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聚净戒
佛教用语
三聚净戒是总括大乘菩萨一切戒律的三个分类,即摄律仪戒、摄善法戒、摄众生戒。三聚净戒这个名称最初见于陈、隋之际天台家等有关著述,但其内容早已见诸译籍。
三聚净戒简介
菩萨戒本没有特殊的戒相,《法华经·安乐行品》所举的不亲近国王、王子、外道、梵志、凶戏、相扑等十项“不亲近处”,可说是大乘菩萨的最初戒相,但尚没有菩萨戒的名称。《涅盘经·师子吼品》开始把戒律分为声闻戒菩萨戒。它说:从初发心乃至得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的名为菩萨戒,若观白骨乃至证得阿罗汉果的名为声闻戒。这只是从志愿和行果的浅深而区别声闻戒和菩萨戒而已。又《涅盘经·圣行品》列举“息世讥嫌戒”如不作贩卖轻称小斗欺诳于人,因他形势取人财物,害心系缚,破坏成功。燃明而卧。常食一食未曾再食,不食肉不饮酒。进止常与三衣钵具,其止息床不置二枕。不故往观视军阵,不谄谀邪命自活等达四十四项。关于出家菩萨的制戒比之于《法华经》所说的“不亲近处”是更详细了。这些戒相虽有“害心系缚”,“破坏成功”等危害他人的重罪,但大概是轻罪的多,所以名为“息世讥嫌戒”(《涅盘经·圣行品》)。
汉译佛经中最初提到三聚净戒的类别并说明其内容的是姚秦竺佛念译的《璎珞经》(具称为《菩萨璎珞本业经》,二卷)。《璎珞经·大众受学品》第七说,一切戒的根本是三受门,即摄善法戒,所谓八万四千法门。摄众生戒,所谓慈悲喜舍化及一切众生皆得安乐。摄律仪戒,所谓十波罗夷。《璎珞经》把摄律仪戒置于三聚的最后,这和《菩萨戒羯磨文》的三聚次第恰恰相反。一般小乘的经律都以二百五十戒或五百戒作为律仪戒,但《璎珞经》并不采取小乘的律仪,而以十波罗夷为大乘的律仪,这是它的特色(《璎珞经·大众受学品》)。
其次说三聚净戒的是北凉昙无谶译的《地持经》(具称为《菩萨地持经》,十卷)这是《瑜伽论·本地分》中“菩萨地”的异译,是瑜伽系统的戒法最初传译的作品。《地持经》很具体地说,一切戒有三种:一、律仪戒,二、摄善法戒,三、摄众生戒。律仪戒是七众所受的戒,七众就是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优婆塞优婆夷。摄善法戒是菩萨所受的律仪戒,即上修菩提的一切身口意的善法。摄众生戒,略说有十一种。即为众生作饶益事、看病、说法、报恩、救护、劝慰、施与等(《地持经》卷四)。《瑜伽师地论》所说的瑜伽戒品和《地持经》大致相同。又被认为《地持经》异译的《善戒经》(具矨E为《善菩萨戒经》,刘宋求那跋摩译,十卷)也提到了三聚的戒法。《善戒经》说,在家出家所受持的戒名为一切戒。一切戒有三种:一者戒,二者受善法戒,三者为利众生故行戒。第一的戒是七众所受的戒即摄律仪戒。一切戒即三聚净戒的异名(《善戒经》卷四)。
《璎珞经》、《地持经》之外,汉译《摄大乘论》的三种译本关于“三聚净戒”的名称也有个别的不同。北魏佛陀扇多的译本称为“止戒、摄善法戒、作众生益戒”。梁真谛的译本称为“摄正护戒、摄善法戒、摄众生利益戒”。唐玄奘的译本则称为“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众生戒”。
罗什所译的《梵网经》和《璎珞经》、《地持经》并 称为大乘戒的三大圣典。它对后世的影响最大。《梵网经》虽没有明确提到三聚,但它说的十重四十八条轻禁的戒法是仿小乘比丘戒条的形式而制定的。这些“十重四十八轻戒”是大乘菩萨戒最具体的戒相
发展
我国菩萨戒的弘传和阐述,至隋炀帝智顗受菩萨戒时已经非常盛行。隋灵裕有《受菩萨戒法》的注疏,他在邺都时,就有许多人从他受了三聚戒(《续高僧传》卷九本传),同时徐州摄论学者靖嵩并著有《三聚戒玄义》流行于当时(《续传》卷十本传)。其他许多佛教学者对三聚净戒又有许多解释。隋智顗的《菩萨戒经义疏》虽说到律仪戒、摄善法戒、摄众生戒,但他把这三聚净戒概称为菩萨戒,说它是过去、未来、现在一切菩萨所当学的戒法(智顗说、灌顶记《菩萨戒经义疏》卷上)。隋慧远撰《大乘义章》立了七门分别三聚戒。其中就“止作”二门分别说:三聚别论,律仪是“止”,止诸恶故。其余二聚是“作”,作诸善故。三聚通论,一一之中皆有“止作”。最后结论说“三聚皆止恶故”。这就是说,三聚净戒第一的摄律仪戒,是以防止自己作恶为主的戒法,所以称它为“止”,是一种自利的行为。第二摄善法戒和第三摄众生戒是大乘菩萨在修行中实践一切善的行为和发愿长期为人类利益服务的戒条,所以称它为“作”,是一种自利利他的行为(隋慧远《大乘义章》卷十)。
道宣认为三聚戒是三身之本。他说:一、律仪戒在断诸恶,即法身之因;二、摄善法戒在修诸善,即报身之因;三、摄众生戒在慈济有情,即化身之因(道宣《释门归敬仪》卷上)。唐天台学者明旷更进一步发挥他的见解。他把三聚和四宏誓愿以及三身配合起来,认为一切戒大体上不出四弘三聚。摄律仪戒在断烦恼,配于“烦恼无尽誓愿断”。摄善法戒在成就佛道和修学法门,配于“佛道无上誓愿成”和“法门无量誓愿学”。摄众生戒在度众生,配于“众生无边誓愿度”。又摄律仪戒,如持不杀止恶不生,离诸染污,是为法身之因。摄善法戒在行诸善,深究法门而证佛道,是为报身之因。摄众生戒在以慈悲利益众生,是为应身之因。因此,明旷的主张是站在四弘誓愿的基础上通过三聚净戒的实践而成立三身的。最后他又把三聚和天台的空假中三观结合起来,并试作了结论说:“故知戒戒三聚互融,三观三身相即,三聚三身既无优劣,四十八轻十重等持心性,宁有浅深”(明旷《菩萨戒经疏删补》卷上)。
精神境界
三聚净戒的精神比之于小乘戒是积极的,它和小乘戒虽采取同样形式的律仪戒,但其说明却具有积极的大乘精神。小乘戒只列举那些不可为的事情,而大乘戒则多举那些不可不为的事情。关于禁止的戒,大小乘的精神也有不同。例如十重禁戒第一的杀戒,据唐法藏引《瑜伽戒品》解释说,如果菩萨看见盗贼为了抢劫财物将杀害许多人命或杀害大德圣者,想到那人若是这样地做必将堕于地狱受极大苦,菩萨因不忍看他堕入地狱受苦,决心让自己代他入于地狱而杀了他,所谓“以怜愍之心,而断彼命”。这在菩萨戒不但不为犯罪,反而是有很大功德的(唐法藏《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一)。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17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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