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生产总值
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国内生产总值(Gross Domestic Product,简称:GDP)指在一个季度或一年,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中所生产出的全部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值。
名词概念
基本定义
国内生产总值(GDP)是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超过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收入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所出产的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价值减去货物和服务进口价值。
在实际核算中,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方面反映国内生产总值及其构成,理论上计算结果相同。
概念区分
国民生产总值(GNP),指一个国家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初次分配的最终结果。一国常住单位从事生产活动所创造的增加值在初次分配中主要分配给该国的常住单位,但也有一部分以生产税 (扣除生产补贴)、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等形式分配给非常住单位;同时,国外生产所创造的增加值也有一部分以生产税 (扣除生产补贴)、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等形式分配给该国的常住单位,从而产生了国民总收入的概念。它等于国内生产总值加上来自国外的初次收入分配净额。与国内生产总值不同,国民总收入是个收入概念,而国内生产总值是个生产概念。
换算方式
名义GDP与实际GDP,由于GDP是用货币来计算的,因此,一国的GDP的变动由两个因素造成:一是所生产的物品和劳务的数量的变动,二是物品和劳务的价格的变动。当然,二者也常常会同时变动。为弄清国内生产总值变动究竟是由产量还是由价格变动引起的,需要区分实际国内生产总值和名义国内生产总值。
名义GDP(或货币GDP)是用生产物品和劳务的当年价格计算的全部最终产品的市场价值。实际GDP是用从前某一年作为基期价格计算出来的全部最终产品的市场价值。由于价格变动,名义GDP并不反映实际产出的变动。因此,如果不作特殊说明,通常讲的产出,总是指实际GDP,并以英文小写字母来表示实际GDP以及其他变量。
实际GDP名义GDP通常是不等的(只有数学上,实际GDP的固定价格的基数年相等),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实际GDP=名义GDP÷本地生产总值平减物价指数(以基期为100时该期间的指数);名义GDP=实际GDP×本地生产总值平减物价指数。
至于名义GDP增长率实际GDP增长率的关系,则是:名义GDP增长率=[(1+实际GDP增长率)×(1+本地平减物价指数升幅)×100%]-1。
主要特征
指标性
第一,有助于判断宏观经济的运行状况。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主要有三个重要经济指标,即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失业率,这三个指标都与GDP密切相关。其中经济增长率就是GDP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就是GDP平减指数,失业率中的奥肯定律表明失业率每上升1个百分点,GDP就减少2个百分点。
第二,在宏观经济管理中有重要作用。制订战略目标、计划规划和财政金融政策时,都以达到一定数量的GDP为标准。
第三,在对外交往中有重要意义。与承担的国际义务相关,如承担联合国会费;与享受的优惠待遇有关,如世界银行根据GDP来划分给予优惠的标准。
局限性
GDP是宏观经济中最重要的指标数据,但GDP却不是万能的。GDP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质疑。首先,GDP不能衡量经济增长的效益、效率、质量和实际国民财富。按照GDP的统计原理,一方面,生产出来的劣质产品,甚至滞销的产品也会计入GDP,这些产品不仅不能带来消费效用,还对经济资源造成浪费;另一方面,天灾人祸、灾后重建,城市道路的“拉链工程”,由于质量、规划等原因,没多久就要拆除重建的工程项目等,可以使GDP增加,但实际国民财富并没有增长。其次,GDP不能充分地反映社会福利状况。同样的GDP,由于分配结构不同,国民的福利享受状况会呈现很大的差异。再次,GDP不能反映经济增长所付出的代价。采伐树林可以增加GDP,农牧对土地的过分利用可以增加GDP,把工业污染物排放到空气和水中GDP也在增加,但生态环境却日益恶化。这就是说,有一部分GDP增加是以生态赤字换取的。GDP只反映增长,不反映资源消耗和环境损失。最后,GDP不能反映人们精神生活的满足程度,不能体现人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尽管GDP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但目前它仍是最好的国民收入核算的指标,被大多数国家普遍使用。但是GDP需要不断地改进和完善,这是一项很有价值的研究工作。
方法过程
方法综述
GDP的三种表现形式分别通过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来核算,三种方法分别从生产、分配、使用三个方面反映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在国内生产总值的三种计算方法中,生产法和收入法都是先核算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增加值,以增加值加总得到国内生产总值。支出法是从经济整体的角度观察最终产品的去向,从全社会的角度计算国内生产总值。通过三种不同方法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在理论上应该一致,这称为三方等值原则。从货物与服务流量的运动过程来看,三方等值原则也反映了社会最终产品的生产及初次分配结果与社会最终使用的一致性。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资料来源的不同,不同计算方法所得出的结果会出现差异,这种差异称为统计误差,统计误差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允许存在。
