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4年,满清入主中原,定都北京。在东北统治上采取有别于中原地区“行省制”的“军府制”,以军府建制统治东北。1762年(乾隆二十七年),清朝政府设置伊犁将军(全称“总统伊犁等处将军”),委派明瑞担任第一任伊犁将军,将军府设在伊犁河北岸的惠远城(今霍城县境内)。
清政府在
乌鲁木齐设
都统,都统与将军品级相当。在
伊犁、
塔城、
喀什设
参赞大臣。喀什参赞大臣全称“
总理回疆事务参赞大臣”,其驻地曾一度从喀什迁往
乌什和
叶尔羌。清政府在新疆的军事指挥系统分为北路、南路、东路三部分。在北部的伊犁、塔城;在南路的叶尔羌(今
莎车)、喀喇沙尔(
焉耆)、
和田、喀什、
阿克苏、
库车、英吉沙、乌什;在东路的
吐鲁番、
哈密、镇西(今
巴里坤)、古城(今
奇台)、库尔喀喇乌苏(今
乌苏)等城,设立领队大臣、办事大臣或协办大臣。各级大臣负责统率各地驻防清军,监督管理各地政权。北路各级大臣受伊犁、塔城参赞大臣节制;南路各级大臣受喀什参赞大臣节制;东路各级大臣受乌鲁木齐都统节制。全疆各级大臣都受
伊犁将军统辖。
军府制在新疆的设立,对于巩固西北边防,抵抗
沙俄侵略,稳定社会秩序,防止分裂割据,维护国家统一,发挥了重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