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
海关实施特殊监管的经济区域
保税区(Bonded Area ;the low-tax; tariff-free zone ;tax-protected zone),也称保税仓库区,级别低于综合保税区。这是一国海关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注册、受海关监督和管理的可以较长时间存储商品的区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海关实施特殊监管的经济区域
功能特点
保税区的功能定位为“保税仓储、出口加工、转口贸易”三大功能。保税区具有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实行“境内关外”运作方式,是中国对外开放程度最高、运作机制最便捷、政策最优惠的经济区域之一。
保税区能便利转口贸易,增加有关费用的收入。运入保税区的货物可以进行储存、改装、分类、混合、展览,以及加工制造,但必须处于海关监管范围内。外国商品存入保税区,不必缴纳进口关税,尚可自由进出,只需交纳存储费和少量费用,但如果要进入关境则需交纳关税。各国的保税区都有不同的时间规定,逾期货物未办理有关手续,海关有权对其拍卖,拍卖后扣除有关费用后,余款退回货主。
运行情况
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综合保税区进出口1712.9亿美元,同比增长50.7%。其中出口1042.3亿美元,同比增长52.4%;进口670.6亿美元,同比增长48.2%。有以下3种方式:
1、按贸易方式
在全国综合保税区所有贸易方式中,进料加工货物进出口值1030.6亿美元,同比增长49.1%,占比60.2%。其中,出口值761.8亿美元,同比增长42.7%;进口值268.9亿美元,同比增长70.8%。区域仓储物流货物进出口值535亿美元,同比增长1倍,占比为31.2%。其中,出口值221.4亿美元,同比增长2.4倍;进口值313.5亿美元,同比增长54.9%。上述两种贸易方式进出口占比合计为91.4%。
2、按企业性质
在全国综合保税区所有企业性质中,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值948亿美元,同比增长10.6%,占比为55.3%。其中,出口值671.3亿美元,同比增长14.1%;进口值276.7亿美元,同比增长3%。中外合资企业和私营企业进出口值分别为413.9亿美元和239.3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3倍和1.2倍,占比分别为24.2%和14%。上述三种企业性质进出口占比合计为93.5%。
3、出口国别
在全国综合保税区实际进出口国别(地区)中,美国台湾省香港地区居前三位。其中美国进出口值为359.9亿美元,同比增长43.6%,占比为21%;台湾省进出口值为152.3亿美元,同比增长63.9%,占比为8.9%;香港地区进出口值为143.9亿美元,同比增长95.6%,占比为8.4%。上述一个国家和两个地区,进出口合计占比38.3%。
相关政策
1、管理与税收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海关对保税区实行封闭管理,境外货物进入保税区,实行保税管理;境内其他地区货物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境;同时,外经贸、外汇管理等部门对保税区也实行较区外相对优惠的政策,同时保税区具有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实行“境内关外”运作方式。
2、审批与经营
根据工商登记法律、法规,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但是对于需要进行前置许可性审批的经营范围的确定,需要申请人先就经营内容进行审批申报,而后进行工商登记。保税区内企业的经营范围如果涉及前置审批项目同样需要现行报请相关部门许可后才能执行。可以明确的是,保税区内企业到海关办理注册、备案本身并不属于行政许可。而且该备案是在营业执照办理完毕后的。
保税区企业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内贸易的,如果不涉及许可类贸易项目同样不需要经过任何审批就可以将其列入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但实践中很多保税区内的工商部门对于此类业务并不予以营业执照确认。其理由仍然是保税区管理的特殊性,非保税区业务会不利于海关及相关部门对保税业务的监管。
综合保税
介绍
综合保税区是设立在内陆地区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行封闭管理,是目前我国开放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国家开放金融、贸易、投资、服务、运输等领域的试验区和先行区。其功能和税收、外汇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的有关规定执行。即:国外货物入区保税,货物出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保税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该区以国际中转、国际采购、国际配送、国际转口贸易和保税加工等功能为主,以商品服务交易、投资融资保险等功能为辅,以法律政务、进出口展示等服务功能为配套,具备生产要素聚散、重要物资中转等功能。保税区的一种。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9月份印发了《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要求,现有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及符合条件的保税区将逐步整合为综合保税区;新设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统一命名为综合保税区。逐步统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信息化管理系统,统一监管模式。
同时,结合实施《推进“三个1亿人”城镇化实施方案》,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符合条件的大中城市设立综合保税区。
政策比较
中国保税区
山西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
2012年09月04日,山西首个综合保税区获国务院正式批准。山西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个投资25亿元、规划总面积2.94平方公里的综合保税区获批,结束了山西省没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历史,标志着山西省有了承接全球高新技术产业转移、发展现代物流业的重要基地,山西外向型企业也能从中享受诸多便利和实惠。
保税区获批时,山西省有实际进出口业务的加工贸易企业38家,随着出口商品结构的不断调整,2011年不锈钢已经成为山西省第一大出口产品,富士康的机电产品进出口总额也占山西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年总额的50%。太原市位于山西省的中部地区,又是省会,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与太原武宿国际机场、太原铁路编组站、太原武宿互通立交枢纽相邻,具备航空、铁路、公路综合联运条件,交通优势显著。
首个综合保税区设在太原,可以改变山西省长期不能进行保税加工、保税仓储、保税物流等与国际贸易有关经济活动的局面,改变山西省没有陆地口岸的地理劣势局面,也有利于山西省资源产品和重工产品高效率走向全国和全世界。