生产法是从生产过程创造新增价值的角度,衡量核算期内生产活动最终成果的一种计算方法。计算公式为: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国内生产总值等于各行业增加值之和。
生产法核算消除了生产各环节之间的重复计算,从全社会看,不同产业部门增加值加总的结果是社会最终产品的价值。产业部门增加值反映一个产业部门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本部门对国民经济的贡献。
核算方法
中国生产法GDP核算分为年度核算和季度核算。由于年度核算能够获得比季度核算更全面、更可靠的基础资料,因此,年度核算与季度核算比较,主要有两点不同:一是核算的行业细分程度不同。季度核算能够获得的基础资料较少,因此核算行业分类比较粗,而年度核算基础资料更丰富,分类更加细化。二是具体的核算方法有所不同。季度核算大多使用相关指标推算法,即通过相关的专业统计指标间接地推算该行业的增加值,而年度核算则充分利用企业财务资料和其他专业统计资料,直接采用生产法或收入法进行核算。
在核算的行业分类上,主要依据中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和三次产业划分标准,并同时采用两种分类方式核算。
第一种分类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采用国家标准管理部门2017年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在实际核算中采用三级分类。第一级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门类为基础,分为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行业等11个行业。其中工业包含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行业;其他行业包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7个门类行业。第二级分类在第一级分类的基础上,细化为行业大类。其中,房地产业分到行业中类,并包括居民自有住房服务;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分为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社会保障2类。第三级分类在第二级分类的基础上,细化为行业小类。
第二种分类是三次产业分类,依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修订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分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剔除国际组织)。
年度GDP核算
中国年度GDP核算包括经济普查年度核算和非经济普查年度(常规年度)核算。根据各行业基础资料的不同,分别采用生产法或收入法核算增加值。与常规年度GDP核算相比,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行业分类更加细化,基础资料更为翔实,在方法上更多采用直接核算方法。
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采用第三级分类,即按照经济普查方案,划分行业小类核算增加值,然后汇总得到GDP。在实际核算时,按照一套表单位、非一套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三种类型分别核算,除第一产业外,每种类型的增加值均使用普查资料直接核算。
常规年度GDP核算采用第二级分类,即主要按照行业大类核算增加值,然后汇总得到GDP。常规年度GDP核算时,根据统计调查资料情况,按照一套表单位、非一套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三种类型分别核算。由于可获得的基础资料情况的不同,分别采用直接核算或间接核算方式进行核算。
一是直接核算。对于一套表单位(主要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等),以及部分非一套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如农林牧渔业、金融业以及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等),由于可以获得详细的年度财务状况调查资料或生产经营情况调查资料,因此利用基础资料直接核算该部分单位的总产出、中间投入、增加值以及增加值的四个构成项。
二是间接核算。对于部分非一套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由于缺少财务资料,常规年度增加值核算需使用最近一次经济普查年度相关比例结构、常规抽样调查资料和行政管理部门的财务资料与行政记录资料推算。
季度GDP核算
中国季度GDP核算在第一级分类的基础上,将部分门类行业细分为大类行业核算行业增加值,然后汇总得到季度GDP。由于各行业基础资料不同,不同行业的增加值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由于季度GDP核算对时效性要求较高,但能获得的基础资料比年度核算较少,因此,季度GDP核算的行业增加值大多采取相关指标推算法核算。计算公式为:
增加值=上年同期增加值×(1+本期增加值增长速度)
其中,本期增加值增长速度,根据本期相关指标的增长速度,以及以前年度增加值增长速度和相关指标增长速度之间的数量关系计算。采取相关指标推算法的行业有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及其他服务业等行业。
此外,农林牧渔业、工业和建筑业采取增加值率法,计算公式为:
增加值=本期总产出×增加值率
其中,增加值率根据上年年报资料和当期有关生产情况确定。
收入法是从生产过程形成收入的角度,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的收入份额反映最终成果的一种计算方法。计算公式为: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国内生产总值等于各行业增加值之和。
