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83年6月6日至6月21日在北京召开。这是按照新宪法选举产生的首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决算,选举和决定新的一届国家领导人员,组成新的一届国家领导机构,并审批一些相关政策。
代表名单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1983年6月4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席团(164人,按姓名笔划排列)
马青年(回族) 马恒昌 马浩谦(回族)
王国权 王祖伦(布依族) 王淦昌 韦国清(壮族)
韦 钰(女) 贝时璋 毛文书(女)
乌兰夫(蒙古族)
巴图巴根(蒙古族) 平错汪阶(藏族) 卢盛和
史来贺 史良(女) 白寿彝(回族) 白洪普
召存信(傣族) 吕叔湘 吕 骥 朱伯儒
刘明辉 刘秉彦 刘念智 关山月 许 杰
许涤新 许德珩 阮泊生 阴法唐 严济慈
杨 凤(纳西族) 杨永青(女) 杨初桂(女,侗族)
杨得志 杨 辉(女) 杨蔚屏 吴世昌 吴运昌(苗族)
汪月霞(女) 沈 坚 宋 林 张万福 张子斋(白族)
张友渔 张文裕 张再旺 张承先 陆明扬
林一山 林月琴(女) 林兰英(女) 林丽韫(女) 果基木古(彝族)
迪牙尔·库马什(哈萨克族) 罗 天 罗叔章(女)
罗 琼(女) 周占鳌 周礼荣 周谷城 赵文甫
饶守坤 姜淑珍(女) 洪丝丝 费彝民 秦和珍
夏茸尕布(藏族) 顾大椿 钱绍钧 钱信忠
铁木尔·达瓦买提(维吾尔族) 倪志福 徐廷泽
爱新觉罗·溥杰(满族) 郭林祥 郭 峰 唐家寿(哈尼族)
黄秉维 黄 荣(壮族) 曹龙浩(朝鲜族)
曹 禺 常香玉(女) 康克清(女) 梁天惠(壮族)
韩权华(女) 韩先楚 韩培信 韩维先 温元凯
蓝芳畹(瑶族) 楚图南 雷洁琼(女) 雷爱祖(女)
裔式娟(女) 裴昌会 廖汉生
廖承志 赛福鼎(维吾尔族)
颜龙安 潘 多(女,藏族) 薛 驹 薛暮桥
陈丕显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1984年5月14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席团(163人,按姓名笔划排列)
丁光训 于 克 才旦卓玛(女,藏族) 马万祺
马文瑞 马青年(回族) 马恒昌 马浩谦(回族)
马继孔 马 璧 王汉斌 王任重 王兆国
王国权 王祖伦(布依族) 王淦昌 韦国清(壮族)
韦 钰(女) 贝时璋 毛文书(女) 乌兰夫(蒙古族)
巴图巴根(蒙古族) 平错汪阶(藏族) 卢盛和
叶 飞 田寿延(土家族) 田富达(高山族)
史来贺 史 良(女) 白寿彝(回族) 白洪普
召存信(傣族) 吕叔湘 吕 骥 朱伯儒
朱学范 伍 禅 华罗庚 刘 正 刘芸生(女)
刘明辉 刘秉彦 刘念智 关山月 许 杰
许涤新 许家屯 许德珩 阮泊生 阴法唐
严济慈 苏步青 杜心源 李先念 李登瀛
杨 凤(纳西族) 杨代蒂(女,彝族) 杨永青(女)
杨初桂(女,侗族) 杨得志 杨 辉(女) 吴世昌
吴运昌(苗族) 吴作人 吴 实 吴桓兴
何 英 余秋里 汪月霞(女) 沈 坚 宋 林
张万福 张子斋(白族) 张友渔 张文裕
张正德 张再旺 张承先 陆明扬 阿沛·阿旺晋美(藏族)
陈书凤(黎族) 陈丕显 陈永康 陈宗基
陈惠波 陈登科 茅以升 林一山 林月琴(女)
林兰英(女) 林丽韫(女) 迪牙尔·库马什(哈萨克族)
罗 天 罗叔章(女) 罗 琼(女) 周占鳌 周礼荣
周谷城 项 南 赵文甫 赵忠尧 赵梓森
赵鹏飞(满族) 赵德尊 荣毅仁 胡立教
胡厥文 胡愈之 胡耀邦 段苏权 侯宝林(满族)
饶守坤 姜淑珍(女) 洪丝丝 费彝民 秦和珍
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藏族) 耿 飚 莫文骅
夏茸尕布(藏族) 顾大椿 钱绍钧 钱信忠
铁木尔·达瓦买提(维吾尔族) 倪志福 徐廷泽
爱新觉罗·溥杰(满族) 郭林祥 唐家寿(哈尼族)
浦洁修(女) 海玉琛(蒙古族) 宦 乡 黄 华
黄秉维 黄 荣(壮族) 黄 璜 曹龙浩(朝鲜族)
曹 禺 常香玉(女) 康克清(女) 梁天惠(壮族)
彭 冲 彭迪先 彭 真 董建华 韩宁夫
韩权华(女) 韩先楚 韩培信 韩维先 温元凯
蓝芳畹(瑶族) 楚图南 雷洁琼(女) 雷爱祖(女)
裔式娟(女) 裴昌会 廖汉生 赛福鼎(维吾尔族)
颜龙安 潘 多(女,藏族) 薛 驹 薛暮桥
秘书长
陈丕显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1985年3月2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席团(161人,按姓名笔划排列)
丁光训 于 克 才旦卓玛(女,藏族) 马万祺
马青年(回族) 马恒昌 马浩谦(回族)
马继孔 马 璧 王汉斌 王任重 王兆国
王国权 王祖伦(布依族) 王淦昌 韦国清(壮族)
韦 钰(女) 贝时璋 毛文书(女) 乌兰夫(蒙古族)
巴图巴根(蒙古族) 平错汪阶(藏族) 卢盛和
叶 飞 田寿延(土家族) 田富达(高山族)
史来贺 史 良(女) 白寿彝(回族) 白洪普
召存信(傣族) 吕叔湘 吕 骥 朱伯儒
朱学范 伍 禅 华罗庚 刘 正 刘芸生(女)
刘明辉 刘秉彦 刘念智 关山月 许 杰
许涤新 许家屯 许德珩 阮泊生 阴法唐
严克伦 严济慈 苏步青 杜心源 李先念
杨永青(女) 杨初桂(女,侗族) 杨得志 杨 辉(女)
吴世昌 吴运昌(苗族) 吴作人 吴 实
吴桓兴 何 英 余秋里 汪月霞(女) 沈 坚
宋 林 张万福 张子斋(白族) 张友渔
张文裕 张正德 张再旺 张承先 陆明扬
阿沛·阿旺晋美(藏族) 陈书凤(黎族) 陈丕显
陈宗基 陈惠波 陈登科 茅以升 林一山
林月琴(女) 林兰英(女) 林丽韫(女) 迪牙尔·库马什(哈萨克族)
罗 天 罗叔章(女) 罗 琼(女) 周占鳌 周礼荣
周谷城 项 南 赵文甫 赵忠尧 赵梓森
赵鹏飞(满族) 赵德尊 荣毅仁 胡立教
胡厥文 胡愈之 胡耀邦 段苏权 侯宝林(满族)
饶守坤 姜淑珍(女) 洪丝丝 费彝民 秦和珍
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藏族) 耿 飚 莫文骅
夏茸尕布(藏族) 顾大椿 钱绍钧 钱信忠
铁木尔·达瓦买提(维吾尔族) 倪志福 徐廷泽
爱新觉罗·溥杰(满族) 郭林祥 唐家寿(哈尼族)
浦洁修(女) 海玉琛(蒙古族) 宦 乡 黄 华
黄秉维 黄 荣(壮族) 黄 璜 曹龙浩(朝鲜族)
曹 禺 常香玉(女) 唐克清(女) 梁天惠(壮族)
彭 冲 彭迪先 彭 真 董建华 韩宁夫
韩先楚 韩培信 韩维先 温元凯 蓝芳畹(瑶族)
楚图南 雷洁琼(女) 雷爱祖(女) 裔式娟(女) 裴昌会
廖汉生 赛福鼎·艾则孜(维吾尔族) 颜龙安
潘 多(女,藏族) 薛 驹 薛暮桥
秘书长
陈丕显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1986年3月24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席团(161人,按姓名笔划排列)
