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褂是一种穿于袍服外的短衣,衣长至脐,袖仅遮肘,
满语叫“鄂多赫”,因着之便于骑马而得名,亦称 “短褂” 或 “马墩子”,流行于
清代及
民国时期。
起源
马褂源于清代服制中的行服褂,行服本是帝后臣僚巡幸打猎时穿着的服装,由行冠、行袍、行裳、
行褂和行带等组成。其中行褂即为马褂。
发展
满人初进关时,马褂只限于八旗士兵穿用,直到康熙雍正年间,才开始在社会上流行,以后逐渐成为一种便服。乾隆时曾流行毛朝外的皮马褂,均用珍贵裘皮,非一般人所能置。
清末时,内穿长袍或长衫、外套黑色暗花纹对襟马褂俨然已经是社会主流的“正装”装束。
民国元年(1912年),
北洋政府在颁布的《服制案》中将
长袍马褂列为男子常礼服之一。
民国十八年(1929年),
国民政府公布的《服制条例》再次将蓝长袍、黑马褂列为“国民礼服”。
20世纪40年代后,穿马褂者逐渐减少。新中国成立后,马褂逐步被中国人民摈弃,后经改良又以“唐装”的名称重新回到人们的视野中。
制作工艺
款式
马褂结构多为圆领,对襟、大襟、琵琶襟(又称缺襟)、人字襟,有长袖、缺袖、大袖、窄袖,均为平袖口,不作马蹄式,马褂的领袖之边多有镶滚。门里襟贴边等部位粘衬,立领粘衬用工艺板划勾,按立领工艺装领;两侧开衩,为般分衩工艺,下摆折进4里面,手工缲边;门襟5粒对扣,手工盘结与固定。同时人们用盘纽来连接衣襟。
样式
马褂的基本样式主要有四种,分为对襟马褂、大襟马褂、琵琶马褂和翻毛皮马褂:
(一)对襟马褂
马褂以对襟马褂最为常见,又称
得胜褂,衣长及腰,对襟,平袖及肘,两侧开褉。相传乾隆年间,军机大臣傅恒因喜爱穿马褂骑马的便捷,经常穿马褂去领兵打仗,在一次征金川的时候因穿此服得胜而归,故又称“得胜褂”。这种马褂虽源于贵族官员之
行服,却得以在民间广为流行。对襟马褂的颜色在各个时期有多种变化:初沿天青色,至乾隆中期,又尚玫瑰紫,后又推崇深绛色(又称“福色”),到了嘉庆年间,则流行泥金及浅灰色。大袖对襟马褂可代替外褂而作为礼服使用,颜色多用天青色,大小官员在谒客时常穿此服,因其身长袖窄,也称作“长袖马褂”。
袖子长而窄的对襟马褂又被称为”‘卧龙袋”,原本为满语“马褂”的音译,又称“额伦袋”、“鹅翎袋”或”’阿娘袋”。其衣身和袖比“得胜褂”略长,多用于平民。河工效力人员,常以穿卧龙袋为正式行装。相传时为阿娘袋,后误为卧龙袋,久之,又称为“鹅翎袋”。
(二)大襟马褂
大襟马褂,亦用于汉族服饰,男女皆穿,平袖及肘,衣长及腰,两侧开褉,将衣襟开在右边,领、袖、襟、裾均用异色作为镶边,一般作便服使用,属于民间服饰。清后期,马褂的领、襟、袖上流行以异色缘镶沿,因而又称镶沿马褂。实际上,马褂镶沿在清代行服制度中已有,《清会典》中规定:八旗之四镶旗副都统的
行褂,镶黄旗、镶白旗、和镶蓝旗用红缘,镶红旗用白缘。前锋参领、护军参领、火器营官皆如之。火器营兵行褂,用蓝而镶白缘。健锐营前锋参领行褂,用明黄而镶蓝缘。健锐营兵行褂,用蓝而镶明黄缘。这一做法在清晚期开始在民间流行,并且缘饰更为宽阔,两袖亦宽而短,多用于贵族男子。
(三)琵琶襟马褂
琵琶襟马褂,又叫缺襟马褂。其外形与普通马褂略同,因其右襟短缺,另补一块,以纽扣相连,形似琵琶,故名。穿上它可以行动自如,常用作出行装。
(四)翻毛皮马褂