收入法反映了增加值的价值构成。其中,劳动者报酬是雇员对生产单位提供劳动获得的工资和各种形式的报酬,固定资产折旧是生产中使用的房屋和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在核算期内磨损的价值,生产税净额是企业因从事生产活动向政府支付的税金(不包括所得税)与政府对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的差额,营业盈余主要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所获得的经营利润。
支出法是从常住单位对货物和服务最终使用的角度,也就是从最终需求的角度来计算生产活动最终成果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增加值=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
支出法从国民经济整体的角度,反映核算期内一个国家或地区最终需求的总规模和结构。最终消费支出反映了消费需求,资本形成总额反映了投资需求,净出口反映了国外对中国货物和服务的需求。
核算方法
中国支出法GDP核算分为年度核算和季度核算。季度支出法GDP核算还处于研究试算阶段,支出法GDP数据发布以年度数据为主。以下主要对支出法年度GDP核算方法进行简要介绍。
支出法GDP核算采用产品分类,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为基础。最终消费支出按照支出主体划分为居民消费支出和政府消费支出。其中,居民消费支出根据支出目的不同分为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金融中介服务、保险服务、其他商品及服务十大类。同时,也可根据城乡属性划分为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分为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和存货变动。其中,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按资产类型分类,分为住宅、其他建筑和构筑物、机器和设备(含武器系统)、知识产权产品和其他共五大类。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分为货物出口、服务出口、货物进口、服务进口四类。支出法GDP核算即按照上述分类分别核算,然后汇总得到GDP。
(一)居民消费支出
居民消费支出指常住住户为了直接满足生活需要在国内外市场上购买和使用货物及服务的消费支出,既包括直接以货币形式购买的货物和服务的消费支出,也包括以其他方式获得的货物和服务的消费支出,后者称为虚拟消费支出,主要包括:单位以实物报酬及实物转移的形式提供给劳动者的货物和服务;住户生产的用于自身消费的货物(如自产自用的农产品),以及纳入生产核算范围并用于自身消费的服务(如住户的自有住房服务);银行和保险机构提供的间接计算的金融服务。在实际核算过程中,居民消费支出按照支出项目十大类分别进行核算。
(二)政府消费支出
政府消费支出指政府部门为全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发生的消费支出和免费或以没有显著经济意义的价格向居民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净支出。由于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以免费或无经济意义的价格提供给个人消费的货物或服务,不存在或者很难找到对应的价格,因此一般采用成本法间接核算政府消费支出,依据的基础资料主要是财政部门的财政收支数据。
(三)固定资本形成总额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的固定资产获得减处置的价值总额。固定资产是通过生产活动生产出来的,且其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的资产,不包括自然资源、耐用消费品、小型工器具。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包括住宅、其他建筑和构筑物、机器和设备、培育性生物资源、知识产权产品的价值获得减处置和非生产资产所有权转移费用等。其中,知识产权产品的研究与开发仅限于能够为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部分。在实际核算过程中,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根据相关指标按照住宅、其他建筑和构筑物、机器和设备(含武器系统)、知识产权产品和其他分别进行核算。
(四)存货变动
存货包括处于生产环节待用的各种材料及用品、尚未完成的在制品、已完成的制成品以及处于流通环节待出售的货物。存货变动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存货实物量变动的市场价值,即期末价值减期初价值的差额,但不包括核算期内由于价格变动而产生的持有收益。在实际核算过程中,存货变动等于期末存货减去期初存货减去存货持有收益。存货变动可以是正值,也可以是负值,正值表示存货价值比期初增加了,负值表示存货价值比期初减少了。
(五)货物和服务净出口
出口是常住单位向非常住单位出售或无偿转让的各种货物和服务的价值;进口是常住单位从非常住单位购买或无偿得到的各种货物和服务的价值。由于服务活动的提供与使用同时发生,一般把常住单位从非常住单位得到的服务作为进口,非常住单位从常住单位得到的服务作为出口。货物的出口和进口价值都按离岸价格计算,服务出口和进口价值按交易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在实际核算过程中,货物和服务净出口等于当期国际收支平衡表(BOP)经常账户下货物和服务的差额。
核算范围
GDP核算的生产范围包括以下四个部分:第一,生产者提供或准备提供给其他单位的货物或服务的生产;第二,生产者用于自身最终消费或固定资本形成的所有货物的自给性生产;第三,生产者为了自身最终消费或固定资本形成而进行的知识载体产品的自给性生产,但不包括住户部门所从事的类似的活动;第四,自有住房提供的住房服务,以及雇佣有酬家庭服务人员提供的家庭和个人服务的自给性生产。生产范围不包括没有报酬的家庭和个人服务、没有单位控制的自然活动(如野生的、未经培育的森林、野果或野浆果的自然生长,公海中鱼类数量的自然增长)等。
GDP生产活动主体范围包括了中国经济领土范围内具有经济利益中心的所有常住单位。本报告中的季度GDP数据是由国家统计局负责核算的全国数据,未包括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的地区生产总值数据。