丁光训 才旦卓玛(女,藏族) 马万祺 马青年(回族)
马浩谦(回族) 王书枫 王汉斌 王任重
王兆国 王国权 王祖伦(布依族) 王淦昌
韦纯束(壮族) 韦国清(壮族) 韦 钰(女)
贝时璋 毛文书(女) 乌兰夫(蒙古族) 巴图巴根(蒙古族)
平错汪阶(藏族) 卢盛和 叶 飞 田寿延(土家族)
田富达(高山族) 史来贺 白寿彝(回族)
白洪普 召存信(傣族) 吕叔湘 吕 骥
朱伯儒 朱学范 伍觉天 伍 禅 庄世平
刘芸生(女) 刘明辉 刘念智 关山月 江中·扎西多吉(藏族)
许 杰 许涤新 许家屯 许德珩 阮泊生
孙国治 严克伦 严济慈 苏步青 李先念
李剑白 李 振 李登瀛 杨 凤(纳西族)
杨代蒂(女,彝族) 杨永青(女) 杨初桂(女,侗族)
杨得志 杨 辉(女) 吴世昌 吴运昌(苗族)
吴作人 吴桓兴 何竹康 何 英 何郝炬
余秋里 汪月霞(女) 沈 坚 宋 林 张万福
张子斋(白族) 张友渔 张文裕 张玉环
张正德 张再旺 张承先 陆明扬
阿木冬·尼牙孜(维吾尔族) 阿沛·阿旺晋美(藏族)
陈书凤(黎族) 陈丕显 陈宗基 陈惠波
陈登科 茅以升 林一山 林月琴(女) 林兰英(女)
林丽韫(女) 迪牙尔·库马什(哈萨克族) 罗 天
罗叔章(女) 罗 琼(女) 周占鳌 周礼荣 周谷城
项 南 赵忠尧 赵 修 赵梓森 赵鹏飞(满族)
荣毅仁 胡立教 胡厥文 胡耀邦 段苏权
侯宝林(满族) 饶守坤 姜淑珍(女) 洪丝丝
宦 乡 费彝民 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藏族)
耿 飚 莫文骅 夏茸尕布(藏族) 顾大椿
钱绍钧 钱信忠 倪志福 徐廷泽 爱新觉罗·溥杰(满族)
郭林祥 唐家寿(哈尼族) 浦洁修(女) 海玉琛(蒙古族)
陶大镛 黄 华 黄秉维 黄 璜 曹龙浩(朝鲜族)
曹 禺 常香玉(女) 康克清(女) 梁天惠(壮族)
彭 冲 彭迪先 彭 真 彭清源 董建华
韩宁夫 韩先楚 韩培信 韩维先 程思远
焦林义 温元凯 蓝芳畹(瑶族) 楚图南
雷洁琼(女) 雷爱祖(女) 裔式娟(女) 裴昌会 廖汉生
赛福鼎·艾则孜(维吾尔族) 颜龙安 潘 多(女,藏族)
薛 驹 薛暮桥
秘书长
陈丕显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1987年3月24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席团(157人,按姓名笔划排列)
丁光训 才旦卓玛(女,藏族) 马万祺 马青年(回族)
王书枫 王汉斌 王光宇 王任重 王兆国
王国权 王祖伦(布依族) 王淦昌 韦纯束(壮族)
韦国清(壮族) 韦 钰(女) 贝时璋 毛文书(女)
乌兰夫(蒙古族) 巴图巴根(蒙古族) 平措汪杰(藏族)
卢盛和 叶 飞 田寿延(土家族) 田富达(高山族)
史来贺 白寿彝(回族) 白洪普 召存信(傣族)
吕叔湘 吕 骥 朱伯儒 朱学范 伍觉天
伍 禅 庄世平 刘芸生(女) 刘念智 关山月
江中·扎西多吉(藏族) 许 杰 许涤新 许家屯
许德珩 阮泊生 孙国治 严济慈 苏步青
李先念 李剑白 李 振 李登瀛 杨 凤(纳西族)
杨代蒂(女,彝族) 杨永青(女) 杨初桂(女,侗族)
杨得志 杨 辉(女) 吴运昌(苗族) 吴作人
何 英 何郝炬 余秋里 汪月霞(女) 沈 坚
宋 林 张万福 张子斋(白族) 张友渔
张文裕 张玉环 张正德 张再旺 张承先
张树德 陆明扬 阿木冬·尼牙孜(维吾尔族)
阿沛·阿旺晋美(藏族) 陈书凤(黎族) 陈丕显
陈光毅 陈宗基 陈惠波 陈登科 茅以升
林一山 林月琴(女) 林兰英(女) 林丽韫(女)
迪牙尔·库马什(哈萨克族) 罗 天 罗叔章(女)
罗 琼(女) 周占鳌 周礼荣 周谷城 赵忠尧
赵 修 赵梓森 赵鹏飞(满族) 荣毅仁
胡立教 胡厥文 胡耀邦 段苏权 侯宝林(满族)
饶守坤 姜淑珍(女) 洪丝丝 宦 乡 费彝民
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藏族) 耿 飚 莫文骅
夏茸尕布(藏族) 顾大椿 钱绍钧 钱信忠
倪志福 徐廷泽 爱新觉罗·溥杰(满族) 郭林祥
唐家寿(哈尼族) 浦洁修(女) 海玉琛(蒙古族)
谈维煦 陶大镛 黄 华 黄知真 黄秉维
曹龙浩(朝鲜族) 曹 禺 常香玉(女) 康克清(女)
梁天惠(壮族) 彭 冲 彭迪先 彭 真
彭清源 董建华 韩培信 韩维先 程思远
焦林义 普朝柱 温元凯 蓝芳畹(瑶族)
楚图南 雷洁琼(女) 雷爱祖(女) 裔式娟(女) 裴昌会
廖汉生(土家族) 赛福鼎·艾则孜(维吾尔族)
颜龙安 潘 多(女,藏族) 薛 驹 薛暮桥
秘书长
陈丕显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1983年6月4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
彭 真 乌兰夫 韦国清 彭 冲 赛福鼎
阿沛·阿旺晋美 许德珩 胡厥文 史 良(女)
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 朱学范 陈丕显 王任重
周谷城 耿 飚 叶 飞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1984年5月14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
彭 真 陈丕显 韦国清 耿 飚 胡厥文
许德珩 彭 冲 王任重 史 良(女) 朱学范
阿沛·阿旺晋美 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 赛福鼎
周谷城 严济慈 胡愈之 荣毅仁 叶 飞
廖汉生 韩先楚 黄 华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1985年3月2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
彭 真 陈丕显 韦国清 耿 飚 胡厥文
许德珩 彭 冲 王任重 史 良(女) 朱学范
阿沛·阿旺晋美 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
赛福鼎·艾则孜 周谷城 严济慈 胡愈之
荣毅仁 叶 飞 廖汉生 韩先楚 黄 华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1986年3月24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
彭 真 陈丕显 韦国清 耿 飚 胡厥文
许德珩 彭 冲 王任重 朱学范 阿沛·阿旺晋美
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 赛福鼎·艾则孜 周谷城
严济慈 荣毅仁 叶 飞 廖汉生 韩先楚
黄 华 王汉斌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1987年3月24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
