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共同防敌军事协定》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
段祺瑞控制下的北洋政府与日本帝国主义签订的军事协定,包括1918年5月16日签订的《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和同年5月19日签订的《中日海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该协定规定中日“共同防敌”、战争期间日军可以进驻中国领土等。协定签订后,日本帝国主义借助其名义大举入侵中国,大大强化了对中国东北的军事占领和对中国的政治、经济、军事侵略。该协定是段祺瑞反动政府与日本帝国主义相勾结出卖中国的佐证。
背景
“中日共同防敌”问题的提出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帝国主义乘西方列强忙于战争、自顾不暇之机,企图在“中日亲善”和“共同防敌”的幌子下进一步扩大对中国的侵略。1916年10月上台的
寺内正毅内阁即提出日本有责任尽全力维持中国的领土完整和独立,并声称中国必须采取与日本一致的对外政策,才能称之为“亲善”。寺内内阁将中国内政外交政策纳入日本轨道的野心,是“中日共同防敌问题”提出的重要背景。
与此同时,日本觊觎远东和西伯利亚的对俄政策也推动了“中日共同防敌”问题的发展。
俄国十月革命的爆发引起了帝国主义列强的武装干涉,日本也参与其中,决定出兵西伯利亚。在这一时期,日本一面在与英、美、法的交涉中谋求其他列强对日本在华特殊利益的允诺,另一方面又制造了苏德和约缔结后德国将东扩的谎言,以此恫吓、胁迫段祺瑞领导的北洋政府追随日本“共同出兵”,试图通过绑架中国的对外政策、武装占领中国东北,实现驱逐俄国势力、独占中国东北的野心。
1918年2月5日,苏德和平谈判开始不久,日军参谋次长
田中义一即会见中国驻日公使
章宗祥。田中义一声称,苏德谈判即将成功,在西伯利亚的十万名德军俘虏必将成为远东的劲敌,因此“维持东亚和平,其责任全在中日两国”,并声称“中国国防吃紧,即日本国防吃紧……两国国防实非迅谋共同行动不可”。与此同时,日本政府还授意其在华官员向中国政府多次探询是否愿意“与日本提携,共同干涉”中国境外有关事宜。至此,日本正式提出了“中日共同防敌”的问题。
段祺瑞的企图
在日本提出“共同防敌”问题的同时,实际控制北洋政府的国务总理段祺瑞正急于借助日本帝国主义的支持扩充实力,实现消灭其他各派系军阀、统一全国的野心。日本政府洞悉段祺瑞的目的,也予以各种名目的大额借款,并提出日本政府将全力援助段祺瑞政权,但条件是中日必须正式地确定“同盟关系”。因此,段祺瑞对日本“共同防敌”的要求予以积极响应,指示外交部电告章宗祥按日本要求“照办”,并决定开始就此与日本政府展开谈判。
谈判、签订及其内容
谈判过程
日本政府向中国政府建议,如同意“共同防敌”,可立刻向日本发表一项“非正式声明”,具体办法可由两国军方谈判规定。2月23日,日本政府又恫吓:“非中日两国提携,不足以防御德、俄。”
北洋政府对日本的要求予以积极响应。2月22日,中国参谋总长
荫昌提出所谓“预筹中的联合出兵防俄计划”,附和了日本政府关于俄、德两国可能构成军事威胁的论调,要求中国与日本共同审定防线、配备兵力、设立兵站、筹划军费、协商指挥等,并向外国借款编练6个师。这表明中国已经基本同意了日方的提议。
3月25日,日本外务大臣
本野一郎和中国驻日公使章宗祥交换了关于“共同防敌”的照会,声称“敌国势力之日见蔓延于俄国境内,其结果将使远东全局之和平及安宁受侵迫之危险……不能不及早协同考量应行之处置”。随后,中日双方开展秘密谈判,至5月16日中日两国政府代表在北京签订了《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及其随附“说明”,19日又签订了《中日海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及其随附“说明”,总计七件二十八条。
协定主要内容