GDP核算主要以法人单位作为核算单位,在核算中依据法人单位从事的主要活动将其划分到不同的行业,分别计算各个行业的增加值,再将各行业增加值汇总得到GDP。
核算频率为季度。中国从1992年1季度开始到2015年2季度,采用累计核算方式核算季度GDP,即分别计算各年1季度,1-2季度,1-3季度和1-4季度的GDP数据,1-4季度GDP初步核算即为年度GDP初步核算。从2015年3季度开始改为分季核算方式,即分别计算各年1季度,2季度,3季度和4季度的GDP数据,累计数据通过当季数据相加得到。
从2011年1季度开始,国家统计局正式对外发布各季GDP环比增长速度。
GDP核算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目前,中国GDP是按照《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的要求进行测算的,该体系采纳了联合国《国民账户体系(2008)》的基本核算原则、内容和方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一章第九条的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国民经济核算人员在进行GDP核算时对所使用的未经公开的专业统计数据和行政记录数据严格保密,在GDP核算数据发布前对当期GDP数据也严格保密。
季度GDP数据的国内用户主要是政府部门、研究机构、大学、行业协会、媒体以及社会公众。此外,国家统计局定期向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提供中国季度GDP数据。
核算方法
在季度GDP核算中,行业划分依据中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和三次产业划分标准,并采用两种分类方式。
第一种分类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采用国家标准管理部门2017年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在实际核算中采用两级分类。
第一级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门类为基础,分为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行业等11个行业。其中工业包含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行业;其他行业包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7个门类行业。
第二级分类在第一级分类的基础上,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一部分门类细化为行业大类。
第二种分类是三次产业分类,依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修订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分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剔除国际组织)。
在季度GDP核算时,将所有可以在核算时获得的、适用的经济统计调查数据都用于GDP核算。资料来源主要包括两部分:
一是国家统计调查资料,指由国家统计系统实施的统计调查获得的各种统计资料,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等统计调查资料、人口与劳动工资统计资料、价格统计资料等。
二是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记录资料,主要包括: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数据,例如人民银行的金融机构本外币信贷收支情况、税务总局分行业的税收资料等。
现价增加值核算方法
根据资料来源情况,季度现价增加值核算主要采用增加值率法、相关价值量指标推算法以及利用不变价推算现价等方法。
相关价值量指标速度推算法
相关价值量指标速度推算法是利用相关价值量指标的现价增长速度推算现价增加值的增长速度,然后用上年同期现价增加值乘以推算出的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得出当期现价增加值,计算公式为:
现价增加值=上年同期现价增加值×(1+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其中,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根据本期相关价值量指标现价增长速度,以及以前年度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和相关价值量指标的现价增长速度之间的数量关系确定。
利用不变价推算现价方法
先利用物量指数外推法求得本期不变价增加值,再根据相关价格指数推算现价增加值。计算公式为:
现价增加值=不变价增加值×价格指数
不变价增加值核算方法
不变价增加值是把按当期价格计算的增加值换算成按某个固定期(基期)价格计算的价值,从而剔除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以使不同时期的价值可以比较。不变价增加值采用固定基期方法计算,每5年更换一次基期,2021年至2025年不变价增加值的基期是2020年。
季度不变价增加值核算主要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和相关物量指数外推法。
价格指数缩减法
利用相关价格指数直接缩减现价增加值,计算不变价增加值,计算公式为:
某行业不变价增加值=该行业现价增加值÷价格指数
物量指数外推法
利用相关物量指标的增长速度推算不变价增加值的增长速度,然后用上年同期不变价增加值和推算出的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计算得出当期不变价增加值,计算公式为:
某行业不变价增加值=该行业上年同期不变价增加值×(1+该行业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其中,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根据本期相关物量指标增长速度,以及以前年度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和相关物量指标的增长速度之间的数量关系确定。
