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崃云(1793—1843),河南
项城县人,字晓江,号芝崖。清
嘉庆二十五年(1820)进士,任浙江
丽水县知县。后又调任
永嘉县知县,
道光庚子科恩科浙江乡试同考官,授
文林郎赠
中宪大夫,配李氏(沈邱增员生候选席政司理间衡公女封赠太恭人)其子二女一,长子
高钦中、次子
高钊中,连中进士。崃云为官清廉,生活平淡,每走一任,誉满一方。
戊戌(1838)年,高崃云被任命为浙江
丽水县知县。丽水县是丽水州府所在地,位于万山丛中。那里土地贫瘠,财政困乏,而民风又很刁悍,偷盗杀人的事经常发生。
高崃云到任后,审问犯人,经常是夜里子时以后才休息。有个勒死人的案件,罪犯在半夜里把尸体扔在了护城河里,然后逃走了。为了抓到凶犯,崃云亲率衙役秘密侦探。他发现有人夜里躺在桥下睡觉,听听声音很可疑。当即抓捕了这个人——经审讯,正是勒死人的凶犯,那案件才算了结。
他们的军队相继从丽水县境经过,当时战事正紧,“军容盛,帅令严”,地方县令要为过境的军队准备帐篷,准备军粮,运送军装,制造刀枪,稍有做不到的,马上就有插羽毛(表示紧急)的军中征调文书和一把快刀(表示办不到就杀头)一起送给你。
就这样,高崃云竭尽全力应付了两年之久,上司认为他贤良而且很劳苦,就把他调去比较富裕一些的
永嘉县任知县。即将成行,滨海的轮船突然到了,似乎有战争的警讯,他只好把妻儿留在丽水,自己先去赴任。第二年,他的妻儿被接到永嘉时,他已经积劳成疾。临终前,高钦中问他有什么遗言,他只说了“守拙”两个字,后又告诫儿子:“你如果考中,千万不要再做州县的官了!”
为支付
军需,他连自己的
薪俸都用光了,公债私债,欠了很多。家属拿他为供军需垫支的凭据,到军需局报销。可是军需局却以军务未清为由,不给审核报帐。六年后,他儿子
高钦中以庚戌进士的身份当了官,又拿这些欠帐到
吏部去报销。可是,吏部不仅不报,还要他赔偿他父亲在丽水任上欠下的债务。当时
袁甲三任
江南道监察御史、掌兵科给事印,是他写了一封信给浙江的官员,说明高崃云居官的廉苦情况,他留下的“债务”这才得到解决。
高崃云去世时,
高钊中才十岁。钊中曾跟随父亲在丽水生活过两年。崃云调永嘉时,因战争警讯,没让他跟去。第二年去的时候,父亲已经病入膏肓。他跟随父亲生活不到三年,只记得父亲的声音容貌。他回忆说:他们一家带着父亲的遗体离开永嘉时,听到街上的人相互议论说:“新县官坐轿欹斜,不似原任官(指高崃云)坐必正,视必端也”。
宣统三年《项城县志》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