北京天竺保税区
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于2009年7月29日通过国务院联合验收组的验收,正式封关运作。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于2008年7月由国务院批准成立,占地5.94平方公里,在顺义临空经济区内,将原有的空港保税物流园区和加工区整合在一起,以口岸通关、保税物流、出口加工等几个功能为主。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整合了天竺出口加工区、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航空货运基地、空港物流基地的功能和政策,实现了政策叠加、优势互补。落户天竺综合保税区的企业可享受税收、海关、国检、外汇等政策优惠。区内企业之间进行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区内企业与区外企业交易,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可享受出口退税优惠。
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第10家综合保税(港)区,也是中国首家以空港为依托的综合保税区。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封关验收后,不再保留北京天竺出口加工区和北京空港保税物流中心。
天津保税区于1991年5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位于天津港港区之内,开发面积5平方公里,是中国北方规模最大的保税区。作为高度开放的特殊经济区域,保税区具有国际贸易、现代物流、临港加工和商品展销四大功能,享有海关、税收、外汇等优惠政策。
建区17年来, 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国家有关部委的支持帮助下,始终以建设现代国际物流中心为目标,主要经济指标以年均 30% 以上的速度增长,位居全国保税区前列。截至2008年底,累计吸引外商直接投资180.1亿美元,外资实际到位72.9亿美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106.1亿元,有中外企业12986家,其中世界500强企业62家。保税区每平方公里吸引外商直接投资达到10亿美元,产生税收4.5亿元,是开放区域资金密集度和单位效益较高的地区。
2008年, 区域经济在继续快速增长,完成合同外资5.8亿美元,外资实际到位2.6亿美元,合同外资是全市总量的30.7%, 占全国保税区总量的40.29%特别是现代物流发展迅猛,全年进出区货物总值417亿美元,分拨销售进口汽车5.1万辆,继续保持全国最大的进出口汽车基地位置。在进出区物流中,天津占40%,北京占30%,华北、西北及其他地区占30%,服务京津地区、环渤海地区和中国北方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
1990年6月,经中央批准,在上海创办了中国第一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1992年以来,国务院又陆续批准设立了14个保税区和一个享有保税区优惠政策的经济开发区,即天津港、大连、张家港、深圳沙头角、深圳福田、福州、海口、厦门象屿、广州、青岛、宁波、汕头、深圳盐田港、珠海保税区以及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全国15个保税区隔离设施已全部经海关总署验收合格,正式投入运营。
1992年,在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发表之后,各保税区纷纷加快了实质性启动,基本建设进展迅速,初步形成了招商引资的软硬环境,海内外客商投资踊跃,大多数保税区首期开发区域的土地已批租或出让完毕,并在进一步开发二期工程,吸引外资工作也出现了可喜的局面。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全国各个地区的保税区已经根据保税区的特殊功能和依据地方的实际情况,逐步发展成为当地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中开发形成的功能有保税物流和出口加工。
随着中国加入WTO,全国保税区逐步形成区域性格局,南有以广州、深圳为主的珠江三角洲区域,中有以上海、宁波为主的长江三角洲区域,北有以天津、大连、青岛为主的渤海湾区域,三个区域的保税区成为中国与世界进行交流的重要口岸,并形成独特的物流运作模式。
江苏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港区
苏州工业园区早在2005年就根据吴仪副总理对特殊区域进行“政策叠加、功能整合”的指示,积极探讨实现园区内的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 和直通式陆路口岸、三区间的联动。2006年召开的第八次中新联合协调理事会进一步明确,允许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试点工作。2006年12月17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该区域执行保税港区的相关政策,是目前国内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的特殊功能区综合保税区整合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所有功能政策。如国外货物入区实行保税,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企业在区内不仅可以进行货物的保税仓储和加工、制造业务,还将可以开展对外贸易(包括国际转口贸易),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国际中转,检测、维修,商品展示,研发,以及港口作业等业务。相比洋山、天津和大连等保税港区侧重的口岸通关功能,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直接服务于周边的加工制造业,为企业提供更为全面的功能平台,满足加工贸易的各种需求。
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是在园区现有的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直通式陆路口岸基础上进行功能整合和政策叠加而形成的,总面积5.28平方公里,本次验收4.2平方公里,集保税加工、保税物流、进出口贸易、采购分销、金融服务、检测维修、展示展览等功能于一体的特殊监管区域。将建立具有口岸作业、保税物流、保税加工、国际贸易等多种功能,配套服务完善的综合保税区,成为上海洋山港,浦东空港及太仓港在内陆地区的喂给、疏散港,最终发展成为长三角地区制造集群的生产服务业基地和重要的国际货物集散地。
海南海口保税区
海口综合保税区这是中国第四个综合保税区,区位调整至老城经济开发区。它和保税港区一样,是我国目前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特殊开放区域。这是我国继苏州工业园、天津滨海新区和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之后设立的第四个综合保税区,也是首个在省会城市设立的综合保税区。综合保税区是经国务院批准,以虚拟港口为依托,设立在特定区域内,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即叠加了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