《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协定》和《中日海军共同防敌协定》的内容基本一致,其主要内容如下:
(1)签订协定的目的,在于中日“因敌国实力之日见蔓延于俄国境内,其结果将使远东全局之和平及安宁受侵迫之危险;为适应此项情势及实行两国参加此次战争之义务起见,取共同防敌之行动”;
(2)允许日本军队进入中国领土,规定“凡在军事行动区域之内,中国地方官吏对于该区域内之日本军队,须尽力协助,使不生军事上之窒碍”;同时,“中国境外派遣军队时,若有必要,两国协同派遣之”;
(3)关于协定的有效期问题,规定“在中国境内之日本军队,俟战事终了时,即由中国境内一律撤退”;中日两国对于德奥的敌国状态结束后,该协定失效;
(4)规定了中日“协同防敌”的具体办法,包括:两国协同作战区域、计划和任务;在北京、东京和作战区域的各军政机关互相派遣职员,“充当往来联络之任”;运输、通信、情报、卫生、军用设备建设等事宜,由两国共同协定;所需之兵器及军需品并其原料,两国应互相供给,且不得供给他国;
(5)该协定为秘密协定,不对中国人民公布。但由于协定的签订在国际上引起了强烈反响,迫于国际压力,中国政府仍然向英、法、美、意等国驻华公使抄送了协定的内容。
协定签订的影响
中国被迫出兵与日军入侵中国东北
1918年8月4日,日本正式出兵西伯利亚,并迫使中国一同出兵。1919年8月22日,随着日、美、英、法组成武装干涉苏俄“联军”,段祺瑞也签署宣言,宣布出兵
海参崴,并从1918年下半年起分五批派出1000多人和少数舰队。1918年9月6日,又根据日本的要求向
后贝加尔地区派出少量军队。中国军队在海参崴遵守中立原则,不干涉俄国内部事务,主要负责守卫铁路、矿山等,没有积极参与武装干涉活动,甚至与日本军队发生多次冲突。1920年1月,随着武装干涉的失败,中国驻西伯利亚军队开始撤出。
与中国象征性的出兵相反的是,日本在协定签订后大举向中国东北地区出兵,并迅速占领了其东北部和
满洲里、
绥芬河等
中东铁路沿线的车站枢纽。到1918年9月28日为止,长春以北的日军总数达2万人,长春驻扎有日军3000人;到10月末,整个东北地区东北部(北满地区)的日军已经达到6万余人,另有7.5万人散驻东北地区各地。日军所到之处,骚扰中国民众、设立警察和特务机构进行各种“调查”、强行发行“军用票”、抢劫杀害无辜百姓之事横行,日军甚至支持土匪滋事,企图以中国护路不力为借口谋取中东铁路。然而,北洋政府对此采取了委曲求全的态度,纵容日军入侵和强占了东北。
日本扩大对华侵略
协定签订后,日本如愿扩大了对华的侵略,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协定的签订使日本帝国主义势力合法地进一步入侵了中国,并扩大了在华的势力和对中国政治的影响。所谓“共同防敌”的目的实际上在于“在军事上,以协同作战为理由,有自由向中国领土内必要方面出动帝国军队的方便,并以军事协助之名,我国有切实控制中国军队的组织、训练以及重要武器制造的方便条件;在政治上也得以同盟关系为基础,积极干预内政,在各个方面扶植帝国的政治势力”。事实证明,协定签订后,段祺瑞进一步向日本靠拢,日本政府也积极给予段祺瑞贷款援助,仅1918年4月至9月就多次提供贷款累计超1亿2000万日元。在日本的支持下,以段祺瑞为首的
皖系军阀实力迅速扩大,加剧了军阀混战的动荡局面,日本政府趁机部分地控制了中国的内政、外交和军队。
其次,随着日本军队推向中国东北,日本的经济势力也开始迅速在中国东北扩张。以“拓殖会社”为代表,日本的各类会社和金融团体大肆入侵,各种“投资”迅速增加,并大量买地建房、建立永久设施,还计划在吉林、黑龙江经营各种实业。日本银行还操纵了东北的金融市场,并蓄意在哈尔滨发行日币以取代俄币。移居中国东北的日本人也与日俱增。以上种种事实都说明了日本准备借助“共同防敌”的幌子长期占领东北的企图。
最后,日本对华的军事占领在“共同防敌”的旗号下也得到了加强。1919年4月12日,日本政府将关东都督府改组为关东厅,并设立关东军司令部;在对西伯利亚的干涉失败后,日军将其军事目标改为“固守中国东北”。这些事实表明日本试图将其对中国的军事占领固化下来。
中国人民反对协定的斗争
