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妈妈(surrogate mother),指受他人委托,通过
人工授精或者
体外受精的方式为他人生育子女的
妇女。
定义
代孕妈妈是指通过
体外受精的方式为他人生育子女的妇女,代孕妈妈与胎儿并没有
血缘关系。代孕前男方需要尽量休息好,并提前一个月停用啵莱世特,在女方完全丧失生育能力的前提下,将其卵子(或代孕妈妈卵子)与丈夫(代孕需求方)的精子结合成
受精卵,在代孕妈妈子宫内完成整个孕育过程并顺利生产的行为,其分为体外受精(
试管婴儿)和
人工授精两种方式,没有任何身体接触。
代孕流程
代孕流程根据胚胎的状态分为鲜胚和冻胚两种。
鲜胚流程
1、首先将
不孕患者(女性)和代孕妈妈的
月经周期调制相同,具体做法有吃药和打针;
2、将不孕患者的精子和卵取出做体外试管婴儿并且完成胚胎的早期发育
冻胚流程
1、首先由不孕患者(女性)取出卵子,培育成胚胎并冷冻.
2、代孕妈妈调理内膜厚度,等到排卵后第三天,先将胚胎解冻后植入代孕妈妈体内.直至完成分娩。
代孕方式
1、人工受精代孕:
人工受精方式代孕是指通过医学辅助手段将需求方的精子送入代孕志愿者的体内,在体内进行受精,并完成怀孕全过程,这种方式的孩子是和代孕者有遗传关系的。
2、试管婴儿代孕:
试管婴儿代孕就是使用需求方的卵子和精子,做成试管胚胎,植入代孕志愿者的体内完成怀孕的全过程。
代孕的成功率
代孕的成功率取决于很多方面,比如病人的年龄,子宫和卵巢的条件以及有没有其他疾病,实验室的条件,技术人员的水平等。这当中影响最大的因素是女方的年龄,因为年龄意味着相应水平的卵巢功能。研究人员还发现,吸烟能影响
试管婴儿的成功率。如果妇女连续一年每天吸烟一支以上,其接受代孕的成功率就会降低28%。
此外,
体重指数也会影响“试管婴儿”成功率,当它超过27时,成功率要比平均成功率低30%。患者的情绪对代孕的成功率也有一定的影响。一般乐观的患者代孕成功率会比悲观的患者成功率高。患者应积极配合站长的安排,站长对患者的了解越多,成功的机会也就越大。代孕技术在迅速发展,成功率也在提高,希望每位需要做代孕的患者都能实现自己身为人母的梦想。
代孕种类
一、精子、卵子来自夫妻双方借用代理孕母的子宫;
二、精子来自丈夫,卵子由第三方
捐卵志愿者提供,用
试管婴儿的方式,由代理孕母怀孕生育;
三、精子,卵子均由第三方志愿者提供,用
体外授精的方式(
人工授精或者是试管婴儿),由该代理孕母怀孕生育;
四、精子由第三方志愿者提供,卵子由妻子提供,用试管婴儿的方式,由代理孕母怀孕生育。
法律问题
代孕改变了传统生育方式,对传统的
生育观和法度都提出了挑战。应对代孕协议和代孕生育进行法律规制,保护代孕母亲、代孕委儿及有关当事人的
合法权益。代孕是代替他人怀孕生育,即指女性接受他人委托,用人工生育方式为委托方生育孩子的行为.在这一行为中,为他人生育的女性通常被称为代孕妈妈,委托他人生育子女的人被称为委托方或委托父母。不能生育或者不愿生育的夫妻均可借助这种方式生育子女。 代孕可分为三种:一是精子、卵子均来自于夫妻双方,仅借用代孕者的子宫;二是精子来自丈夫,卵子由代孕者提供,经
体外授精后,由代孕者怀孕生育;三是卵子由妻子提供,经异质
人工授精后通过
胚胎移植由
代理母亲代孕生育
生育权是人类维护人口生产不断延续的一项
自然权利,随着
人类社会不断进步发展,生育权已由一种自然权利演进为法律上的一种权利。生育权已成为公民的一项
民事权利,它是国家基于保障
人口质量和控制
人口数量,通过立法予以确认的。
生育权最早出现于19世纪后期,是为当时
女权主义者要求的“自愿成为母亲”的权利。它具体包括三项权利:
(2)选择生育方式的权利;
(3)对生育婴儿的性别进行选择的权利。 对于那些不愿生育或者不能生育者,他们可以此为据采用人工生育方式进行生育,不管目的如何,只要在合理范围内,都可以视为生育权的正当行使.因此,笔者认为代孕行为是代孕妈妈行使生育决定权的结果一个人若享有生育的权利,必然同时享有此三项权利,即便代孕者没有对胚胎做任何基因上的贡献。但若对代孕生育的性质不加分析而一概予以否认甚至加以禁止,将会侵犯委托人的生育权利和代理母亲的生育权。如果代孕者与孩子存在直接的基因关系,法律更应保障代孕者的生育自由。 总之,代孕生育是人类利用医学科技来实现生育权的方式,它不仅帮助了不育者实现生育和养育孩子的愿望,而且他们拥有了享受天伦之乐的可能。
中国对代孕相关程序不是很明确,