翻毛皮马褂,大部分都是皮毛翻露于外,清代达官贵人冬季罩在衫袍外,以炫其富贵。翻毛皮马褂在清代多以貂、鼠、羊、狐的皮毛最为多见。翻毛皮马褂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毛皮在里面,表面用普通织物或绸子,这一类是最常见的;第二种是里面和表面都是毛皮,又叫“里外发烧”,这种马褂由于里外都是毛皮,所以价格比较昂贵,只有官宦子弟才能穿得起;第三种是毛皮在外面,织物在里面,这种马褂不是很常见,在清代被称为“反穿”。
此外,清代女子也穿马褂,女马褂以对襟和琵琶襟居多。女子马褂上的特点是,衣身多镶有如意云头,且袖身宽大。旗女穿马褂时以“层袖”为美,即马褂的袖子比里衫的短,穿着时露出层层叠叠的袖口,以此为美。
用料
冬天的马褂往往是由高贵的皮毛制成。从乾隆年间开始,一些达官贵人为了显耀自己,使用各种贵重皮毛,如紫貂、玄狐、海龙、猞猁、倭刀、银鼠等制作马褂,而且将毛翻露在外面,这样的翻毛马褂在嘉庆年间最为风行。清代末年,流行起一种黑色海虎绒马褂。这些时髦的马褂,成为贵族和纨绔子弟的身份标志。一般的士大夫和平民不会如此张扬,还是用绸缎、棉布来制作马褂,绸缎上常织出大朵团花、喜寿纹样、折枝花等。
文化特征
穿着方式
马褂为外衣,虽然清晚期乃至民国时期,马褂的穿着和搭配方式也多种多样,但其始终作为外套,罩于其他衣服之表。马褂源于行服,其穿着方式亦要从行服说起。皇帝巡幸或打猎,其扈从皆穿马褂、缺襟袍和行裳。按制度所载,有衣则有裳,马褂罩于箭袖缺襟袍之外,下系行裳。当马褂由制度中的行褂变为男女士庶燕居之服时,已不再着裳,而保留了马褂罩于窄袖袍衫之外的穿法。这一穿法一直沿用至民国时期,甚至作为婚嫁时的礼服穿用。对襟马褂、琵琶襟马褂和大襟马褂就属于此类穿法。至于卧龙袋则又不相同,它是作为破落人士的外衣,穿着时罩于
夹袄之外的,与满裆裤相搭配。
穿着限制
马褂中有一种颜色不能随便使用,那就是黄色。
黄马褂在清代服饰中的地位相当特殊。首先,其在民间是禁止穿用的;其次,其代表了一种特权,由皇帝赏赐给宠臣穿用。实际上,皇帝本人并不穿黄马褂。不仅如此,包括皇亲贵族至文武品官均不穿黄马褂(受赏赐者除外)。皇帝、亲王至文武品官行褂皆用石青色,而八旗子弟依旗色而另有规定。
清代黄马褂的穿着者基本上有两类。一为皇帝身边的扈从人员,一为皇帝赐穿黄马褂者。因任职而准穿的黄马褂,亦称 “任职褂子”,任职一旦解除则不能再穿。皇帝赏赐黄马褂者还有 “赏给” 和 “赏穿” 之分。赏给黄马褂用以狩猎行围时赏赐击中目标者,亦称“行同褂子”,只赏赐一件,且只能在行围时穿着,平时不能穿;而赏穿黄马褂者则不受此限,用以奖赏立有卓越功勋的官员,亦称“武功褂子”,可随时穿着,并可以依式自制。在清代,黄马褂是无上的光荣和神圣之物,赏赐黄马褂是很高的荣誉。一旦被赏赐黄马褂,亲近顿成心腹。特殊的政治功能决定了黄马褂在清代服饰中的特殊地位。
历史价值
世界时装设计师将马褂的型制移植到妇女夜礼服的设计上,而北美的女性则将其用作睡衣或家居服,并在衣身上面加绣花或蕾丝,更加削弱了马褂原有的阳刚之气,使之女性化,富于阴柔之美。由此可见,中国古代服饰马褂的丰富底蕴以及中国服饰文化对世界服饰发展的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