协定内容的泄露和国内舆论的反对
关于中日“共同防敌”的内容,早在中日秘密谈判开始时就在京沪各报上披露。1918年4月20日,
《晨钟报》披露了双方谈判的内容,指出日本防敌是假、军事统治中国是实,呼吁“国人速醒迟则莫及”。上海
《民国日报》从5月1日起开辟“救国之声”专栏,揭露日本的侵略阴谋,激烈抨击“共同防敌”,并将协定与日本吞并韩国的《日韩条约》相提并论。国内舆论界几乎一致认为,“共同防敌”是日本进一步侵略并试图灭亡中国的政策的继续和发展,因此一致反对北洋政府参与“共同防敌”和出兵西伯利亚。在北洋政府不顾全国反对执意签订协定后,《大中华报》于6月19日首先刊登了协定全文,国内舆论哗然。全国商会联合会致电段祺瑞,表明“全国商人誓不承认”协定;各地、各团体、知识分子和有识之士均表示反对;协定在其他军阀中也引起了不安和波动。
爱国学生反对协定的运动
广大爱国学生在这场救亡运动中站到了第一线。东京、京都、大阪、名古屋等各地的中国留学生纷纷发起罢学回国运动。1918年5月5日,东京各学校的留学生同乡会、同窗会集会,成立了
五四运动前中国最大的学生团体
中华民国留日学生救国团,并决定全体留日学生罢学回国,以期“警觉当局,唤醒国民,抵制日人谋我之野心,打消其亡我条件”。到8月,已有2556名中国留学生回国。留日学生回国后,积极开展请愿、宣传、办报等各项活动,揭露日本的侵略野心,呼吁各界抵制中日军事协定,并试图筹办学校安置回国留学生。尽管其活动遭到很多挫折,但留日学生仍然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坚持开展活动,直至1921年8月留日学生救国团改名留日同学会。
留日学生的活动在国内学界产生了强烈反响,使1915年来寂无声息的国内学生运动也掀起了一个高潮。1918年5月21日,包括北大全校学生在内,北京各大高校约2000名学生在新华门前集会请愿,并推举13名学生与总统
冯国璋会面。冯国璋谎称外界所传的中日协定内容均为谣言。之后,各地的学生运动走向高潮,遍布天津、上海、南京、武昌、广东、四川、云南及东北等各地。东北学生在沈阳建立“铁血团”反对日军占领,并上书
巴黎和会中国代表表示抗议。旅欧美留学生和华侨也队留日学生和国内学生的活动表示了支持。
面对中国风起云涌的反日救亡运动形势,日本政府一方面千方百计为自己的侵略政策辩护,声称外界所传协定内容均系谣言、日本提倡“共同防敌”乃是为了“中日亲善”等,另一方面又阻挠和破坏留日中国学生的救亡活动,阻止留日学生回国,甚至出动警察对其进行监视、殴打和逮捕。
北洋政府面对国内高涨的学生运动,一方面试图平息事态,如许多北洋政府官员主动接见学生代表加以劝慰;但另一方面,又以不发给路费、开除学籍等相威胁,如教育部曾七次下达通令勒令留日学生返回日本,并要求各地学校严加管理学生,不得使其参与政治。在一些地方还出现了警察跟踪、监视、逮捕学生的情况。
由于日本政府和北洋政府的联合绞杀,加之社会各界普遍不赞成学生抛弃学业从事政治活动,以学生为主导的反对《中日共同防敌协定》的斗争失败了,其要求北洋政府公布协定内容和废除协定的呼声没有实现。但此次运动是中国近代以来首次波及全国的以反对帝国主义和军阀政府为目标的学生运动,在运动中涌现的学生领袖,许多在后来成为了五四运动的骨干,其中如
李达、
李汉俊、
恽代英等日后都成为了中国最早的一批马克思主义者。因此,反对《中日共同防敌协定》的运动成为了五四运动的预演,它促进了全国人民的觉醒,为后续的救亡图存运动打下了基础。
协定的废止
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按照《中日共同防敌协定》的规定,战争结束,“共同防敌”即应终止。但直到1919年初中国政府才提出废约问题。日本政府借口“战事终止”应指巴黎和会签署对德、奥和约,拖延废约。中国政府对此妥协。直到1921年,欧洲各协约国全部对德、奥签署和约,西方各国对俄交涉亦停止。在南方政府要求废约、否则拒绝
南北和谈的压力下,1921年1月27日中日两国分别签署换文,以“共同防敌之必要业已消灭”为由正式废除了《中日共同防敌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