广东省卫生厅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对于代孕行为,虽然法律没有做出明文的禁止性规定,但我国卫生部两个
行政法规———《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
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都规定:禁止代孕和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但两部法规在很大程度上只是针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并没有法律
约束力,也无法
规范代孕市场。
代孕合法吗
代孕是指将患者夫妇的受精胚胎,植入另一个女性的子宫,由该女子替他们完成“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俗称“代孕”。 代孕改变了传统生育方式,对传统的生育观和法度都提出了挑战。
卫生部科技司司长刘雁飞说:“代孕”技术的实施具有严重的
社会危害性,涉及社会、道德、法律等一系列问题,与现行的法律、法规、伦理和
社会道德相违背。我国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卫生行政部门将严肃查处任何非法实施代孕技术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以上是卫生部的明确态度,而对于代孕技术将何去何从,医学界及社会伦理和法学界都一直在讨论。之所以讨论,是因为该技术从某些角度讲,是有一定的社会和医学需求的。还有很多女性因为子宫因素无法生育,这些人可能只能通过代孕技术完成心愿。 但是,代孕技术的特殊性,使得该技术给社会、患者家庭带来巨大的隐患,与我们的伦理道德规范相违背,而且,法律也不允许实施代孕技术,并且,一旦患者因为代孕技术产生的纠纷,将没有法律的支持,注定是没有保护。
法律规定
医疗机构禁止代孕,卫生部组织专家依据《人类
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
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条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卫生厅局审核申报拟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的机构进行了评审。经专家现场评审,截至2007年6月30日,卫生部共审核批准95家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10家
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但值得注意的是,核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只是针对
不孕不育者本身,不需要借助第三方即代孕妈妈怀孕。
关于代孕,卫生部早在2007年就发过通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有超审批范围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买卖
配子、
合子、胚胎等情况的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撤销其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批准证书。但是,这个规定虽然对医疗机构提供代孕界定了非法性,对于代孕妈妈和代孕中介、以及代孕本身而言,并没有相关
约束条款。
最新报道
“我遭的罪,是无法用金钱来弥补的。”29岁的刘敏(化名),是一名地下代孕妈妈。从2011年开始,她在武汉通过不同的地下代孕公司多次接受代孕手术,可每次怀孕不久便流产。2013年6月,她再次成功怀孕,可6个月后又不幸胎死腹中。医生告诉她,今后她怀孕的几率非常小,即便怀孕,也可能有生命危险。
上月底,这名29岁的