GDP环比增长速度是季度增加值与上一个季度增加值数据对比的结果。在测算时,须剔除季节性因素对时间序列的影响,利用国家统计局版季节调整软件(NBS-SA)对时间序列进行季节调整。NBS-SA是在目前国际上比较常用的季节调整软件的基础上,考虑了中国特有的季节因素研制而成的。该软件添加了处理中国特有的季节因素的新模块,有效剔除了中国特有的季节因素,包括春节、端午、中秋等移动假日因素、周工作天数从原来的6天制到5天制转变的因素、假期变动及调休带来的变化因素等。
数据修订
季度GDP初步核算对时效性要求很强,一般在季后15天左右公布,这时,GDP核算所需要的基础资料不能全部获得,因此季度GDP初步核算利用专业统计进度资料和相关指标推算得到。之后,随着可以获得的基础资料不断增加和完善,会利用更加完整的基础资料,例如,专业统计年报、行业财务资料和财政决算资料对GDP数据进行修订,使其更加准确地反映经济发展实际情况。
按照国家统计局最新改革的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中国季度GDP核算分为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通常,年度GDP最终核实后,要对季度数据进行修订,称为常规修订;在开展全国经济普查,发现对GDP数据有较大影响的新的基础资料,或计算方法及分类标准发生变化后而对年度GDP历史数据进行修订后,也要对季度GDP历史数据进行相应修订,称为全面修订。
当季数据的修订
中国目前对季度GDP数据修订的方法是比例衔接法,即利用年度基准值与年内四个季度汇总数的差率调整季度数据的方法。比例衔接法的基本做法是:首先对国民经济各行业现价和不变价增加值分别进行衔接,GDP和三次产业增加值是衔接后的行业增加值的加总。不变价GDP和不变价三次产业增加值的衔接方法与现价相同。
环比数据的修订
由于季节调整的对象是时间序列数据,因此,当时间序列中任何一个季度数据发生变化时,都会影响季节调整的结果;在时间序列中加入最新的一个季度的数据,也会使以前季度的环比数据或多或少地发生变化,这是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根据季节调整原理,一般情况下,离最新数据时间较近的时期,数据受影响较大;离最新数据时间较远的时期,数据受影响较小。为便于用户使用,在发布当期环比数据的同时,会通过国家统计局网站发布修订后的以前季度的环比数据。
质量评估
对于GDP核算所使用的各专业统计数据和行政记录数据,有关部门都会对其质量进行检验,确保数据合理反映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当GDP核算部门得到这些基础数据后,会再次对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检验,确保这些数据符合GDP核算的概念和要求。
在GDP核算中,GDP核算部门会根据不断发展的中国经济实际情况,依据不断完善的国民经济核算标准,对中国的季度GDP核算方法进行修订,以确保核算方法的合理性。
在得到季度GDP核算结果后,要对GDP各构成项目数据、GDP数据与相关专业、部门统计数据以及宏观数据的协调性进行检验,保证GDP数据和其他主要数据的相互协调和匹配。正在建立以国民经济核算为核心框架,对各专业和部门基础统计数据进行评估的制度。
《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采纳了联合国《国民账户体系(2008)》的基本核算原则、内容和方法,因而GDP数据具有国际可比性。
在开展全国经济普查或计算方法及分类标准发生变化后对季度GDP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因此1992年1季度以来的季度GDP时间序列具有可比性。
数据发布
季度GDP初步核算数一般于季后15日左右发布,季度GDP最终核实数一般于隔年1月份发布。对于主要统计指标的发布,国家统计局会在年初发布的《主要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中说明发布日期,GDP数据将按规定日程发布。
季度GDP初步核算数在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国家统计局网站、《中国经济景气月报》上公布;季度GDP最终核实数在国家统计数据库、《中国经济景气月报》上公布。对于1992年1季度以来的季度GDP数据时间序列,可以通过国家统计数据库进行查询。
数据意义
首先,国内(地区)生产总值可以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规模,判断其经济总体实力和经济发展的快慢,动态监测生产、消费、资本形成、进出口等主要经济流量指标的变化情况,是监测一个国家或地区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的综合性指标。例如,经最终核实,2022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20万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0%,反映出面对国内国际各项挑战,中国国民经济顶住压力持续发展,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
其次,国内(地区)生产总值可用来进行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结构、人均水平、能耗强度、通货膨胀等分析,是宏观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从生产角度看,国内(地区)生产总值能够反映一个国家(地区)的产业结构和行业结构;从使用角度看,它能够反映一个国家(地区)的需求结构;从地区角度看,它能够反映地区总体分布状况、地区产业状况、地区需求状况。同时,国内(地区)生产总值可与相关指标结合,计算出具有重要意义的其他指标。例如,国内(地区)生产总值与人口指标相结合可以计算人均国内(地区)生产总值,它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富裕程度的重要指标。又如,国内(地区)生产总值与能源消费量相结合可以计算国内(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指标,它衡量的是经济增长与能源消耗的比例关系,是反映国内(地区)生产总值增长质量的重要方面。另外,通过现价国内(地区)生产总值和不变价国内(地区)生产总值能够计算国内(地区)生产总值缩减指数,它通常被视为一个口径更全的通货膨胀率,反映一个国家(地区)价格总水平的变动情况。