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德孚,字伯贞,号渠阳,又号玄扈、岱舆主人。生于明
嘉靖十年(1531),卒于明万历三十年(1602)。
龙翔霄之子,生于书香世家。明湖广武陵人。与
沈一贯、
屠隆等交好。
幼端敏嗜学,不喜纷华。嘉靖三十七年(1558)举人,授河南
卫辉推官,善断疑案,有“神君”之称。代理辉县知县时,修复白泉书院,踏勘田亩,均衡田赋,百姓深受其利。辉人摹相作祠以祀。升
宁波同知,迁
南京户部员外郎,督
淮安板闸搉,商人捐资为立生祠。
寻致仕还乡,诚心事佛,结
精舍于德山,在城西垒石筑楼,取名“对湘楼”。明万历三十年(1602)卒,年七十一。追赠通奉大夫、
太常寺正卿。长于诗文,有《对湘楼集》。
龙伯贞,雅士也。佐余郡,有声然。时有入道之心焉。一日,过
普陀勘事,而疑僧众之不斋也。取法华一函焚之,驱使超焉以徵信。夜梦神人传佛旨,曰:奉道毁道,罪当不宥。罚作三石牛啬官,盖冥官也。伯贞顿首祈,而山有大智师者,亦助之。忏良久,始免。已梦告者曰:欲偿经乎,用百当一。于是伯贞就余家印法华百以进,从此向道弥笃矣。余欲成其美,为赞一辞篇,末数言盖老氏绝弃之谓,释子呵骂之谈,庄生所谓非过孝之言,不及孝之言也。伯贞得无变虎色乎。毁道有罪,戏论亦有罪。余乌乎敢君请勿疑。(沈一贯)
万历二十年(1592),郡丞龙德孚或赎或劝而归之清道观,因即官厅左建龙公生祠。浙江承宣布政使司
颜鲸《重修清道观碑记》:“东岳行宫由郡丞龙德孚主持重修。重修清道观意在‘兴先王之教',弘扬忠义孝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