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民政局
龙湾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负责全区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社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建设工作。
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制订全区民政事业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街道)民政组织建设。
(二) 负责全区社会团体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 负责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 负责全区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承办评定伤残等级、烈士称号的报批工作;指导全区优抚对象优待和定补工作;负责全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烈士、因公致残和参战民兵、民工的伤亡抚恤工作;承担区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 负责退伍军人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管理工作。
(六) 负责组织全区救灾工作,核查上报发布灾情;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指导灾区进行灾民生活救济和开展生产自救工作。
(七) 负责管理全区社会救济工作;组织全区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八) 组织管理和指导扶贫济困、社会捐赠等社会互助活动。
(十) 主管全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处理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十一) 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工作。
(十二) 负责全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十三) 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十四) 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
(十五) 负责全区收养登记工作。
(十六) 负责全区各类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和残疾职工的权益保障;会同区有关部门制定、落实社会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
(十七) 负责全区福利彩票的发行和区本级福利资金的管理工作。
(十八) 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做好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十九) 负责管理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二十)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 办公室
工作职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协调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工作。负责综合调研工作;制订全区民政工作年度计划;负责文秘、信息、宣传、督查、档案、信访、保密、保卫、办公自动化、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全区民政行政执法工作承办民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保险福利、人事档案、计划生育、教育培训、考核聘任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计划的编制;负责预算内民政事业经费的筹集、分配、使用、管理和监督;负责民政业务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财务审计工作。
(二)社会事务管理科(区地名委员会办公室、民间组织登记处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
工作职责: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收养登记和殡葬管理工作;参与保护合法婚姻和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工作;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承办村(居)委会的设立、撤销、更名的审报工作。研究行政区划总体布局,承办镇(街道)的设立,撤销、更名、驻地迁移及界线变更的审报工作;负责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镇(街道)行政区划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制订本区地名规划;负责全区城乡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负责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负责地名档案管理和地名图、书、志编纂工作;承担区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拟订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团管理的政策性文件;负责全区性社团和区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工作;负责设在本区的区级以上(不包括区级)社团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备案和监督管理;监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非法民间组织;协调各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工作;负责局属社团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负责社会福利彩票募捐工作,管理涉及公益事业的义演、义卖、义诊等活动;“中福在线” 龙湾销售厅的管理。
(三)社会救济福利科(社会救助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全区救灾工作;核查、上报灾情;负责全区避灾场所建设和日常管理及业务指导;负责救灾款物的申请、接收、管理、分配并检查监督使用情况;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负责农村政策性住房保险倒房纠纷裁定工作;负责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困难家庭救助证》的申领审核工作;负责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负责城乡社会困难对象的临时救济工作;负责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工作;负责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指导工作;负责农村老党员、老交通员、老游击队员、精减退职职工的生活困难和医疗救助工作;制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工作;承担“三无”老人、孤残儿童及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弃婴、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负责区困难群众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龙湾区慈善总会指导、协调工作。
(四)优抚安置科(区“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职责:组织、协调拥军优属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烈士、因公致残和参战民兵、民工的伤亡抚恤工作;承担伤残等级、烈士称号的申报工作;承担区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军队(含武警)离退休干部、复员军人、退役和转业士官、退休志愿兵(士官)、退伍义务兵、伤残军人、服役期间患精神病的义务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员、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
(五)基层政权科(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调查研究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村(居)委会主任的培训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社区建设工作;负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区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居民委员会(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区社区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积极推进社区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农村社区建设的指导,推进城市化进程;负责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有关事务;负责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重点是督促、指导各地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实施工作指导意见。
(六)移网易俗监察大队
工作职责: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加大推行殡葬改革、文明丧葬、遗体一律实行火化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拟定全区殡葬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加强殡葬执法检查,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协助管理丧葬用品市场,负责经营性公墓的管理及建设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乡村公益性墓地的审批工作。
老龄委办职能
工作职责:办理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简称区老龄工委)决定的事项和日常工作;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区老龄工委决定的事项在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的落实情况并综合上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收集、整理和上报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联系协调老年人协会和老年社团的活动,引导社团开展积极健康的社会活动;研究提出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对区老龄工委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督促、检查老年人保障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老龄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506号(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4楼东)
参考资料
机构职能.龙湾民政网.
机构设置.龙湾民政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2-05-05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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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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