彭 真 陈丕显 韦国清 耿 飚 胡厥文
许德珩 彭 冲 王任重 朱学范 阿沛·阿旺晋美
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 赛福鼎·艾则孜
周谷城 严济慈 荣毅仁 叶 飞 廖汉生
黄 华 楚图南 王汉斌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
(1983年6月4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
彭 冲 杜星垣 王汉斌 曾 涛 郁 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
(1984年5月14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
彭 冲 王任重 田纪云 王汉斌 曾 涛 郁 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
(1985年3月2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
彭 冲 王任重 王汉斌 曾 涛 郁 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
(1986年3月24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
彭 冲 王任重 王汉斌 曾 涛 郁 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
(1987年3月24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
彭 冲 王任重 王汉斌 曾 涛 郁 文
一次会议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3年6月6日至6月21日在北京召开。这是按照新宪法选举产生的首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共2978人。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决算,选举和决定新的一届国家领导人员,组成新的一届国家领导机构。
本次会议听取了
赵紫阳总理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姚依林关于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关于1982年国家决算的报告。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
杨尚昆、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分别向大会作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大会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批准了赵紫阳总理代表国务院所作的《
政府工作报告》。通过了关于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决议,关于1982年国家决算的决议,批准了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姚依林所作的《关于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批准了国务院提出的1982年国家决算和财政部部长王丙乾所作的《关于1982年国家决算的报告》。大会还通过决议,批准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杨尚昆代表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江华院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黄火青检察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根据新宪法的规定,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六个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会议还审议并批准成立国家安全机关。
本次会议选举、决定了新一届国家领导人员。会议选举李先念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乌兰夫为副主席,选举彭真为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决定赵紫阳为国务院总理,选举邓小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会议决定了国务院其他组成人选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人选,选举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次会议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4年5月15日至5月31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2973人。
赵紫阳总理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国务院决定,要进一步办好经济特区和开放一些沿海港口城市。这是一个重大决策。报告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国家统一政策的指导下,积极发展对外经济贸易,特别是在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方面放得更开一些,步子迈得更大一些,并指出新的一年的中心任务将着重抓好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两件大事。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宋平关于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关于1983年国家决算和1984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丕显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郑天翔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易辰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听取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阿沛·阿旺晋美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草案)》的说明及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杨得志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改草案)》的说明。民政部部长崔乃夫受国务院委托,就关于成立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的议案向大会作了说明。
