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气象局
三明市政府工作部门
三明市气象局。建立于1958年。位于三明梅列列西的剪刀形山上,后搬迁至列东乡石灰岭。1988年改名为三明市气象局,位于北纬26°16′,东经117°37′,海拔高度215米,区站号58828。
机构概况
1958年建设三明梅列气候服务站
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财务核算中心)、业务科技科(三明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三明市防雷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审计科、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4个职能科(室)。三明市气象台(三明市环境预报中心)、三明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三明市专业气象台)、三明市防雷中心(三明市防雷减灾管理局)、三明市气象科技开发中心4个直属单位。永安市气象局明溪县气象局清流县气象局宁化县气象局、沙县气象局、尤溪县气象局大田县气象局将乐县气象局泰宁县气象局、建宁县气象局等10个县(市)级气象局。
现有在职人数55人,其中大学本科30人,大学专科15人,中专3人。中级以上职称19人,其中高级工程师3人。
1972年1月18日成立三明地区气象台支部,隶属分区机关直属党委领导。现有党员35人,其中在职党员21人,离退休党员14人。党建工作归地方工委直接领导。
1962年12月在三明气候站的基础上,开始建设三明专区气象台,并承担了建台初期的业务工作,负责天气预报的制作、发布,为地方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1996年4月,福建省中尺度灾害性天气预警系统三明分中心建设启动。1997年气象卫星综合应用业务系统(9210工程)实施。2007年11月,三明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政文〔2007〕19号)文件,开始了以“海峡西岸三明气象中心”为依托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三明天气雷达站系714SDS波段多普勒天气警戒雷达,于2004年7月完成业务验收,主要监测和预警灾害性天气,探测重点是暴雨及强对流天气系统活动。每年3~9月的8、11、14、17、20、23时等时次开机,遇到灾害性天气随时开机探测,为人工影响天气、灾害性天气的监测提供服务。
20世纪80年代,市气象局开展春播期低温时段、汛期暴雨预报等技术攻关,编写《应用气象服务指标汇编》,研制了十大类50个项目的专业预报工具。服务方面配备甚高频通信设备和气象警报系统,进一步强化灾害性天气联防制度。1986年10月全省气象服务经验交流会再度在三明召开,重点推广三明等地(市)抓好气象服务的典型经验。1993年市气象台准确预报雨季降水高峰期,雨季最后一场明显降水过程预报准确及时,为大旱之年夺取农业生产丰收作出较为突出的贡献。1994年5月2日,市气象台准确预报出了全市性的大暴雨或特大暴雨天气过程,为市委、市政府迅速组织抗洪抢险救灾赢得宝贵的时间。1997年以来,为包括三明机场建设、205国道改造、沙溪河流域梯级电站建设在内的数十项国家或地方重点建设项目提供针对性的专项气象服务,为香港回归庆典等政治和社会活动提供气象保障。
从1963年起,利用广播站播报气象消息;1993年成立华云科技服务与开发公司;1994年1月1日正式应用非线性编辑系统制作电视气象节目;2003年开通手机3-5天和24小时气象短信,至2009年,短信用户7万余户。2003年开展网络气象服务,2006年改版为三明专业气象网。2006年开通公共电子显示屏。2008年开通“三明掌上气象台”。此外,每年还开展节日气象服务,为海峡两岸(三明)林业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提供气象保障。
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建立短信预警发布平台、掌上气象台和手机短信小区广播平台等,还利用广播、电视、“12121”自动答询系统、电话服务、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电子显示屏、网站等媒介及时发布天气预报、重要天气公报、预警信号等,最大限度降低气象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较大规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始于2003年7月,由三明市政府拨款购置了2套人工增雨火箭发射系统,同时应用37高炮,实施人工增雨作业。2006年4月购置了22套4管移动火箭发射系统,筹建三明市烟区人工防雹增雨火箭作业系统。2007年2月发射架由4管升级为8管。2008年2月购置了35套8管固定火箭发射系统,2009年1月购置了2套8管移动火箭发射系统。全市现有103个作业点,有具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资格人员205人,CF8-1B型作业发射系统59套,全市11个作业单位均具备了人影作业组织资格。仅2008年全市就实施了179次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发射火箭弹1166枚。为烟区防雹、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增雨抗旱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1992年6月26日成立“福建省避雷装置安全监测中心三明市监测所”负责三明市避雷装置安全检测与管理工作。1995年6月各县相应成立监测站。1997年经三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成立“三明市避雷装置技术监测中心”。2002年更名为“三明市防雷减灾管理局”,各县(市)也相应成立了防雷减灾管理局。近年来,我市防雷减灾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由三明市气象局、三明市防雷减灾管理局研发的“三明市防雷减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软件顺利通过专家鉴定,总体水平国内领先。雷电防护已建立了一套有序规范的管理运行程序。
对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施工资质、施放气球单位资质认定、施放气球活动许可制度、人工影响天气、气象预报发布等实行社会管理。
主要职能
一、组织协调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天气、气候(气候变化)、农业气象与生态、人工影响天气、雷电、大气成分等多轨道业务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综合观测、预测预报、公共气象服务和信息与技术支持平台的有关工作。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三、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观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气象预报的发布。
五、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指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设计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雷减灾和升空气球的安全督查工作。
六、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七、 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气象法规的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行政执法,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福建省气象条例》、《中国气象局令》等气象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八、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市)人民政府对县(市)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会同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九、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领导信息
