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力指
军事方面的能力,
国家及类似集团可对其内外对象行使的
暴力。军事力也称为武力(Armed force)、防卫力 (Defense potential)、战争能力 (War potential) ,但在本条目中统称为军事力。
军事力由
军队、
准军事部队、
警察、民兵组织等直接行使。然而,现代战争及
国防已经呈现总体战的态势,可动员人口、
经济力、技术力、
外交力等综合
国力构成的潜在军事力也已成为重要要素。在现代,国家的军事力也是
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作为达成政治目的、保卫
国家利益的最终手段而受到重视。
警察是分化自军队的旨在维持国内治安的组织,因此常不被纳入军事力的范畴,但从根本上说,警察是通过维持社会秩序从而保护国家权益的暴力组织。由于现代世界中
恐怖主义等
非对称作战、
低强度战争的增加,军事力及警力的界线再度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