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是指担任会计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是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的必备条件,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途径是参加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并且成绩合格。
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9月-10月底。原则上在距考试日期三个月前准许补报,具体补报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二)报名地点:由各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在报名开始前一个月公布。
(三)报名条件: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暂行规定》中与报考资格有关的各项条件。
报考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报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有下列条件:
(1)取得大专学历的,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的,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班毕业的,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的,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应学历前、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四)报名手续: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考场设置
考场原则上设在省辖市以上中心城市或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地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考生比较集中,考场安排困难,确需在县设置初级资格考场的,须经省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批准,并报全会计考试办公室备案。
考试培训
各地要认真做好培训工作,组织培训要有计划。培训单位必须具备场地、师资、教材等条件。各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培训单位的管理,实行培训单位资格登记备案制度
培训必须坚持与考试分开的原则,参与培训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命题及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应考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考试用书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所用的考试大纲、指定用书和有关辅导材料,由财政部组织编写、出版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财政部的名义编写、出版发行各种考试用书和复习资料。
考试纪律
要严格执行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规章和纪律,切实做好试卷的命题、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要严肃考场纪律。考试工作人员要坚决执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财政部将对考试考务工作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
考试科目
(一)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科目。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二)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三个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二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部分科目合格后,由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核发成绩通知单
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实行单科累计制,单科合格成绩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有效,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均以考试年度当年标准确定。凡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取得以上三个考试科目合格成绩者,均可取得中级资格。
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一般在11月份报名,次年5月份考试。中级资格一般在3月份报名,10月份考试。
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职业资格考试将在2021年5月15-19日,22-23日举行。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职业资格考试将在2021年9月4-6日举行。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职业资格考试将在2021年5月15日举行。
考试题型
答题形式为客观题主观题结合的形式。
成绩管理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考试成绩实行单科累计制,单科合格成绩在两年的考试期间有效,各考试科目成绩均以考试年度当年的合格标准确定其合格与否。由于自2001年度起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实行累计制,报考中级会计资格的考生在报名参加2003年度考试时,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报考一个或一个以上考试科目,在第二年报考第一年未报考的或虽已报考但未合格的考试科目。
工作职责
一、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保证完成财政上缴任务。
二、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算帐、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三、按照银行制度的规定合理使用贷款,加强现金管理,做好结算工作。
四、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财务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揭露经济管理中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
五、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六、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政制度财政纪律,向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13 22:08
目录
概述
考试报名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