大会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决议,关于1983年国家决算和1984年国家预算的决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通过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海南行政区建置的决定,补选马万祺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三次会议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85年3月27日至4月10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2968人。
国务院总理赵紫阳作题为《当前的经济形势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在工资制度和价格体系改革上迈出重要的步子,是今年经济体制改革的两大任务,并指出中央指导改革的行动方针是:坚定不移、慎重初战、务求必胜。
会议听取和审议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宋平关于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
王丙乾关于1984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5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部长
吴学谦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的议案的说明以及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英关于香港问题协议文件的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汉斌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可以制定暂行规定或者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草案的说明。听取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4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彭冲在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上作了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1984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5年国家预算的决议;批准了国务院提出的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了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宋平所作的《关于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85年国家预算,批准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所作的《关于1984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5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通过了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的决定,批准了1984年12月19日由赵紫阳总理代表中国政府签署的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包括三个附件。会议还通过了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决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可以制定暂行的规定或者条例的决定,以及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四次会议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86年3月25日至4月12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2974人。
国务院总理赵紫阳作了关于第七个五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并将“七五”计划的草案提请大会审议。报告指出,“七五”时期是我国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体制进一步由旧模式向新模式转换的关键时期。“七五”计划提出的基本任务是:进一步为经济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力争在五年或更长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奠定有中国特色的新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基础;保持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在控制固定资产总额规模的前提下大力加强重点建设、技术改造和智力开发,在物质技术和人才方面为九十年代经济和社会的继续发展准备必要的后继能力;在发展生产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继续改善城乡人民生活。关于经济体制改革,报告指出,实现“七五”的建设任务,关键在于继续进行深入系统的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增强企业特别是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的活力;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市场,逐步完善市场体系;国家对企业的管理逐步由直接控制为主转向间接控制为主,建立新的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管理制度。
