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校办学历史悠久,自
1948年以邓小平为第一书记的
中共中央中原局创建,由第二书记陈毅担任大学筹备委员会主任的中原大学开始,经历了1953年中南财经学院和
中南政法学院,1958年湖北大学,1971年湖北财经专科学校,1978年湖北财经学院,1984年湖北财经学院、中南政法学院,1985年
中南财经大学、中南政法学院等发展时期,于2000年5月26日组建成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5年9月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序列,并逐步发展成为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务院批准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和自行审定教授、博士生导师的高校。
学校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分为南湖校区和首义校区,分别坐落在南湖之滨、蛇山南麓,是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理学、工学八大学科门类的
人文社会科学大学。
我校办学条件完备,学科专业优势明显,师资力量雄厚,人才培养体系完善,科学研究水平高,社会服务功能强大,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展迅速。先后为国家培养各层次、各类型学生累计近30万人,毕业生水平和质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好评。数以万计的毕业生成为引领时代潮流的高级领导干部、学术精英和商界巨子。
自
法学教育开展以来,实验教学始终是我校法学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1953年,学校就建立了法学实验教学中心的前身机构——
中南政法学院刑事侦查实验室、法医学实验室。
2000年,原
中南财经大学和中南政法学院合并,成立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此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在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和
法律援助中心的基础上组建了法学院多功能实验室;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安学院在公安业务实验室的基础上组建了公安学院实验中心,至此,我校的法学实验教学进入快速发展期。
2003年,为培养“应用型、融通性、开放式”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学校确立了“大法学”的观念,整合法学院、原公安学院的实验教学资源,组建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中心下设法制运行和法庭科学两个大实验区,各实验区下设若干实验室。教学内容可以覆盖到法学院、
刑事司法学院所有专业的和方向。至此,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形成了全新的实验教学体系,学生可以通过多种类型的实验教学,置身于立法、司法的各个环节并亲身体验法律运行的全过程。法学实验教学中心成立前后,学校累计投入1000多万元人民币,用于法学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与发展,购置并形成了高、中、低档齐全,符合实战部门仪器设备配置状况,能够满足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需要的设备仪器体系;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将实验教学面积扩增至6177平方米,以满足全面推进法学实验教学的需要;选拔了一批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充实到实验教学队伍,构建结构科学、完备的法学实验教学队伍,以开展高覆盖度、高质量、高水平的法学实验教学;全面创新了实验教学制度,为推进法学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顺利、有序开展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障。在此期间,中心专兼职成员承担并完成部、省级教学研究项目10余项;在全国率先公开出版法学实验教学系列教材中的5部,自编实验讲义11部;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省级精品课程5门,校级精品课程13门;承担和完成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教育部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基金、欧盟项目等74项科研课题,年均科研经费54.6万元。在《
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国内外著名刊物上发表科研、教研论文、独撰或参编专著共119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