它和保税港区一样,都是我国目前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特殊开放区域。具有口岸、物流、加工三大主要功能,具体包括仓储物流,对外贸易,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国际中转,售后服务,商品展示,研发、加工、制造,口岸作业等9项功能。
海口综合保税区的主要优惠政策有:国外货物入区保税;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货物出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它将与此前已经通过国家验收、封关运营的海南洋浦保税港区实施“错位布局、互为补充、共同发展”。
据规划目标,海口综合保税区将建设成为按国际惯例办事,与国际市场接轨,实现货物、资金、人员进出自由和投资经营自由、高度开放的特殊区域,形成依托省会城市、辐射海南、拓展海外的现代物流和加工贸易运营示范区。
据了解,海口保税区1992年10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1993年4月13日经海关总署验收正式封关运作,规划建设面积1.93平方公里。经过十几年的开发建设,引进了海马汽车、韩国三星光电子、金盘电气、中和药业等100多家中外企业,形成生物制药、汽车制造、电子信息和机电加工四大产业群,为海口及海南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与此同时,因为远离货运港口和区内发展空间不足等,海口保税区的发展已受到严重制约。
海口综合保税区的设立,犹如一匹强劲的“新引擎”,必将为推动海南又好又快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综合保税区的政策优势,将全面提升海口市的核心竞争力,极大地拓展海南对外开放空间,为海南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形成吸引资金和资源的强大优势。可以预见,随着综合保税区的建设,海南的经济建设将会迎来一轮新的热潮。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我们要把握住这个机遇,着力发挥综合保税区的优势,吸引人才,吸引资金,为加快海南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黑龙江绥芬河保税区
综述
绥芬河综合保税区于2009年4月21日经国务院国函批准设立,规划控制面积1.8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起沿河路西端转盘,南至301国道,西至自来水公司加压泵房,北至滨绥铁路。
2010.8.31中俄边境的综合保税区绥芬河综合保税区通过国务院联合验收组正式验收。绥芬河综合保税区一期封关区域面积1.2平方公里,已经完成基础设施,海关隔离设施,进出卡口和通道,监管设施一级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
性质和功能
设定的绥芬河综合保税区是由国家批准并实行特殊保税政策的区域,实施国家保税港区(洋山保税港区)政策。由海关按照“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入区退税”的监管原则,实行全区封闭化、信息化、集约化监管,除具有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转口贸易、商品展销、进出口加工等功能外,还有集聚企业和政策示范功能,可为周边及腹地加工贸易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物流发展环境。
产业定位
国际贸易。充分利用绥芬河地缘优势,把中、俄、日、韩及欧洲等地的经济要素联系起来,增大进出口、转口贸易物流量、货值量和金融结算量,带动整个通道沿线的经济开发,增大经济带沿线城市的吸引力、辐射力和牵动力,把绥芬河建设成为东北地区国际贸易中心。
现代物流。结合绥芬河口岸功能,打通东北亚中、俄、日、韩陆海联运大通道,辐射全国乃至东北亚的现代化交通网络,把绥芬河综合保税区打造成为黑龙江出海口、北亚区域进出口商品集散地。
进出口加工业。面向中俄两国和国际市场,凭借综合保税区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吸引中俄两国和其它国家的技术、人才、资源和设备进区投资合作,发展多种投资合作形式的综合性进出口商品加工业,引导东北亚地区企业资源相结合,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创新能力,形成区内外配套的完整的加工制造链和产业体系。
优惠政策
税收政策:对境外运入区内的企业建设所需机器、设备和基建物资等,企业自用的生产、管理设备和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及所需维修零配件,生产用燃料、设备等免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对境外运入区内的企业加工出口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件以及转口货物和在区内存储货物实行保税。
保税货物在区内存储无期限限制。
区内企业生产供区内销售或运往境外的产品,免征区内加工环节增值税。
区内加工企业生产销往国内的产品,按照产品所含境外料件的比例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国内货物进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货物入区后凭海关签发的出口退税报关单证明联,即可办理退税。
外贸政策:境外货物(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的外)入出区免验许可证,免出口配额管理。
外汇政策:区内企业可以开立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和资本项目外汇专用帐户;不实行外汇核销;企业外汇收入可以全额留存;企业外商投资者的利润、股息、红利可以汇出境外。
配套环境
综合保税区位于绥芬河市主城区西侧,具有畅通的交通运输网络。有国家一级公路口岸和国家一级铁路口岸与俄罗斯联结;301国道正在扩建成高速全封闭公路建,三年内完成;滨绥铁路牡丹江至绥芬河段高速电气化铁路也在修建,三年内完成通车。保税区内有标、宽轨铁路专用线入区,与滨绥铁路联结;公路卡口与301国道联通。
管理模式
采用“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模式。按照政企合一的方式组建保税区管委会和保税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运作方式。管委会由政府授权统一承接市级部门行政管理职能,对保税区进行服务和管理;开发公司负责对保税区的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对土地实施集约化经营,其收益用于保税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开发公司资金来源,一是政府投资,二是企业参股,共同运营。在完成区域六通一平、围网、监控、卡口、通关、园区配套设施建设的同时,建设厂房和仓库,出租给入驻企业。欢迎广大企业参股入股。
