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
1946年东蒙古成立的政府
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成立于1946年,以兴安、哲里木、昭乌达、卓索图四盟,呼伦贝尔地区、布特哈部,伊克明安、齐齐哈尔、苏鲁克3旗为管辖领域,“实行高度民族自治”,“建设自由平等的民主政治”,组建东蒙古人民自治军,统一指挥内蒙古东部地区各支蒙古民族武装。2月15日,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经选举产生了政府委员15名,博彦满都当选为政府主席,玛尼巴达剌当选为副主席,哈丰阿为秘书长;选出由哈丰阿、特木尔巴根等45人组成的政府“小呼拉尔”;设立了政府工作部门4部3处。
背景介绍
蒙古族在广阔的内蒙古地区的土地上缔造伟大祖国的历史进程中,做出了伟大的贡献但是,蒙古族人民历受帝国主义、国内反动统治者和民族内部封建势力的残酷压迫和剥夺,灾难十分沉重特别是“九·一八”事变后,内蒙古的大部分地区沦为日本帝国主义的殖民地,陷入了更加灾难的深渊此后,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在苏联红军的强大攻势和中国人民抗战的配合下,日本帝国主义在我国东北的血腥统治宣告彻底垮台,内蒙古东部人民摆脱了伪“满洲国”十四年的枷锁,开始了新的生活,获得解放的东蒙民众,青年知识分子和军官学校师生以及民族上层人士为了争得民族解放和民族自由的权利,强烈要求建立一个东蒙古人民自己的政府。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薄彦满都、哈丰阿、特木尔巴根、阿思根、等一批蒙古族上层进步人物和知识界的进步力量,广泛团结蒙古族青年军人学生,积极采取行动,在苏联对日宣战,红军进入东北,伪“满洲国”一倒台,便积极行动内蒙古人民革命党和筹建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的活动。
建立
从一九四五年八月到一九四六年一月,在薄彦满都、哈丰阿、特木尔巴根、阿思根等人的积极活动和组织下,东蒙古重新组成了内蒙古人民革命党、兴安军官学校师生的基础上成立了一支军队、有了国内外革命力量的支持,成立自治政府的条件臻于成熟到一九四六年从东蒙地区的社会、政治气氛来看,召集东蒙人民代表大会已到了水到渠成的阶段。
一九四五年十二月,哈丰阿、特木尔巴根、阿思根、博彦满都等人综合东蒙各阶层的意愿和要求,在征得苏军驻王爷庙城防司令部的允许和邀请中共代表参加,于一九四六年并发表了《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树立宣言东蒙古人民自治法》等“宣言”公布之日起,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正式成立它是以兴安、哲理木、昭乌达、卓索图四盟,呼伦贝尔地区、布特哈部、伊克昭盟、齐齐哈尔、苏鲁克3旗为管辖领域二月十五日,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经选举产生了巧名政府委员,博彦满都当选为政府主席,玛尼巴达刺当选为副主席,哈丰阿为秘书长,选出由哈丰阿、特木尔巴根等45人组成的政府“小呼拉尔”,设立了政府工作部门4部3处。
对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蒙古人民共和国主席乔巴山公开予以承认,苏联驻军也给予支持,中共东北局、中共西满分局均致电祝贺在东蒙古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中共西满分局派胡秉权黄文飞同志出席,胡秉权代表中共作了热情洋溢的讲话,简述了中国共产党民族统一战线的根本理论,受到大会的热烈欢迎只有蒋介石的国民党对这个政府采取坚决不承认的敌对态度。
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是一个特定的历史环境中光明磊落地产生的客观上代表了东蒙人民的愿望,况且,蒙古人民争取民族自治也是东蒙地区广大人民的利益。
机构概况
东蒙古人民代表会议预备会议,在兴安盟王爷庙(今乌兰浩特)召开。会议研究了筹备成立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的有关事项。同时,变更了原行政建制,除将兴安、哲里木、昭乌达、卓索图盟,呼伦贝尔地区改称省外,又在原兴安东省地区划设了纳文慕仁省。
政府正式成立,民国35年(公元1946年)5月25日,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撤销,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东蒙古总分会成立,同时成立兴安省政府。
会议与政令
主要会议
东蒙古人民代表会议
民国35年(公元1946年)1月16~19日在兴安盟葛根庙召开,东蒙古36个旗代表200余人到会,胡秉权、朱继先、黄文飞等以中共代表身份应邀参加大会。会议发表了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自治法、组织法、施政纲领、树立宣言等,会议宣布成立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博彦满都任主席、玛尼巴达剌任副主席。
“四·三”会议
民国35年(公元1946年)4月3日,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与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各派7名代表,在承德举行正式会议,史称“四·三”会议,会议一致通过了《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主要决议》,决定解散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成立联合会东蒙古总分会和西蒙古总分会。
东蒙古人民第二次临时代表会议
