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复仇,就是以
复仇为大,“大”在此处意即“张大”、“推崇”之义,与“
大一统”的“大”同义,所以“大复仇”即推崇复仇。
“大复仇”这一思想在《
春秋》中就有阐述,其“大”是张大、推崇之意,并在
董仲舒等
公羊学的推动下发展至极。“复仇”是对非正义侵害自己亲属的人所进行的回应,是对自己心理的一种安抚和解脱。认为讨伐君之贼、为父报仇都是作臣、子
义不容辞的职责,这关系到其是否能称为臣或子,而且是忠君、孝父的体现。《
公羊传》所记载的复仇对象不仅指一般的个人,而且指国君。按照《公羊传》的理论,国和君是一体的,又与个人复仇有所不同。国君可以复百世之仇,而个人复仇,仅止于仇者之身,而不及仇者之子孙。这是一种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也是一种
血族复仇向宗族复仇的转变。
一是强调了复父母之仇与尽君臣之义的联系,将臣子讨伐弑君者与“
血亲复仇”相互等同。二是明显地表达了
齐人的政治立场和历史观点,从而凸显《公羊传》“
齐学”的本质特色。三提出臣子可以向
无道的
君主复仇,对比孔、孟、荀的观点,这种复仇奇论与
孟子的思想颇有相通之处。
除历代学者所大力阐发的《公羊》“
三科九旨”之外,复仇思想作为《公羊传》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不可忽视。然《公羊传》视《春秋》为“义之大者”,故其所主张的复仇不同于盲目的血亲复仇,背后皆有相应的义理阐发。大体观之,《公羊传》借复仇既可见君臣父子之义,又可明国君一体之理,且不偏执一端,在复仇的具体实践中有经与权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