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山景区管委会全称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或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为鹰潭市人民政府直属单位(正
县处级)。
开发管理
龙虎山位于鹰潭市中心西南16公里处,整个景区规划面积262平方公里,包括
上清宫、
天师府、
正一观、
仙水岩、
岩墓群、
象鼻山、
排衙石、
应天山、
马祖岩、
洪五湖等景区。其绝美丹霞、绝圣道宗、绝唱古越、绝妙阴阳,被誉为“四绝”、闻名天下。
龙虎山集多个“世界级”、“国家级”称号于一身,为中国
道教第一山、中国第八处
世界自然遗产、
世界地质公园、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国家
自然与文化双遗产、
国家森林公园、
国家地质公园、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9年龙虎山入围“中国大学生最喜欢的旅游景区”金奖。龙虎山森林覆盖面积76.2%,雨量充沛,气候温润,空气负离子含量超过正常值15倍,是中国国内景点中名列前茅的
天然氧吧,2017年9月,荣获 “
中国天然氧吧”称号。2018年获评年度《中国国家旅游》最佳全域旅游目的地。
2016年2月1日至3日,
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江西考察时指出:“江西是个好地方,生态秀美,名胜甚多,庐山、井冈山、龙虎山、三清山闻名天下”,用“庐山天下悠、三清天下秀、龙虎天下绝”为江西的生态秀美点赞。
管理体制
一、发展历程
1993年5月24日,鹰潭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理顺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的决定》,设置鹰潭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理局,隶属鹰潭市,为鹰潭市人民政府直属单位(正
县处级),同时将原属贵溪县(现贵溪市)的上清镇、龙虎山镇划出,一并划归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理局管辖。
1999年12月,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理局改称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或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00年4月,又将原属余江县(现余江区)洪湖乡的豪岭村和原属贵溪县(现贵溪市)的国营上清林场划出,一并划归龙虎山管委会管辖。
2001年,又发起设立了龙虎山旅游(集团)公司,为龙虎山管委会下属国有独资企业,负责龙虎山景区旅游资源的开发和运营。
二、政区位置
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理委员会驻地位于206国道(连云港一汕头)和省道龚资线(龚店—资溪)的衔接处,东北距鹰潭市中心16公里、距省会南昌市143公里,距本辖区上清镇人民政府、龙虎山镇人民政府驻地分别为13公里、1公里,境域东北至东南与贵溪市余家乡、彭湾乡、塘湾镇接壤,南与贵溪市耳口乡交界,西与金溪县何源乡、对桥乡毗连,西北与余江区马荃镇、洪湖乡相邻。
三、区位优势
景区区位优势明显,交通极为便利。浙赣线、皖赣线、鹰厦线三条铁路大动脉交汇于此, 206国道、省道龚资线、济广高速公路纵横贯穿全境。景区内旅游公路四通八达,与鹰潭市区已经形成15分钟城市生活交通圈,距南昌昌北国际机场仅一个半小时的车程。
景区辖区
一、社会情况
现龙虎山景区辖区总面积为26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4.26万亩,山(林)地面积26.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6.2%。下辖两镇一场(上清镇和龙虎山镇、科级国营上清林场)、共有20个村(居)委会、129个自然村,总人口4.52万。
二、组织情况
现景区党委、管委会共有26个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另辖两镇一场一集团公司及9个驻区单位,全方位行使
县级党、政、群管理职能:
(一)区委各部门(8个)
党委办公室、武装部、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办、统战部(宗教局)、纪检办(监察局)、群团办
(二)区直各单位(18个)
管委会办公室、旅游局、规划建设局、文化教育局、劳动人事局、计划经济贸易局、农业水电局、林业局、民政局、财政局、公安分局、交通局、国土局、粮食局、供销社、道研所、农业开发总公司、集镇建设办公室
(三)镇、场(3个)
上清镇、龙虎山镇、上清林场
(四)龙虎山旅游(集团)公司
(五)驻区单位(9个)
消防大队、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工商分局、技术监督分局、公路分局、交通稽征所、上清法庭、龙虎山供电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