广西保税港区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于2008年5月29日获国务院批准设立,钦州保税港区是继上海洋山、天津东疆、大连大窑湾、海南洋浦、宁波梅山之后的全国第6个保税港区。这也是继2008年1月16日国家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后党中央、国务院支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北部湾经济区参与经济全球化的一个重要表现。该保税港的设立在增强区域综合吸引力和竞争力,深化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带动西南、中南和华南地区的开放合作,加快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建设等方面,都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意义。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的发展定位是作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核心平台,是中国—东盟合作以及面向国际开放开发的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和出口加工基地。未来的发展目标是要立足北部湾、服务“三南”(西南、华南和中南)、面向东南亚,力争成为运行高效、功能完善、开放度高的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物流枢纽和资源配置枢纽,进一步促进广西北部湾港口成为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
根据国务院批复,钦州保税港区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港区北至金光工业园启动区,西至钦州港10万吨进港航道,东至大环作业区后方陆域,南至大榄坪南作业区。钦州保税港区的功能和税收、外汇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封闭管理。
钦州保税港区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逐条建成”的原则,分三期进行建设。第一期工程建设2.5平方公里,总投资估算31.34亿元,其中经营性项目投资23.35亿元,非营利性项目7.99亿元。一期工程已经全面开工建设,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启动。保税港区范围内首期两个10万吨级深水泊位已于2007年5月开建,现已完成投资8400万元。直通保税港区的大榄坪二号路2009年5月动工建设,工程项目进展较为顺利,已全部完成长5.5公里的简易路面工程,累计完成投资6564万元,占投资总额的49%,2008年底可全面竣工。按要求,一期所有工程将于2009年10月底前竣工,2009年12月底实现封关运作。第二、三期的建设,将视保税港区的发展实际适时实施。
港而建的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位于我国南海的北部湾北畔,是广西省级经济开发区和广西大型临海工业园的核心区域。开发区管辖面积89.2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34平方公里,海洋面积55.2平方公里。总人口约1.6万。
广东深圳福田保税区
基本信息
福田保税区1991年5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1993年2月18日隔离围网设施通过海关总署验收。面积为1.35平方公里,配套生活区面积为0.63平方公里。福田保税区东起皇岗
口岸,北邻京港澳高速公路,比邻深圳地铁与香港西北铁路接驳的福田口岸(原皇岗)地铁站。
福田保税区建有一号专用通道经落马洲大桥直通香港,区内企业拥有的香港货柜车可自由进出保税区,经批准的私家车可从香港到保税区并在深圳市内行使。另建有二号通道、三号桥与深圳市区相连,并已开通公共巴士。
福田保税区内的各项市政设施均已完善,已完成通路、通水、通电、通电话、通邮、通排污。配套生活区内建有宝瑞轩、朗庭豪园、居雅苑、京隆苑等供家庭居住的豪华寓所,另有充足的员工宿舍可供租用。区内银行、保险公司、律师事务所和报关行等一应俱全。
地理位置
福田保税区位于中国广东省深圳经济特区中心区的南端,东起全国最大的陆路口岸--皇岗口岸,西至新洲河和世界著名的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南沿深圳河,隔河与香港落马洲相望,北邻广深珠高速公路,生活配套区与市中心紧密相连。保税区面积为1.35平方公里,配套生活区面积为0.63平方公里。所在地为海积平原,海拔4米,防洪设施可抵御100年一遇的洪水,所在地属第四系地层,主要为海陆互相沉积地层,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年均温度22.4℃,年均降水量1948.6毫米,日照2010小时。
基础设施
福田保税区南至香港九龙尖沙咀31公里,葵涌货柜码头30公里,香港新机场38公里,东至深圳罗湖火车站10公里,至盐田港30公里,西至妈湾,蛇口港25公里,西北至深圳黄田机场(现更名为深圳宝安国际机场)30公里。保税区建有封闭的日通车4000辆次的一号专用信道,经落马洲大桥与香港直接连通,区内企业拥有的香港货柜车可自由进出保税区,经批准的私家车可从香港进入保税区并在深圳市区行驶。另建有二号信道、三号信道与深圳市区相连。已有多路公共汽车连接保税区和深圳市中心,区内公共穿梭小巴已经开通。保税区毗邻正在建设中的深圳地铁皇岗总站(与香港规划的西北铁路接驳)和京港澳高速公路深圳起点。保税区内基础设施已基本完善,已完成通水、通电、通电信、通邮、通排污及土地平整。道路四通八达,周边地区高速公路、铁路、码头、机场一应俱全。区内建成有220KV变电站,可提供双回路供电,电力供应充足。自来水日供应能力1万吨,可充分满足区内生产、生活用水需求。保税区固定电话交换机容量达2万门,可直拨世界各地,深圳及香港的移动电话在区内均可使用。深圳的数据通讯网络和卫星通讯网络均可覆盖该区,保税区建有邮电局和速递服务机构。预计在2000年,区内将可提供管道供应工业用气。2001年区内将建成日处理量达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
生活条件
产业导向
福田保税区致力于发展高科技工业和现代物流业。已有22个国家和地区的投资者在福田保税区内投资,产品主要为微电子、电脑及零配件、光通讯元器件、生物医药工程等。
福田保税区商品交易市场已投入运作,可协助区内企业开展进出口贸易及与国内企业开展贸易活动。
广东深圳沙头角保税区
深圳市沙头角保税区,于1987年12月25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创办,并于1991年5月28日由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她位于深圳经济特区东部的沙头角,东北接华南最大国际中转港盐田港,南接通住香港的沙头角口岸,西通梧桐山隧道与深圳市区相连。现规划区内工业用地27万平方米,生活用地15万平方米,是中国创办最早的保税区。
沙头角保税区的发展目标是:以发展先进的外向型工业为主,并适当发展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仓储、运输、房地产及其他第三产业。至2010年,保税区出口加工企业76家,投资客商主要来自香港、台湾、日本、新加坡、美国、德国等地,其中台湾精英、大众、唯冠等知名企业分别在我区投资设立了鑫茂科技、才众电脑、唯冠科技等高新技术企业。企业产品主有电脑主机板、电脑显示器智能玩具、黄金珠宝、纺织服装、塑胶制品等。2000年工业总产值达161亿元人民币,出口创汇17亿美元。
广东深圳盐田港保税区
盐田港保税区于1996年9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首期开发0.85平方公里,以盐田港大道为界分为南北两片,南北两片将以全封闭高架专用通道相联。北片区面积约为0.68平方公里,正在进行开山填海工程;南片区面积为0.17平方公里,其隔离围网设施已于1999年1月8日通过海关总署验收; 盐田港保税区位于盐田港港区内,设有区港专用通道直通码头作业区。盐田港为中国四大集装箱大港,已开通了 条国际班轮航线通往欧洲及亚太地区。2001年盐田港吞吐量达 万TEU,并以每年约50%的速度高速增长。 盐田港建有全长24公里的平盐疏港铁路与京广、京九铁路大动脉连通,铁路运输连通全国各地。 盐田港保税区周边还有盐坝高速公路、惠盐高速公路及盐田港大道等公路网络。海运、公路与铁路共同组成了一个便捷快速的海陆联运交通网络。 盐田港保税区内的各项市政设施均已完善,已完成通路、通水、通电、通电话、通邮、通排污等工程。
