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由
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中国共产党在河南省的党内监督机关,任期五年。本届任期自2021年10月开始。
2021年10月29日,
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在郑州胜利闭幕,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河南省第十届委员会报告的决议》、《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河南省第十届
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
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和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
河南省人民会堂举行,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
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张巍(2023年12月任)、刘国栋、张越、连红兵、刘建国(已经卸任)、王毅、
韩兆印、
李成宽、
王峻峰、
王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