通过这些分析,可以了解一个国家(地区)的经济结构、人均水平、能耗强度、通货膨胀现状及其发展变化规律,对制定各种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最后,国内生产总值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能够以标准的、国际通行的概念、定义和分类形式报告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可广泛应用于国际比较。在评价和判断一个国家经济运行情况时,通常需要将不同国家的经济数据进行比较,这就需要不同国家之间的经济数据具有可比性。各个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均是以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世界银行、欧盟委员会等五大国际组织联合出版的《国民账户体系》规定的概念、定义、分类、核算框架为原则进行核算的,这从根本上保证了不同国家之间国内生产总值数据的可比性。同时,国际组织在确定某个国家所缴纳的会费、可获得的贷款、援助或其他资金时,国内生产总值或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也是重要的参考指标。
中国情况
上世纪80年代初,中国开始研究联合国国民经济体系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指标。中国于1985年开始建立GDP核算制度。1993年中国正式取消国民收入核算,GDP成为国民经济核算的核心指标。2003年国家统计局宣布中国将改进GDP核算与数据发布制度,取消容易引起误解的预计数,建立定期修正和调整GDP数据的机制,在发布GDP数据的同时发布相关的重要数据,必要时还将公布核算方法。这是中国提高GDP数据的准确性和透明度,向国际通行办法迈进的重要一步。2014年国家统计局将积极稳妥的推进国家统一核算地区生产总值,深化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加快改进能耗统计进一步完善社会消费品零售统计,同时将精心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认真做好普查登记。尽快制定经济核算图,指定全国统一的核算办法,为2015年正式实施全国统一的核算GDP来打下一个基础。此举将有效消除近10年来各省GDP总和与国家统计局核算的全国GDP存在较大出入的情况。
2015年4月15日,初步核算,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14066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2014年增长7.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7770亿元,同比2014年增长3.2%;第二产业增加值60292亿元,增长6.4%;第三产业增加值72605亿元,增长7.9%。截至2016年1月27日,全国31省区已全部公布2015年经济数据,盘踞“地区经济总盘”榜单前三名的依然是广东、江苏、山东,其中广东江苏两省GDP总量首次迈入7万亿大关。2015年GDP总量迈入“万亿俱乐部”的共25地,31省区中GDP增速超7%的共23地。值得注意的是辽宁以增速3%垫底,且创下23年以来的最低值。2016年3月5日,李克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7.7万亿元,增长6.9%,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位居前列。2016年4月15日,初步核算,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15852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8803亿元,同比增长2.9%;第二产业增加值59510亿元,增长5.8%;第三产业增加值90214亿元,增长7.6%。以2015年价格计算,2016年一季度GDP增量为9851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增222亿元。
2016年,初步核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74412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7%。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增长6.7%,二季度增长6.7%,三季度增长6.7%,四季度增长6.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63671亿元,比上年增长3.3%;第二产业增加值296236亿元,增长6.1%;第三产业增加值384221亿元,增长7.8%。2017年,初步核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82712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9%。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增长6.9%,二季度增长6.9%,三季度增长6.8%,四季度增长6.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65468亿元,比上年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334623亿元,增长6.1%;第三产业增加值427032亿元,增长8.0%。2017年,经最终核实GDP现价总量为820754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减少了636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8%,比初步核算数下降0.1个百分点。2018年1月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公告,经最终核实,2016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现价总量为743585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7%。2019年11月22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数据的公告》。修订后主要结果为: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为919281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18972亿元,增幅为2.1%。修订后的第一产业增加值为64745亿元,比重为7.0%;第二产业增加值为364835亿元,比重为39.7%;第三产业增加值为489701亿元,比重为53.3%。2019年11月29日,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在2019中国金融年度论坛暨金融市场峰会上表示,中国2019年GDP预计增长6.1%,2020年GDP预计增长5.8%。