广东汕头保税区
汕头保税区位于广东省汕头市南区,面积2.34平方公里。1993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同年12月监管设施通过海关总署验收开关运作。功能主要是发展出口加工、仓储物流、国际贸易和金融信息业。
汕头保税区致力营造适宜客商投资的硬件环境。自开发建设以来,累计投入基本建设资金13.5 亿元,实现全区土地工业标准化的“五通一平”,配套建设一个11万伏变电站和一个1万伏开关站,供电、供水与排水、排污分流管道自成网络。完成首期填海造地1平方公里。建成40多万平方米各类厂房、仓库。1999年5月,海关总署批复同意将广澳深水港码头作为保税区专用码头。目前已配套一个3万吨级专用码头,2个5万吨级泊位码头2007年可投入使用。建成一个移动通讯基站,程控电话IDD、ISDM、ADSL、DDM等通讯服务俱全,光纤网络直达各企业。园林绿化率达36%以上。
四川成都保税区
2010年10月18日,国务院设立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新设立的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是对现有四川成都出口加工区成都保税物流中心(B型)进行整合扩展而成的。
四川成都出口加工区2000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中国首批出口加工区之一,2009年进出口总额64.2亿美元,2010年1—7月进出口总额50.75亿美元,增长43%,中西部排名第二,是全国发展最好的出口加工区之一;成都保税物流中心(B型)于2009年3月通过验收,7月正式封关运行,发展情况良好。根据国务院批复,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4.68平方公里,位于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整合扩展后的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集保税出口、保税物流、口岸功能于一身,是目前国内功能最全、政策最优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利于海关监管运行,更有利于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在批准的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范围内,已有英特尔、富士康、德州仪器、宇芯等20多家企业入驻,投资总额22.3亿美元,区内从业人员超过2万人。
山东青岛保税区
区域介绍
青岛保税区具有“境内关外”特性,实行“免证、免税、保税”等特殊政策的自由贸易区,是山东省及沿黄河流域的保税区。
青岛保税区于1992年11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地处风光秀丽的沿海开放名城青岛市,总规划面积2.5平方公里,1993年3月28日经国家海关总署验收正式开关运营。参照国际上自由贸易区惯例,国家和地方政府在海关、外汇、外贸、税收、行政等方面赋予青岛保税区一系列特殊优惠政策,具有国际贸易、进出口加工、保税仓储、物流分拨、商品展示等特殊功能,是目前中国大陆对外经济开放度最大、运作最灵活、政策最优惠的特殊经济区域之一。
青岛保税区充分利用区位优势、政策优势和功能优势,加快向自由贸易区转型步伐,在基础建设、形象工程、体制创新、企业服务、港区联动等方面均取得了可喜的进展,形成了完备的基础设施和商务环境,成为山东省对外开放的先行区、体制创新的实验区、科技创新的示范区、流量经济的辐射带动区,形成了中外客商投资的新热点。
青岛保税区已吸引40多个国家和地区及国内20多个省市的投资者前来兴办实业,投资各类项目2000多个,其中三资企业近千家,合同利用外资已达16亿多美元。已有日本的伊藤忠、住友、三菱、日商岩井、丸红、松下、扶桑,美国的朗讯、伊士曼、PL塑胶等19家世界500强企业落户青岛保税区。
青岛保税区适应青岛市经济重心西移的发展趋势,确立了以国际物流为导向,以生产加工和国际贸易为两翼的发展格局,力争成为东北亚地区现代国际物流集散地,逐步形成国际物流分拨中心、国际采购中心和以IT产业为主导的高科技产品制造中心,向世界先进的自由贸易区目标发展。
管理服务
全国十五个保税区中第一家通过ISO9001(2000版)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管理机构。推行“小政府,大服务”,实行集中办公,并行式服务,企业一切事务均可在区内迅捷、高效地办结。实行投资全程免费代理服务。来区投资的企业签订投资协议后,可以在项目审批、注册登记、开工建设、劳动用工等各个环节享受全程的“一条龙”服务,极大地减少办事手续,降低前期费用。
海关对进出境通关采用国际通行做法,实行申报、代理申报、信誉放行、特殊紧急情况先放行后补办手续等灵活简便做法,提高通关速度;实现进口货物、快件直通关。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接受24小时报检,接受电话、传真及计算机联网后的网上报检。
山东省第一个“投资无费区”。除交纳工商注册费、税务登记工本费、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备案工本费等8项收费以外,其他收费一律免收或由保税区财政垫付。
山东省花园式投资示范区。
优惠政策
进出境贸易
1、区内企业可以从事进出境贸易、转口贸易、过境贸易。
2、区内与境外间进出口的货物,海关实行免税或保税政策,并实行备案制,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3、贸易企业从区外购进货物出口离境的,可办理出口退税。
出口加工
1、区内加工贸易企业不实行分类管理、不设银行保证金台帐。
2、产品区内销售或出口,免征生产环节增值税。
3、加工出口产品入区的料、件免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免领进出口许可证。
4、境外入区的料、件加工周期不受时间限制。
5、经批准,区内企业可在区外进行部分工序性加工。
6、利用国内原料、零部件加工产品离境后,国内原材料部分可享受出口退税。
保税仓储、商品展示及其它服务贸易
1、在区内储存货物的品种和仓储时间不受限制。
2、允许区内仓储的货物进行商业性简单加工。
3、允许区内企业从事面向国内市场的大宗进口物资分拨业务。
4、鼓励企业在区内建立保税商品展示交易市场。
外汇政策
1、区内企业可开立外汇现汇帐户,并可在境外开户。
2、保税区内企业允许保留现汇,周转使用。
3、区内企业不需办理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4、区内与境内区外的所有经济交易,区内区外机构均不需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续。
5、贸易项下外汇可根据项目运作需要自由汇往境外。
6、企业年度税后利润外方所得部分经核准可自由汇往境外,其中人民币可换成外汇汇往境外。
7、区内企业资本项目外汇专用帐户可以在注册地开立,也可以在注册地以外地区开立。
8、区内企业之间以及保税区之间的交易,可以以外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财税政策
1、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企业,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非生产性企业享受“免一减二”的优惠,生产性企业享受“免二减三”的优惠。
