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协调可持续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
全面协调可持续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胡锦涛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科学发展观,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经济基础相协调。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社会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
意义
这一发展要求是在总结我国发展实践、汲取世界各国发展经验教训、借鉴国外发展理论有益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的,是全面部署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思维,反映了当代最新的发展理念。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5-03-21 09:50
目录
概述
要求
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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