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全债指数
跨市场债券指数
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也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并发布的首只债券类指数。
基本内容
该指数的样本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场的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组成,中证指数公司每日计
算并发布中证全债的收盘指数及相应的债券属性指标,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投资分析工具和业绩评价基准。该指数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对异常价格和无价情况下使用了模型价,能更为真实地反映债券的实际价值收益率特征。
中证全债指数体系还包括4只分年期指数和3只分类别指数,分年期指数是在全债指数样本集合中挑选剩余期限1-3年、3-7年、7-10年及10年以上的样本构成相应的指数,分类别指数是在全债指数样本集合中挑选信用类别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的样本构成相应的指数。
正式发布
提供投资分析工具和业绩评价基准,于2007年12月17日正式发布中证全债指数(简称“中证全债”)。该指数从沪深交易所银行间市场挑选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组成样本券,基日为2002年12月31日,基点为100点。
成分券
中证全债指数的成份券包括:银行间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沪市国债、企业债及公司债,深市国债、企业债和公司债,并满足固定利率剩余期限一年以上,信用级别投资级及以上等条件。
中证全债指数的中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的样本数量分别为71、99、189,市值占比分别为61.2%、30.9%、7.9%。各分年期指数中证3债、中证7债、中证10债及中证10+债的样本券数量分别为58、101、116、84,市值占比分别为27.64%、30.41%、25.82%、 16.13%。
编制方式
1、选样
1)债券种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上市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债券的信用级别为投资级以上。债券币种为人民币
2)发行量:暂不考虑发行量限制。
3)债券剩余期限:一年以上。
4)附息方式:固定利率付息和一次还本付息
中证全债指数
1)基日:基日为2002年12月31日,基点为100点。
2)计算公式:以样本债券的发行量为权数,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样本债券的总市值 + 报告期债券利息再投资收益)/基期]×基期指数
其中,总市值 = ∑(全价×发行量);全价=净价+应计利息
报告期债券利息及再投资收益表示将当月付息样本债券利息收入再投资于债券指数本身所得收益。
3)取价规则
选取债券交易价格为净价。
交易所债券(是指仅在交易所交易的债券):首先取做市商最优报价(最优报价=(最高买价+最低卖价)/2,下同),若无,取日收盘价,再无,采用模型定价。
银行间债券(是指仅在银行间交易的债券):首先取做市商最优报价,若无,取日内加权收盘价,再无,采用模型定价。
跨市场债券(是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市场交易的同一债券品种):若存在银行间做市商报价,首先取最优银行间报价,若无,取其在交易所的收盘价(交易所如有做市商报价,则先取最优报价),再无,取其在银行间的日内加权收盘价,再无,考虑模型定价。
3、指数修正
1)修正公式
当样本券的市值出现非交易因素的变动时,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原除数,以保证指数的连续性。修正公式为:
修正前的市值/原除数 = 修正后的市值/新除数
中证全债指数
其中,修正后的市值 = 修正前的市值 + 新增(减)市值。
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数(即修正后的除数,又称新基期),并据此计算以后的指数。
2)需要修正的几种情况
发生指数样本券调整时,在调整实施前一个交易日修正指数。
凡有样本债券发生发行量变动,在变动日前修正指数。
月末最后一个交易日,将当月样本债券利息再投资收益从指数中去除。
4、指数调整
新券计入:符合基本条件的债券自下个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计入指数。
不合格券剔除: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将不合格债券(剩余期限不到一年或信用级别投资级以下)剔除。
创新之处
中证全债指数的编制方法,在结合我国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下实现了三个方面的创新:
1、引入了模型定价机制,有效地解决了债券无价及异常价格对指数失真的影响。每日计算样本券种的模型价,并与其市场价进行比较,当两者相差超出一定幅度时,采用模型价计算指数。
2、债券的模型价格尽可能接近实际价值。在收益率曲线构建时,通过数据异常点剔除、增补、模型参数设置等措施来保证曲线的准确性,从而为模型价格的准确性提供保障,进而为准确反映债券的到期收益率久期等指标提供保障。
3、在价格选取和期限结构构造时,考虑了包括银行间双边报价上证固定收益平台双边报价、银行间加权收盘价、沪市收盘价及深市收盘价多个价格信息,使得用于指数计算的债券价格更贴近其实际价格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2-10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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