2、外商投资兴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外商投资兴办的先进技术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延长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奖励政策
2.引荐各界客商在保税区开展投资及其它经济合作业务,参照《青岛保税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给予实际到位资金额的0.3%-1%奖励。
山东烟台保税区
烟台保税区1992年设立, 1994年区内墓本建设和标准厂房、保税仓库、海关业务厅竣工启用,全封闭海关监管区正式开关营运。金融、保险、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贸易公司等服务机构全面运转。保税区坚持“全新、高效、按国际惯例运作”的方针,实行“一条龙”服务,为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出口加工、“一条龙”服务,为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出口加工、仓储、商品展示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经营条件和优惠政策。
浙江宁波保税区
宁波保税区于2002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以土地置换方式建立了保税区南区,面积为0.4平方公里。保税区具有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示等功能。2002年6月,国务院批准设立浙江宁波出口加工区,规划面积3平方公里。两区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实行“境内关外”运作方式,是中国大陆对外开放程度最高、运作机制最活、政策最优惠的特殊经济区域之一。宁波保税区、浙江宁波出口加工区实行统一管理,功能政策互补,产业联动发展,是中国大陆投资环境最优越、功能最完善的区域之一。两区管委会为宁波市政府派出机构,并实行合署办公。 ...到目前为止,已有近40个国家和地区的投资者在区内设立企业5000多家,注册资金达403064万美元,其中外商投资企业834家,总投资36亿美元。引进高科技项目128个,总投资26亿美元。尤其是台资企业集聚发展,引进台资企业137家,其中生产型企业61家,总投资11.3亿美元,成为浙江省最大的台资企业集聚地。区内已初步形成 计算机产业群、半导体光电产业群、精密机械产业群、留学生创业企业群、软件产业群和国际贸易、仓储物流企业群,成为华东地区高科技产业发展的高地和重要的进出口物流集散地。
陕西西安保税区
西北地区第一个综合保税区——西安综合保税区于2011年2月14日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准设立。
西咸空港综合保税区,西部飞机维修基地,空港商务中心,空港国际货站,空港国际酒店,空港水、电、气、电信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8个项目中,西咸空港综合保税区和西部飞机维修基地项目,是空港新城精心策划和打造的功能性、标志性项目,在西北地区具有惟一性。西咸空港综合保税区总投资100亿元,将建设成集现代物流、高端制造、现代服务和国际贸易等功能为一体的与世界接轨的高品质多功能综合保税区。
新疆保税区
2011年6月13日,记者从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国务院批准,中国最大的陆路口岸――阿拉山口口岸正式获准建设综合保税区。这是新疆首个综合保税区。 据介绍,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总体规划面积5.6平方公里,预计监管和基础设施投资8亿元人民币。2010年将完成一期2.96平方公里的建设,实现当年审批、当年建设、当年封关运营的目标。
位于新疆西北部的阿拉山口口岸是中国向西开放的桥头堡。自1990年6月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以来,经过20年的发展,阿拉山口口岸已经由中国著名的大风口和不毛之地,发展成为功能齐全、活力十足的综合型口岸和新型边境口岸城市。数据显示,2010年,阿拉山口口岸过货量达到2524万吨,进出口贸易额和海关税收双超百亿,分别达到118.7亿美元和103.7亿元。
综合保税区是中国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享受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是中国开展对外贸易、促进现代物流发展的外向型特殊经济功能区。
内蒙古赤峰保税区
赤峰保税物流中心于2012年5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申报建设。2013年8月8日,经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批准设立。项目位于内蒙古红山物流园区,由沈阳铁路局投资建设,沈阳铁路局赤峰铁发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运营。
赤峰保税物流中心一期围网用地面积184100平方米,总投资7.2亿元。中心内建有保税仓库6座,总面积32562平方米;海关查验仓库1座,面积2000平方米;露天堆场2处,总面积20350平方米;卡口与报关楼1座,面积2580平方米。赤峰保税物流中心围网外设有集装箱堆场30000平方米和接轨国铁的铁路运输专用线3条。
赤峰保税物流中心作为保税监管场所,具备进口货物保税仓储、出口货物入区退税、简单加工、转口贸易、进出口货物分拨集散等功能。同时,中心还在保税、退税、仓储、报关等方面享有多项国家优惠政策。中心建成运营后,可实现“一站式”快速通关,业务覆盖赤峰市及周边省市部分地区,赤峰将拥有面向全国及东北亚最便捷的内陆“无水港”。
中心内企业可以开展以下业务:
(一)保税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
(二)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
(三)全球采购和国际分拨、配送;
(四)转口贸易和国际中转;
(五)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国际物流业务。
重庆西永保税区
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位于重庆沙坪坝区西部新城的西永镇和陈家桥镇,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是我国规划面积最大的综合保税区,于2010年2月26日正式挂牌成立。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将成为重庆打造内陆开放高地的重要平台,该区已经吸引惠普、富士康、英业达等一批IT巨头相继进驻,将助推重庆建成中西部第一大加工贸易基地。综合保税区于2010年2月由国务院批准设立重庆西永,规划面积10.3平方公里,分为A、B两个区块,面积为全国最大。据了解,该区将重点打造外向型电子信息产业集群,至“十二五”末期,将形成8000万台以上的笔记本电脑生产能力,包括一批关联项目在内,产值将超过5000亿元。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成立仪式上表示,自2009年以来,以惠普、富士康、英业达等IT巨头为龙头的笔记本电脑基地正式落户重庆西永,未来将形成1000多亿美元的进出口规模,对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需求巨大,西永综合保税区应势而生,它将和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一起,构建起重庆水陆空保税的“双子星座”,成为重庆打造内陆开放高地的重要平台,助推重庆加快建成中西部第一大加工贸易基地,截至2013年,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和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的综合实力排名中西部第一。
