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黑龙江盐业有限公司是在原
黑龙江省盐业公司的基础上,按照
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资产为纽带,以股份联合方式,于2001 年8 月28 日,由
中国盐业总公司和
黑龙江省盐务管理局共同出资组建的,公司注册资本3365 万元。承担着全省食盐、工业、农业、加工业、畜牧业等盐产品的购进、销售、结算等经营工作任务,并肩负着全省普及碘盐和防治碘缺乏危害的历史重任,全省合格碘盐覆盖率为99.13%,碘盐合格率为98.3%,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为97.8%。
目前公司正以盐为企业发展的主要经营业务,采取盐化工、粮食仓储、连锁经营网络为增值目标,提出构筑“四大业务板块”(运销板块、生产板块、粮油仓储板块、贸易板块)体系。同时以建立龙盐超市为契机,设计龙盐超市及龙盐超市加盟店店面形象,督促全省盐业公司建立、完善网络终端体系。
2010年12月,
黑龙江组建
中盐黑龙江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在
中国盐业总公司和
黑龙江省粮食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原
中盐黑龙江盐业有限公司的基础之上,以中盐黑龙江盐业集团公司为母公司,以资产为纽带,联合母公司下属14家全资控股企业和全省62家市(地)、县(市)级盐业公司为成员单位组建的全省盐业集团化经营核心企业,黑龙江盐业发展步入新时期。
集团的组建是
黑龙江省盐业专营向规模化、集团化、一体化方向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发挥行业整体优势,提高盐业竞争力、专营控制力、企业影响力、集团带动力的有效途径;是做强做大龙江盐业的必然选择。集团的成立必将为黑龙江省更好地贯彻落实
食盐专营办法,牢固地占领盐业市场,确保全省人民食用合格碘盐,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起到积极作用。
黑龙江省盐务管理局是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和盐业
行政执法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盐政执法和盐业行业管理工作,对全省盐业系统实行垂直管理,正处级建制,隶属于
黑龙江省粮食局。
中盐黑龙江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全省3700万人民的合格碘盐供应、食盐专营工作,而盐业行业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由省盐务管理局承担。
曲洪臣:中盐黑龙江盐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黑龙江省盐务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于维滨:中盐黑龙江公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黑龙江省盐务管理局局长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