会议还听取了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委主任宋平关于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关于1985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6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汉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草案)》的说明、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教育委员会主任李鹏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草案)》的说明、对外经济贸易部部长郑拓彬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通过了关于第七个五年计划和第七个五年计划的报告的决议,决定批准赵紫阳总理代表国务院所作的关于第七个五年计划的报告,原则批准国务院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通过了关于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批准了国务院提出的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了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宋平所作的关于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大会还通过了关于1985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6年国家预算的决议,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86年国家预算,批准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长王丙乾所作的关于1985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6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并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1985年国家决算。会议还通过决议,批准陈丕显副委员长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郑天翔院长所作的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杨易辰检察长所作的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大会同意赵紫阳总理提出的人选,通过决定任命乔石为国务院副总理、任命宋健为国务委员。大会补选楚图南为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多杰才旦(藏族)、郁文、陶大镛、彭清源、程思远为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大会还通过了增选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五次会议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87年3月25日至4月11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2970人。
国务院总理赵紫阳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赵紫阳在报告中强调指出,增强企业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会议听取了
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宋平关于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关于1986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7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国务院关于中葡两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
联合声明》草签文本的报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议了关于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
大会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1986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7年国家预算的决议,关于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中葡两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联合声明的决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草案的决定,关于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决定任命陈敏章为
卫生部部长、王芳为
公安部部长、李铁映为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曾宪林为轻工业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