综合保税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综合保税区整合原来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等多种外向型功能区,实行最先进的海关监管模式。我国综合保税区政策始于2006年,包括重庆西永在内,全国共设有天津滨海新区、上海外高桥、北京天竺等9个综合保税区。
湖北武汉保税区
2011年8月29日,国务院正式下发《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的批复》。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位于东湖高新区流芳片区,规划面积5.41平方公里,东起光谷六路、南至沪蓉高速公路、西抵光谷三路、北至高新五路。
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港口功能于一身,除服务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内出口为主的大型高新技术企业和科研机构外,还将辐射武汉“1+8”城市圈、湖北省乃至我国中西部地区。此次落户光谷,将立足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能源环保、高新技术等产业集群,打造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新平台,成为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又一张新名片。对新兴产业布局、湖北承接沿海产业转移都将是有力的推手。
浙江舟山港保税区
浙江省政府新闻办2012年10月11日上午10点举行国务院批准设立舟山港综合保税区新闻发布会。舟山港综合保税区获批后将成为我国国内开放层次最高、优惠程度最大的海关特殊的监管区。
2012年9月29日,国务院以[国函]2012-148号正式批复设立舟山港综合保税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作为舟山群岛新区的一号工程,总规划面积5.85平方公里,总体定位是利用综合保税区特有的功能、政策优势,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成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生产区的重要载体;舟山群岛新区的核心功能区努力发展成为面向亚太地区、以大宗商品为主的综合保税区,重点培育三个市场,即船舶和海洋工程交易租赁市场、国际进口商品展示交易市场和大宗商品保税交易市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招商规划等各方面的工作都在积极推进当中,截止7月份,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已签约项目和意向性项目共31个,总投资超过30亿美元。今天发布会现场还将进行10个项目的签约。
江苏南通保税区
2013年1月3日,国务院致函省政府和海关总署,批复同意设立南通综合保税区。南通综合保税区共两个区块。区块一位于原出口加工区范围内,规划面积1.5平方公里;区块二位于苏通长江大桥东侧,规划面积3.79平方公里,东与海门市交界,西至农场路。
辽宁大连保税区
大连保税区于1992年5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设立,是目前中国大陆开放程度最高、政策最优的综合性经济区域之一。
贵州贵阳综合保税区
2013年9月25日,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贵阳贵阳综合保税区,根据批复,贵阳综合保税区位于该市白云区都拉乡,区东至都拉乡火石坡,南至环城高速路,西至盐沙线,北至云环路延伸段,规划面积为3.01平方公里,享受保税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保税区具有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三大核心功能,将开展对外贸易、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商品展示、研发加工制造等9方面的业务。
批复还要求,贵州省要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拟定综合保税区的开发实施方案和产业发展规划,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前提下进行建设。海关总署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贵阳综合保税区的监管、服务工作,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
贵州省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贵阳综合保税区的设立,有利于提升该省开放型经济水平、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深化与周边地区的合作,有利于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承接产业转移、加快与东部地区经济的对接。
此外,贵阳综合保税区还将被建设成为全国首个山地生态型综合保税区,根据山地自然地理条件,保税区在空间布局上体现“一区多园”特点。
广西凭祥保税区
2008年12月,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这是我国继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和海口综合保税区之后的第五个综合保税区。凭祥综合保税区是广西继钦州保税港区之后,再获国家批准设立的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便捷的特殊经济开放区域。凭祥综合保税区规划控制面积8.5平方公里。
凭祥综合保税区功能: 凭祥综合保税区具有对外开放口岸、保税物流、保税出口加工、国际贸易、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内外采购、分销和配送等功能。
凭祥综合保税区除了享有保税区应有的优惠政 策外,还同时享有自治区《关于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若干政策规定》中的优惠政策,是目前我国享受优惠条件最多的保税区之一。凭祥综合保税区实行封闭管理。海关总署将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凭祥综合保税区的监管、服务工作,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
凭祥综合保税区作为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的中方母体与越方对接。凭祥综合保税区除了拥有各大综合保税区的优惠政策外,还有民族自治区、西部大开发、边贸开发、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等优惠政策,综合政策优惠居所有综保区之首。
河南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河南省人民政府2010年11月3日对外公布,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获得国务院批准,规划面积为5.073平方公里。这是中国中部地区最早设立的综合保税区。