2020年1月1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初步核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99086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1%,符合6%-6.5%的预期目标。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增长6.4%,二季度增长6.2%,三季度增长6.0%,四季度增长6.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70467亿元,比上年增长3.1%;第二产业增加值386165亿元,增长5.7%;第三产业增加值534233亿元,增长6.9%。2020年4月17日,国新办就2020年一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毛盛勇介绍,初步核算,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20650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下降6.8%。2020年5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会后的首场“部长通道”上,政府工作报告提到经济量化指标,2020年不设GDP增长目标。2020年12月,国家统计局对2019年GDP数据进行了最终核实,主要结果如下:经最终核实,2019年,GDP现价总量为986515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减少了4350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0%,比初步核算数下降0.1个百分点。
2021年12月17日,国家统计局公告,经最终核实,2020年,GDP现价总量为1013567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减少了2419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2.2%,比初步核算数下降0.1个百分点。
2022年1月,初步核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143670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1%,两年平均增长5.1%。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增长18.3%,二季度增长7.9%,三季度增长4.9%,四季度增长4.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83086亿元,比上年增长7.1%;第二产业增加值450904亿元,增长8.2%;第三产业增加值609680亿元,增长8.2%。2022年1月17日,2021年中国经济年报出炉。2021年,中国人均GDP达到80976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达12551美元,突破了1.2万美元。2021年广东地区生产总值124369.67亿元,同比增长8.0%。2022年4月1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初步核算,2022年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270178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8%,比2021年四季度环比增长1.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0954亿元,同比增长6.0%;第二产业增加值106187亿元,增长5.8%;第三产业增加值153037亿元,增长4.0%。2022年7月15日,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付凌晖介绍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初步核算,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562642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2.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9137亿元,同比增长5.0%;第二产业增加值228636亿元,增长3.2%;第三产业增加值304868亿元,增长1.8%。2022年12月2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2021年国内生产总值最终核实的公告。经最终核实,2021年,GDP现价总量为1149237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了556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4%,比初步核算数提高0.3个百分点。