李宏图:党组书记、局长
王正廷: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筱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朱会芸:党组成员、副局长
内设机构
三明市气象局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财务核算中心)、业务科技科(三明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三明市防雷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审计科、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计划财务科、财务核算中心):组织协调市局机关工作和会议安排;负责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文秘、机要、保密、宣传、档案、信访、办公自动化、文印、收发等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计划、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催办等工作;承担安全保卫、行政后勤、基建修缮、水电、房产、车辆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气象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负责管理、实施预算、决算、项目建设、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统计等工作;指导全市气象部门各类资金管理和地方气象事业发展工作。
二、业务科技科(三明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负责气象综合观测、信息网络、气象预报预测、公共气象和专业气象服务管理、科技管理、人工影响天气和技术装备保障等业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制订本行政区域全市性监测网络业务、气象预报和服务业务的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全市性监测网络业务和预报服务业务现代化建设;负责气象台站探测环境保护和信息共享管理;管理气象预报、警报及其他气象信息的发布;组织协调灾害性天气联防和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预报的管理;负责突发气象灾害应急管理;负责管理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负责生态与农业气象的规划实施;组织科技成果及新技术、新业务的推广。
三、政策法规科(三明市防雷办公室):负责政策法规管理、行业管理、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气象行政执法,承担气象行政复议、应诉、处罚听证、相关气象行政许可等工作,承办气象行政许可受理窗口相关工作;组织对全市气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组织学习、宣传、普及法律、法规;负责气象行业管理的综合协调;负责科技服务的宏观协调和政策指导;组织管理雷电灾害的防御工作。
四、人事教育科(监察审计科、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负责市局党组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气象部门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录用调配、奖励、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等各项人事管理工作;拟定人才培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职工在职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配合市局党组做好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承担市本级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日常工作,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市气象部门离退休干部职工的宏观指导;承担市局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及服务工作。
所获荣誉
2018年5月28日,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第十三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022年,三明市气象局机关党委被表彰为全国气象部门2022年先进基层党组织。
2022年6月,三明市气象局机关党委获“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直属单位
一、三明市气象台(三明市环境预报中心)
牵头承担市级短时、中短期天气业务、灾害性天气、气候预测的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和专业气象服务有关基础预报产品制作工作。负责雷电预警的发布业务;牵头组织气象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气象服务业务;开展火险等级、水文、交通、城市、地质灾害气象条件等专业气象预报预警服务;承担全市气象灾害及相关灾害的收集上报、灾害评估等工作;研究开发预报技术方法;负责全市气象信息网络建设、信息共享及其技术保障、运行技术指导、维护保障等工作;负责气象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承担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技术指导、发布气候预测、气候可行性论证、生态气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承担我市气象雷达监测业务,维护雷达气象探测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三明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三明市专业气象台)
牵头承担市级气象科技服务工作。负责与三明广电集团和福建省气象科技服务中心等单位的业务合作联系。对气象预报预测评估产品再加工和包装,开展农业、林业、水文、交通、城市、旅游、医疗健康、电力、烟草等相关的专业气象预报服务;开展电话、短信、网络等气象信息服务;承担电视气象服务节目制作及广告经营业务;负责与气象工作相关的其他影视宣传作品的采编、拍摄和制作;负责全市电视气象服务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开发研究气象科技服务新产品,开拓气象科技服务新领域。
三、三明市防雷减灾管理局
牵头承担市级雷电业务。负责组织全市重大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与评估;负责大中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危险环境等建设项目雷击风险评估;承担三明市雷电灾害鉴定与评估、雷击风险评估、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负责三明市防雷装置检测、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开展雷电技术服务和防雷技术开发研究工作。牵头承担全市防雷工程业务和管理工作。负责三明市本级防雷工程。
四、三明市信息网络与装备保障中心
负责信息网络和技术装备保障等业务工作;承担大气探测技术、规范、方法的试验、研究;负责全市气象技术装备的维修和保障工作的技术指导;承担雷达、高空、地面、自动气象站等仪器设备的巡检、年度维护和省局安排的大、中修任务;负责全市气象计量检定和技术监督;负责全市技术装备的计划、供应、仓储和调配;负责全市气象技术装备的技术支持工作。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19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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