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香港公开大学校长外,还兼任
香港学者协会主席、香港中华职教社主席、自然保育委员会主席、环境咨询委员会副主席、福建社团联会副主席;曾任香港城市大学副校长、课程发展议会主席、推选委员会委员等职。2008年6月获全国人大常委会委任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2021年03月,任
香港特区研究资助局(研资局)主席(任期由2021年3月1日生效,为期3年)。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任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第六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
2022年11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黄玉山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成员。
黄玉山教授在
公共和社区服务方面,
表现出色,黄教授致力领导课程发展议会,以落实香港廿一世纪的教育目标及促进品德及公民教育,他在培养学生的国民身分认同方面,有杰出的成就。
对于立法会保留功能界别是否
违反普选原则,身兼港区人大代表及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的黄玉山表示,他对功能界别的存废问题未有定论,但是,普选和直选之间,并不一定画上等号。他还认为,
美国总统也是
间接选举,但也被普遍视为
普选,因此基本法所规定的“普选”并不一定是“
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