税款。
物业税是纳税人为在香港持有物业并出租赚取利润所缴交的税款。只持有物业不须缴交物业税,但仍须缴交
差饷(部分物业更须缴纳地租)。
个人入息课税是指为需要同时缴交
薪俸税、
利得税及/或
物业税的
纳税人所提供的一项税务宽减。税务局会对选择个人入息课税的人士的所有收入(即薪俸税、利得税及/或物业税所列明的各种应课税收入)合并,并以薪俸税税率课税,并享有薪俸税列明的免税额。因利得税及物业税不可享有薪俸税免税额,并以一个固定税率课税,薪俸税则有一个
累进税阶(最初的税阶税率非常低),并享有各种薪俸税免税额,选择个人入息课税可以令所有入息一并当作薪俸税处理,因而减低税项。
差饷是香港的一种
地税,是香港政府为香港境内地产物业征收的税项。除差饷外,按土地契约的不同,土地使用者另须缴交地税或按《
中英联合声明》的规定向政府缴纳
地租。此等税种由差饷物业估价署(差饷及地租)和地政总署(地税)征收。
香港一般不征收商品税,但
烈酒、烟草、
碳氢油及甲醇例外。入口或于香港制造此等商品均须缴税。此等税种由
香港海关征收。
飞机乘客离境税是旅客使用
香港国际机场或以直升机从
港澳码头离境时需缴交的税项,此税项已包括在机票价格内。以海路从港澳码头、中港码头或
屯门码头离境的旅客亦有类似收费,但不归类于税项中。
因政府鼓励市民使用
公共交通工具,减低汽车增长,汽车首次登记时须向政府缴交车辆首次登记税。
1999年,香港曾经有某政党提出,因为北上消费的香港人众多,因此建议加设陆路
离境税, 是为香港库房开源之战略,惟最后不了了之。
2006年,香港政府推出
税制改革文件,其中一项重要改动为开征商品及服务税。根据咨询文件,税率将会为5%,库房收入因而增加300亿港元,但政府亦会推出各项减税措施。香港政府谓此税项可扩阔税基,避免少数人缴交大部分税项;但市民普遍反对开征此税项,谓此税项劫贫济富,加重升斗市民的负担,对一向不用缴交
薪俸税(因入息完全被免税额抵消)的低收入人士更为不利。因市民强烈反对,故政府搁置考虑此税项。
娱乐税为一种间接税,主要收入来源来自电影院,税款为戏票费用的10%。香港政府约于1993年至1994年废除娱乐税。
遗产税为一种
直接税,遗产超过65万港元的身故人士均须缴交。香港政府于2006年2月11日起废除遗产税。
针对化妆品及药物的
商品税约于1990年代初废除。而多种
酒精饮料(包括葡萄酒、啤酒及非烈酒)等的商品税,则于2008年2月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