民国35年(公元1946年)5月26~28日,根据“四三”会议精神,经中共西满分局决定,东蒙古人民第二次临时代表会议在王爷庙召开,正式撤销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设置兴安省政府,受东北人民政府和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双重领导;兴安省以呼伦贝尔、纳文慕仁、哲里木、兴安4盟为辖区;成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东蒙古总分会;建立兴安军区,部队统称内蒙古人民自卫军。
主要政令
民国35年(公元1946年)1月19日,东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发表《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树立宣言》。民国35年(公元1946年)2月15日,发布《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布告》。随之,先后颁发了《东蒙古人民自治法》、《省政府暂行组织规程》、《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施政纲领》、《政府各部及主席直辖各处局暂行组织规程》、《暂行政府职员服务规程》、《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暂行选举法》、《暂行法院组织法》、《旗(县)政府暂行组织规程》、《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经济建设纲要》、《暂行贸易管理法(案)》、《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暂行税法》等有关法规、政令。
民国35年(公元1946年)5月27日,东蒙古人民代表临时大会发表宣言。宣言称:“……为了全内蒙古自治运动的统一和执行政治协商会议,召开了第一次东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决定解销东蒙自治政府,成立兴安省政府,制定为人民谋福利的施政纲领。今后在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的领导配合下,兴谋民主与自治的各种建设。”
历史作用
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存在的时间虽然很短,但是,它对内蒙古自治区的革命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且,历史上发挥过一定的重要作用。
1.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对稳定东蒙古地区的局势,实现东西蒙的统一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解放初期,东蒙地区不论城市还是农村、牧区,社会秩序极端混乱有一些乌合之众,到处招摇撞骗欺压百姓无恶不作,甚至公开提出与共产党为敌,盗贼猖獗土匪四起为了改变这种混乱的局面,保障东蒙地区的社会安宁,南征北战,彻底打击了真假国民党的反动武装,歼灭了许多穷凶极恶的土匪,对地方武装采取又斗争又联合的策略,有的整编,有的打散这样到一九四六年后东蒙地区的社会秩序基本上处于稳定状态而且在这个政府的率领下,广大东部地区的蒙古族共同投入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怀抱,这是不可低估的历史事件从这个意义上讲,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的成立本身就是对中国革命的贡献。
中华民族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千百年来受着封建主义和帝国主义的统治,从一八四零年“鸦片战争”起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悲惨深渊,之后是各系军阀的混战,国民党的反动统治,东蒙人民更落入了日伪“满洲国”的统治之下,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越来越残酷,各少数民族已到垂死状态,连生存的权利都被剥夺了日本投降后,情况好转,在中国共产党的满腔热血的声援中,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应运而生了这在历史上是第一次政治上也是进步的这个政府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这些都是中国革命史上、民族史上第一次出现的新生物。
一九四六年初在《东北局关于蒙古工作意见》中指示东蒙工委:“首先必须培养蒙古青年作为骨干,再通过他们去掌握军队与发动群众,掌握统一战线的领导权二”这一精神作用下,一九四五年十一月,兴安警备总队征得白城子八路军嫩江一支队的同意,选派了50名优秀蒙古族青年军队,到白城子八路军军政干部学院接受训练,为内蒙骑兵一师培养了首批青年骨干。
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成立的当时,就把培训人才的工作列为重要任务,与政府成立的同时,在王爷庙地区就成立了东蒙古军政干部学校哈丰阿任校长,胡昭衡任政委,张策先生常去讲课,可见对该校的重视毕业后,这批人中绝大部分成为革命队伍中各个部门的中坚力量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的这些为中国革命做出的贡献应永远载入史册。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12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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