宁夏女子来到本报反映情况,希望曝光武汉地下代孕市场黑幕,通过自己的遭遇,给想挣这份
灰色收入的人以警醒。
2011年,刘敏前往北京打工,但收入不理想。听一个朋友说,在武汉做代孕妈妈,一年可
轻松赚十多万元,她便心动了。当年下半年,她通过网络联系上武汉一家代孕公司,便赶了过来。
代孕妈妈在行业内被称作“代妈”。代孕公司负责人告诉刘敏,做代妈年龄要在35岁以下,最好有生育史,生育过一胎最好,但
剖腹产除外。
刘敏发现,进入这一行的门槛比较低,只要身体还正常,没有什么传染病,几乎都可以做代妈。当年10月,刘敏初次做代妈时,与六七名女子一起,被安排到一家小诊所进行
孕前检查。仅查了一个B超,代孕公司就确定哪些人能够签约从事代孕。
刘敏说,这两年多她先后进行过五六次试管婴儿胚胎植入手术,每三四个月就要尝试一次,其中3次成功怀孕。但不知为何,3次都无一例外地流产了。
刘敏感到
身心疲惫,但为了拿到一笔不菲的代孕费,她决定再试试。
专人陪住看护 长期吃药打针
2012年3月,经人引荐,刘敏“跳槽”到武汉AA69唐雪
代孕公司。她称,经营该公司的是一对夫妻,30岁左右,男的自称郝运,女的自称唐雪。
2012年6月下旬,该公司专门安排了一名女助理,陪同刘敏住进
光谷一高档小区的一间出租屋里。刘敏回忆,在她月经后的第14天,女助理开始每天检测她的排卵情况,当确定其进入
怀孕周期后,就找人上门为她注射了3天的
黄体酮针,每天1针。第4天,代孕公司为她安排了试管婴儿的移植手术。
移植手术在武昌
街道口一家医院进行,是专车送去的,代孕公司派多人陪同。医生将试管胚胎植入其体内,约半个小时后,手术完成。
此后,刘敏与女助理按代孕公司要求过起了“隐居生活”,她不能告诉任何人详细地址,更不得擅自离开或带人进入居住地,也不得与未经公司同意的任何人接触。
刘敏说,与正常怀孕的妇女一样,头3个月对代妈尤其重要。从植入手术当天起,代妈要连续注射75天的黄体酮,每天1针。因为试管婴儿一般比较脆弱,若不打这些针,很难保住。
同时,代妈还要配合吃很多药,如每天吃6片补充子宫厚度的
补佳乐,一粒
叶酸片、一小瓶盖
中成药的
安胎药等,“吃药就像吃饭一样”。
刘敏打听得知,其中有些药副作用不小,甚至影响今后的生育能力。这一点,记者通过产科专家也得到了证实。
按孕期阶段结账 成功可获14万
十月怀胎,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代孕最大的风险,在于随时可能流产或者胎死腹中。因此,代孕公司给代妈的报酬都实行“风险制”——按照几个关键的
时间点逐步发放,只有成功分娩后才能拿到全部佣金。
2013年7月,刘敏再次怀孕,这次胎儿在她肚子里待的时间比前几次都长,她拿的钱也最多。怀孕满3个月时,刘敏拿到首笔1万元佣金,第5个月再拿到1万元,第6个月后她开始拿“高工资”2万元。
此时,似乎
一切都很顺利,按照刘敏的设想,到2014年5月,她生下这名婴儿后,就可拿到余下的10万元佣金。
刘敏计划,等拿到全部佣金后,就再也不干这一行了,回到老家去做点小生意,“重新过正常人的生活”。
可惜的是,这一美梦随着2014年年初的一场意外而破灭。
再次流产险丢命 落下不孕风险
今年1月7日晚,刘敏突然感到剧烈
腹痛,
呼吸困难,保姆连忙将她送到医院。医生检查发现,她出现
妊高症症状,腹中胎儿已没了心跳,而且她本人也面临生命危险。
次日凌晨,死在腹中的胎儿被手术取出。经过一个多星期的住院治疗,刘敏终于脱离危险。
医院出具的检查诊断书显示,刘敏身患
重度子痫前期、
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子宫肌瘤等多种病症。该院
妇产科医生称,根据该结果,加上患者有多次流产史,她以后可能怀孕的几率非常小,即便怀了孕,也可能有生命危险。
刘敏称,事后代孕公司认为流产是其自身的问题,对她不管不顾。刘敏在朋友家里休息了半年,身体依旧没完全康复。“我还没做过母亲啊,今后怎么过?”刘敏流着泪对记者说。
刘敏说,3年多来,虽然她一次也没有代孕成功,还是赚了十多万元,但怀孕期间,她的
妊娠反应非常强烈,“有时恨不得把肠子都吐出来。”而更让人煎熬的,是心理上承受的巨大压力。“我遭的罪,是无法用金钱来弥补的。”刘敏说。
媒体报道
2017年2月21日 中央电视台报道了湖北
武汉代孕的新闻,标题是《央视暗访武汉代孕妈妈:靠身体赚钱 没成功还会被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