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玉雕大师是一大批玉石雕刻的优秀人才,他们在继承和发扬
民族传统技艺的基础上大胆创新,融入新的美学元素和时代特色。
评定管理
(二00八年三月修订)
为扶植玉石雕刻人才成长,鼓励优秀玉石雕刻人才不断进取,促进具有时代特色的玉石雕刻文化的发展。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中国玉石雕刻大师
第四条 申请荣誉称号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连续从事玉、石雕刻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具备雕刻创作、设计、制作能力,具有鲜明的艺术风格,作品具有独特的艺术性。对于有突出才艺者可放宽从业年限的要求,破格评定。
(三)申请者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多次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展览或行业评比中获奖。
第五条 推荐与自荐程序(可选以下三种方式中的一种)
(二)个人自荐者需提供所在省(市)级珠宝玉石首饰业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的推荐意见书及自荐申报材料。
(三)个人自荐者也可由两名国家级玉、石雕刻方面的大师(
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或中国玉石雕刻大师)出具推荐意见书并提供个人申报材料。
第六条 评定程序
(一)提交个人申报资料及推荐意见书;
(二)经评定工作委员会评审确定候选人并予以公示;
第七条 评定办法
(一)申请人需提交的申报资料:
②个人业绩、成果材料及学历、职称、获奖证明的复印件;
③关于本行业技艺研究的论文;
④反映申报人最高技艺水平的作品照片5张,每张不小于5英寸(即通称的5寸照片)并统一装订成A4规格(规格21X29.6厘米即普通信纸大小);
⑤申报人所在省(市)珠宝玉石首饰业协会(商会)或两名国家级玉、石雕刻方面的大师的推荐意见书。
(二)由评定工作委员会对申报人员提交资料进行初审,确定候选人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批准,可以撤消其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第十条 已获得中国玉石雕刻大师荣誉称号的人员,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道德标准,有损
中国玉石雕刻大师荣誉的,收回荣誉证书,停止因获得荣誉称号所享受的一切待遇,并通过媒体予以公示。
对无故不参加注册的荣誉称号获得者,将给予通知督促,对在限期内仍不参加注册者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并予以公示。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修订补充。
大师名录
第一届
常世琪、
李博生、姜文斌、
江春源、
华萍、
郭祥忍、郭石林、郭懋介、
郭功森、顾永骏、高义进、高祥、冯久和、崔奇铭、冯道明、冯久和、
林伯正、林东、林发述、林飞、林福照、林观博、林亨云、林如奎、刘林阁、刘忠荣、马学武、孟庆东、倪东方、倪伟滨、牛克思、钱高潮、沈建元、施秉谋
宋建国、宋世义、汪德海、王平、王希伟、王耀棠、王祖光、蔚长海、魏玉忠、
吴德升、仵应文、
薛春梅、杨世昌、
易少勇、袁嘉骐、张爱光、张爱廷、张伟良、张玉珍、
张志平、
周金甫第二届
马进贵、林爱平、连青云、李矛矛、
蒋喜、陈小甫、陈敬祥、车绍国、裘良军、谢华、
王一帆、姜栓兰、黄鸿、胡毓昆、郭海军、张铁成、于泾、董毓庆、张海政、
尤志光、叶品勇、杨曦、杨克全、颜桂明、翁祝红、翁伟民、王俊懿、苏然、宋鸣放、沈德盛、邵景兴
第三届
瞿惠中、潘锡存、潘成松、
樊军民、翟念卫、
喻朝光、
黄罕勇、崔磊、陶巍、陶虎、赵琦、
赵国安、洪新华、林金波、周雁明、卓乃枢、陈国良、陈江、邹小林、邵城鑫、杨传烈、李德、
李福生、李铁光、李海奇、张春明、张保国、张红哲、刘宝玮、刘国兰
第四届
蒋宏利、朱仁尊、郑继、郑全、赵显志、赵敏、张晓玲、
张清雷、张克钊、
俞挺、叶志伟、叶品然、
仵孟超、吴灶发、吴金星、王磊、王冠军、
唐书涛、苏伟、
沈水富、
瞿利军、邱中平、
刘月川、刘剑刚、
葛洪、
范同生、范浩刚、杜立华、陈建毅、陈东平、杨文双、
林劭川 第五届
夏文博、阮亚锋、
董春玉、郭万龙、徐志浩、张焕庆、王小哲、
吴庆同、李剑、刘国皓、
陈孝贤、马凤山、孙立国、王鑫、杨辉、曹扬、
王金忠、仵子辉、林国华、
陈冠军、程磊、
顾铭、何兵、
侯晓峰、林光、杨光、朱玉峰、郭文安、马秀芳、郭紫阳、刘忠山、余志群
第六届
陈健、何马、黄杨洪、刘昱廷、王世伟、魏敦旭、杨冰、
张春风、周志国、卓凡、刘晓波、
孙有庚、王东光、王金高、谢麟、陈越、范德龙、庞然、
张炳光、黄余呈、林敏、刘东、罗永东、马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