2023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初步核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210207亿元,比上年增长3.0%。2023年4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284997亿元(初步核算),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5%,比上年四季度环比增长2.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1575亿元,同比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107947亿元,增长3.3%;第三产业增加值165475亿元,增长5.4%。2023年7月1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GDP)593034亿元(初步核算),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5%,比一季度加快1.0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0416亿元,同比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230682亿元,增长4.3%;第三产业增加值331937亿元,增长6.4%。分季度看,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4.5%,二季度增长6.3%。从环比看,二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0.8%。2023年10月18日,经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2023年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91302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56374亿元,同比增长4.0%;第二产业增加值353659亿元,增长4.4%;第三产业增加值502993亿元,增长6.0%。分季度看,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4.5%,二季度增长6.3%,三季度增长4.9%。从环比看,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3%。2023年12月29日,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经最终核实,2022年,GDP现价总量为1204724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减少5483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0%,与初步核算数持平。
2024年1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3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据介绍,初步核算,2023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260582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89755亿元,比上年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482589亿元,增长4.7%;第三产业增加值688238亿元,增长5.8%。分季度看,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4.5%,二季度增长6.3%,三季度增长4.9%,四季度增长5.2%。从环比看,四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0%。2024年7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61683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0%。2024年10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94974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8%,其中,三季度GDP同比增长4.6%。2024年12月31日,习近平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的讲话中提到,预计2024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2024年,初步核算,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94974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57733亿元,同比增长3.4%;第二产业增加值361362亿元,增长5.4%;第三产业增加值530651亿元,增长4.7%。分季度看,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3%,二季度增长4.7%,三季度增长4.6%。从环比看,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0.9%。2024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34908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0%。
各国数据
中国数据
外国数据
相关研究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剑桥大学南加州大学的研究人员,在预测气温异常对全球人均GDP的长期影响时发现,到2100年的时候,气候变化不仅可能使美国经济萎缩10.5%,也会让欧盟的实际收入下降4.6%。
气候变化可能对一国经济产生负面影响的一些方式:
一、炎热天气导致地表水地下水供应减少,曾经肥沃的地区的农作物减产。
二、极端天气相关事件造成的损失不断增加:从美国的野火增加到日本洪水的袭击威胁到保险业的破产。
三、极端高温使城市电网超负荷运行,迫使电力公司花费数百万美元对能源基础设施进行大修。
四、由于气候变化而变得更强的飓风摧毁道路公共财产,这些财产和重建工作必须由纳税人承担巨额费用。
最新修订时间:2025-01-17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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