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
研究卓越框架
REF是由英国政府组织的高校评估,旨在为英国拨款机构提供高校科研经费拨款的依据,是在1986-2008年实施的六次大规模传统科研评估RAE(Research Assessment Exercise)基础上作出重大调整的全新评估制度。新的评估制度在遵循公平、透明、客观等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科研产出的卓越性以及产出的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力,为此在评估体系中特别增加了科研影响力评估模块。
发展历史
英国大学科研评估始于20世纪80年代,当时英国面临经济恶化与高等教育扩大规模后的财政压力,在这样的双重背景下,为了减少财政负担,英国政府采取了基于压缩教育投资考量的“择优资助”策略,对大学的经常性拨款引入了建立在评估等级基础上的公式化拨款模式。在科研领域,英格兰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HEFCE)、苏格兰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SFC)、威尔士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HEFCW)和北爱尔兰学习就业部(DEL)等英国四家高等教育拨款机构联合组织实施面向大学的科研评估制度(RAE),旨在为英国拨款机构提供高校科研经费拨款的依据,从而提高政府拨款和管理的透明度,并促进高校提升科研质量及国际竞争力。
基于RAE的大学科研评估从1986年开始,至2008年共进行了六次(分别是1986年、1989年、1992年、1996年、2001年、2008年,基本上每4至5年举行一次),这些大规模的评估活动对英国高校事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有效地加强了英国高校的科研管理,提升了高校科研质量和效率,推动了科研经费的优化配置。但是,伴随科研评估的各种负面效应也日益显露,RAE不断遭到质疑,如基于同行评议的RAE,由于主观因素的影响,评估结果与经费分配两个目标并非总是一致,科研拨款中会产生“马太效应”(Matthew Effect),即越有名的科研机构可能获得的等级较高,因而得到的资助更多,而有些一般的学校或是新兴的学校得到的资助很少,出现强者更强、弱者更弱的情况。此外,RAE评估耗资巨大,评估成本较高,这也是RAE引发诟病的重要方面。以RAE2008年为例,评估花费总计4733.6万英镑,占到了全国所有科研经费的0.5%左右。就高校自身而言,为了应对科研评估,高昂的费用支出也让许多高校不堪重负,如2010年,牛津布鲁克斯大学单个学科的评估花费为10万英镑。
面对RAE带来的负面影响及其质疑,也是为了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高等教育竞争,缓解政府研究经费的财政压力,2008年评估后,英国政府着手酝酿新一轮科研评估制度改革,委托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研制、开发新的科研评估方法,即科研卓越框架(REF),并决定于2014年发布评估结果,以此作为2015、2016年度对大学科研拨款的依据。
创新特征
英国REF的评估主旨类似于RAE,主要是对各大学提交的科研成果提供权威的研究质量评价,以此作为高等教育拨款机构提供科研拨款和英国高校排名依据,但是,相对于2008年以前的RAE评估,2014年的卓越框架评估体系呈现出如下创新性特征:
1. 精简评估小组,评估单元学科分类特征明显。在RAE评估框架中,由于评估小组多,机构冗杂,导致评估成本较高。为了降低科研评估成本,REF精简了评估小组。
2. 专家评议为主,文献计量分析为辅,透明度较高。在REF体系中,科研评估模式由RAE一贯坚持的同行评议向专家评议为主、文献计量分析为辅的方式转变。这是针对同行专家评估模式的重要调整,辅以文献计量分析,可确保专家评议对评估活动整体方向的把握,更好地提高科研评估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3. 引入科研影响力模块,注重社会效益评估。RAE2008科研评估中的指标和权重分别是:科研成果(70%)、科研环境(20%)、科研声誉(10%);而在REF评估中英国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将其调整为:科研成果(65%)、科研影响(20%)、科研环境(15%),新增了科研影响力因素,也可以说是将“科研声誉”更换为“科研影响力”,同时调整了相关要素所占比例,除了仍旧重视科研成果以外更加注重科研影响力。
评价制度
成果导向
REF从科研成果、科研影响力和科研环境三个方面对大学不同学科的科研情况及实力进行评估。其中,科研成果和科研影响力集中反映了科研的产出情况,在整个评估体系中的权重分别占60%和25%,而与科研投入等支撑条件有关的科研环境的权重仅占15%。
在成果形式上,REF不局限于学术论文,也可以是其他的成果,如专著艺术展览音像制品等。高质量的成果是REF评估的决定性指标, 也是形成科研影响力的重要基础。反观我国高校现行的科研评估体系,则明显存在过于注重科研投入的倾向。
质量导向
质量导向是REF评价体系的核心价值取向。REF规定,每位参与评比的科研人员至多提供4篇代表作。这种限定参评成果数量的做法,旨在引导科研人员要保证成果质量而不要追求成果数量。REF的评估时间跨度也较大(一般为6年),以使科研人员有足够时间创造高质量成果。REF评价体系还通过加权评分来强化成果的质量导向。各学科评审专家组对各单位提交的科研成果按质量高低分为5个星级(0-4星),并对不同星级赋予不同权重。
其中,4星为“世界领先”,3星为“国际优秀”,2星为“国际认可”,1 星为“国内认可”,“低于国内认可的标准”的为0。不同星级成果的权重分别为:4星为3,3星为1,其他星级均为0。这就意味着,对于一所大学或科研人员来说,必须尽力产出“国际领先”的4星成果或者至少是“国际先进”的3星成果,否则即便产出再多2星及以下的成果,也等于是做“无用功”。由于REF的最终评估得分不仅直接决定各大学获得国家科研经费的数额,更直接关乎各大学和教师的学术声誉,因此这种加权评分机制对科研人员创造高质量成果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
在评价方法上,REF对成果的星级评定主要采取定性评价。成果的星级评定是一个由各学科专业评审组进行的同行评议过程。评审小组成员一般由从事高水平研究的专家组成,尽管这些专家可以借助某些定量指标来辅助其专业判断,但评审组的意见是决定性的。如果评价过程中使用了定量指标,REF要求评审组对定量指标的使用做出解释,以避免对定量指标的滥用。例如,对学术论文的评价,不考虑论文杂志影响因子的高低和引文的多少,从而排除了采取各种手段增加引用等投机取巧的因素。
贡献导向
科研活动的价值不仅在于学术本身,最终要体现为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贡献。基于此,新的REF评估体系首次将研究成果的社会效益和综合影响作为评估的重要指标,这也是其改革的最大亮点。为了促进高等教育机构和工商业界的相互合作,REF在注重科研产出的同时,要求参评的单位提供书面材料、叙述科技成果的社会综合影响,以此集中考察其科研活动对经济、社会及文化产生的影响,以体现高校在国家科研投入中的社会回报。在REF评价指标体系中,科研影响力主要是指科研成果对经济、社会、文化、公共政策或服务、医疗卫生以及生活质量等各个方面所带来的变化、效益和影响,其权重占到25%。
协同导向
鼓励不同高校和不同学科之间的协同创新是REF评价体系的另一显著特征。REF规定,不同高校之间的合作署名成果可以被不同单位重复提交,但同一大学内部的合作研究则只能提交一次。并且,对于不同高校间的合作成果,REF在给出整体评分的同时,各合作单位均共同享有合作成果的评分,而不是只认可第一单位或通讯单位。为了促进学科交叉整合,新的REF也大大减少了评估单元数量。改革后的REF评估学科单元由原来的67个减少到36个,主评估小组从15个减少到 4个,其目的在于鼓励推进重要领域的跨学科研究,积极从学科交叉中寻找新的学科生长点,提升国家研究的整体实力。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02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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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发展历史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