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灯舞
梅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马灯舞俗称“打马灯”,属客家人独特表演艺术的传统舞蹈,也是兴宁大坪流行最早最广的民间舞蹈艺术品种,各乡村都有自己的马灯舞团。
简介
马灯舞主要由马灯小姐(花旦)、两个马郎官(生)、打浪伞小丑(丑)、车夫(末)、丫环(青)、引路长者(举灯笼)等,有纸马、花车、鲤鱼、雄鸡、花扇、丝巾等道具,同时有锣鼓、二胡、笛子……等乐器伴奏。马灯舞含“十二月古文(打四围)、拆字、打五更、补缸”四个环节,整场节目有说有唱、有歌有舞,曲调是独特马灯调。流传中逐步形成韵调欢乐祥和、抒情格局,引用通俗易懂的客家歌声和语言,歌颂农民一年四季的农事活动,从正月唱到十二月,称为“十二月古文”,体现了客家人吃苦耐劳和积极向上的创业精神。
用“拆字歌”的表演,歌颂了客家劳动人民相爱的纯洁情感。“打五更”再现了客家人夜以继日勤奋劳动的情境。“补缸”反映了客家人素有外出谋生求发展的创业志向。马灯舞四个环节都扣住现实生活的真实写照,表演艺术生动活泼,引人入胜,是大坪百姓喜闻乐见的民间传统艺术舞蹈。
马灯舞于明清期间,由江西传入梅州客家地区。相传,马灯舞源于东汉末年,是客家先祖为纪念、弘扬、发展、传承中原文化,而形成了具有独特表演艺术形式的客家民间传统的舞蹈。由于马灯舞具有传统的独特风格,有恭祝民间添灯发财的好兆头,每当春节、元宵期间,演出最为繁忙,《马灯舞》是民间舞蹈艺术的一朵奇葩,久演不衰,颇具客家风情。
2011年04月30日,被梅州市人民政府列入梅州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04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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