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玉山
第六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
黄玉山,男,汉族,1949年12月出生,原籍福建南安,加拿大麦吉尔大学博士,环境生物学教授,
人物履历
曾任职香港科技大学副校长;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香港公开大学校长外,还兼任香港学者协会主席、香港中华职教社主席、自然保育委员会主席、环境咨询委员会副主席、福建社团联会副主席;曾任香港城市大学副校长、课程发展议会主席、推选委员会委员等职。2008年6月获全国人大常委会委任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2001年获委香港太平绅士。
2014年就任香港公开大学校长。
2017年12月,当选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2018年06月,第五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2021年03月,任香港特区研究资助局(研资局)主席(任期由2021年3月1日生效,为期3年)。
担任职务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第六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
职务任免
2022年11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黄玉山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成员。
所获荣誉
2023年7月1日,香港特区政府在宪报刊登2023年授勋及委任太平绅士名单,黄玉山获得金紫荆星章。
人物评价
黄玉山教授在公共和社区服务方面,表现出色,黄教授致力领导课程发展议会,以落实香港廿一世纪的教育目标及促进品德及公民教育,他在培养学生的国民身分认同方面,有杰出的成就。
对于立法会保留功能界别是否违反普选原则,身兼港区人大代表及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的黄玉山表示,他对功能界别的存废问题未有定论,但是,普选和直选之间,并不一定画上等号。他还认为,美国总统也是间接选举,但也被普遍视为普选,因此基本法所规定的“普选”并不一定是“直选”。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20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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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