2013年,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累计完成进出口总值357.88亿美元,同比增长27.9%,位列全国综保区第二, 在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中排名第四。 据海关总署两区协会提供的数据,2013年,全国34个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综合保税区中,排名前四位的分别是:昆山综合保税区完成进出口总值572.77亿美元,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357.88亿美元,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276.53亿美元,苏州工业园区综合保税区231.99亿美元。
新郑综保区2010年封关后,当年就实现进出口总值94.7亿美元,助推河南省外贸进出口总额跨过200亿美元,由2010年的177.9亿美元跃升至326.4亿美元。
2013年,河南省外贸进出口规模继续保持中部六省第一,外贸进出口增速排在全国第8位,进出口规模排在全国第12位。新郑综合保税区封关运行后,河南省外贸进出口总额在两年内连续跨过了200亿美元和400亿美元两大台阶,其中新郑综保区的进出口贸易对河南省外贸的贡献率分别为104.2%和74.2%。
河南焦作孟州德众保税区
2013年10月24日,河南省第二家保税区——河南焦作孟州保税区(河南德众保税物流中心)通过由国家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组成的国家联合验收组综合验收,即将封关运行。海关总署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司副司长、国家联合验收组组长李志辉和省政府党组成员路国贤共同为河南德众保税物流中心揭牌。
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海关保税监管场所中功能最为全面的一种,具备独特的政策优势,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物流成本,适应现代物流业发展需求。焦作保税区于今年1月经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设立,是焦作市十大建设之一焦作海关及综合保税物流园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该中心建成了总面积5.18万平方米的监管仓库、3万余平方米的集装箱堆场,有2座三进三出、进出分离的永久性全智能卡口、12层9000平方米的综合办公大楼等硬件设施和符合海关要求的软件设施,实行封闭式、信息化、集约化的监管模式。
河南南阳卧龙综合保税区
南阳卧龙综合保税区于2014年12月1日获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这是继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焦作孟州保税区后,河南省设立的第三个保税区和第二个综合保税区,对于南阳市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标志着南阳经济从此拥有了接轨世界的大平台,标志着南阳在中原崛起进程中站在了新的制高点上,也标志着南阳市的对外开放将进入一个新阶段。
南阳卧龙综合保税区选址在南阳光电产业集聚区北部,面积3.03平方公里,一期建设面积1.05平方公里。综合保税区是我国目前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特殊开放区域。在区内,可开展国际转口贸易、国际采购配送、国际中转、商品展示等业务。区内企业享有诸多优惠政策,如进出境货物保税,区外货物入区退税,区内企业生产用设备、基建物资等入区免税,区内企业之间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消费税等。
南阳卧龙综合保税区建设周期为1年,到期必须达到封关运行条件。保税区将依托光电、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功能定位以口岸、保税加工、货物贸易、保税物流四大功能为主,致力于建设成为河南省高端开放平台,形成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的延展区,成为中原经济区快速发展的助推器和中部地区崛起的增长极。
江西赣州综合保税区
2014年1月,国务院正式批复江西省人民政府和海关总署,同意设立赣州综合保税区。这是我国继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和海口综合保税区、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之后的第六个综合保税区。根据国务院批复,赣州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为4平方公里,选址位于赣州开发区辖区内。赣州综合保税区将与赣州黄金机场互为依托,海关可通过开展“区港互动”监管模式,实现赣州综合保税区和机场口岸的无缝对接、深度合作,使货物在两个区域间快速、高效流转,发挥综保区保税物流和口岸功能,推动航空口岸物流跨越发展,共同打造中部乃至全国的空运物流中心枢纽,构筑赣州对外开放大平台。
潍坊综合保税区
潍坊综合保税区是继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苏州工业园区、上海浦东机场、天津滨海新区等综合保税区之后我国第14个综合保税区,也是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获批后由出口加工区转型升级的第一家海关特殊监管区,成为山东对外开放的“新高地”。全区总规划面积18.43平方公里,其中网内保税区5.17平方公里,东至高八路,南至梨园街和樱前街,西至高新二路,北至玉清街,网外产业配套区13.26平方公里。潍坊综合保税区将走以“大物流带大生产”的发展路子,努力建成服务山东、辐射全国及东北亚的“国际物流”“加工贸易”“特色商品交易定价”三大中心。
新设立的潍坊综合保税区具有“保税加工”“保税物流”“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虚拟口岸”等五大主要功能,企业可在此享受保税、免税、退税等多项优惠政策以及便捷的通关条件。潍坊综合保税区的设立,将对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建设起到积极的辐射作用。
威海综合保税区
2018年9月20日,国家联合验收组对威海综合保税区进行实地验收,并召开威海综合保税区验收工作会议,同意威海综合保税区通过验收。威海综合保税区于2016年5月31日获准设立,规划封关面积2.25平方公里,分为南北两个区块。
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
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确定功能上以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为主,同步发展国际转口贸易、商品展示、产品研发等;产业上结合长春陆路干港、龙嘉国际机场口岸功能,依托东北亚中、日、韩、俄联运通道,打造立足长吉图区域,辐射东北亚乃至全国的现代化物流网络,发展现代物流业;进出口加工业方面,重点发展汽车电子产品为主的高科技电子产品加工制造业,以及交通装备工业零部件制造与模块组装两大主导产业。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17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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