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专利法》、《
专利法实施细则》和《湖北省专利管理条例》;受市政府委托,主管全市专利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管理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参与制定有关专利的地方法规;组织《专利法》的宣传普及工作。
(三)依法调处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和
专利侵权行为;为人民法院对专利侵权等专利纠纷的审判提供咨询意见。
(五)依法规范和管理专利技术交易,促进专利技术实施转化,管理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管理专利专项发展资金;规范和管理科技、经济、贸易活动中的专利工作;指导和开展以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资产评估工作。
(六)指导全市专利文献和专利信息工作,推动专利信息的收集、传播,促进专利信息产业发展,向社会提供专利信息和
专利文献检索服务。
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及各类会议的组织;汇总并综合协调局机关各科室的工作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文秘,干部人事、财务、党务、档案、保密、信访、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和后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研究国外知识产权发展动向,统筹协调全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组织专利国际间合作交流和培训;组织制定专利实施与开发的规定和办法;管理专利技术交易活动和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登记、认定工作;组织重大专利项目的实施工作;规范和管理科技、经济、贸易活动中的专利工作;负责发明协会的指导和管理;开展以专利、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资产评估工作;考核专利实施状况,统计、分析专利实施效益;指导城区县(市)专利文献和专利信息工作,推动专利信息的收集、传播,促进专利信息产业的发展,向社会提供专利信息和
专利文献检索服务。
贯彻执行知识产权和专利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依法调处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的行为;开展有效专利的管理、预防专利侵权及专利产品的防伪工作;为人民法院对专利侵权等专利纠纷案件的审判提供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