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锡爵(1550—1617),字汝修,嘉定人,
龚弘曾孙,龚世美子。
万历二年(1574)甲戌科进士。历任工部都水司主事、广西右布政使等。康熙《
嘉定县志》卷十六、光绪《嘉定县志》卷十六等有传。
锡爵少时,家遭奴变,仆李崧负之,奔其舅沈兆所,兆抚之如子,凡十五年。既成立,乃出积年余租并亲友馈遗付之,归里族。万历元年(1573)
顺天乡试中举,万历二年(1574)甲戌科进士。
初令永新,有政绩。万历三年(1575)修葺县城。万历四年(1576)增修县学。万历五年(1577)建上谕亭。万历六年(1578)修《髦史》八卷。有尹尚书者,其子多行不法,至则逮系治罪,境内肃然。无何尹病且死,以子孙为托,卒护持之。
举卓异,擢为营缮司主事,改都水司。是时漕河岁决,尚书
潘季驯谓河强淮弱,惟筑堤束水,用水刷沙,可以济漕,锡爵力赞之,迄用奏绩。满九载,万历十九年(1591),迁广东参政,或云参议。据康熙《嘉定县志》卷十六、光绪《嘉定县志》卷十六记载:一日,讹传海南黎人将称乱,总督议发兵镇之,锡爵谓岛屿小脱,岂敢无故蠢动,宜先以尺书谕之。及廉得其情,知乃山田数万顷为强宗王某所夺,黎人受激而思逞。锡爵清其疆理,黎人输服,战祸遂息。道光《
琼州府志》卷二十二则曰:“万历二十年,定安黎贼作乱,守道龚锡爵玩视,不微兵剿捕,黎贼日横。”清人贾棠于康熙三十七年(1698)任琼州府知府,亦曰:“查琼州素无山贼出没,止有黎人为患,细阅琼志,平黎、议黎诸论议虽云黎性难驯,实皆奸徒唆煽勾引,有以致之。前代王琏之乱,因兵备道龚锡爵误听招抚,以致受欺。”(载乾隆《琼州府志》卷八、道光《琼州府志》卷二十二等)孰为史实,俟考。又迁按察使、广西右布政使,俱有惠政。卒为强宗所中,罢归。
归家十余载,尽林泉木石之娱。所居石冈园,为沈学博绍伊(沈伯咸)辟,后归锡爵,锡爵因自号石岩。中有石冈草堂,
董其昌书额,至清代,归苏楷。沈征佺有记略曰:“正厅曰石冈草堂,堂之西有轩曰:西爽,又西曰:木墀坞,由坞而进曰:溪山堂,全园之胜于此拱揖。”沈绍伊有诗《感园归龚方伯》:“十载劳心筑瀼滨,一朝事失即沉沦。祗愁松菊荒幽径,不谓园林换主人。我构我堂方是子,人弓人得总非秦。烦君整得从游处,分野桥边其同津。”
李流芳诗《题溪山堂》云:“雨晴春又尽,忽忽信舟轻。松岭云不定,柳塘风易生。出波双浴鹤,隔竹一啼莺。何意林芳歇,幽怀得共倾。
娄坚、
唐时升、
程嘉燧亦有诗。锡爵于万历四十五年(1617)卒,享年六十八,或曰七十,唐时升志铭。祀永新名宦祠。
锡爵著《论语解》五卷、《老子注》、《老子疏略》各一卷、《九九参》一卷、《华严经疏略》五卷、《澹语》五卷等。《九九参》一书专谈佛理,计八十一则,李流芳序。《澹语》为娄坚所序,李流芳跋之,娄序略曰:“是编亦出入二氏”。万历《嘉定县志》卷二十载其文《四节妇传》、《重修儒学记》,卷二十二载其诗《入粤吟》,嘉庆《直隶太仓州志》卷六十三载其文《嘉定县志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