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期货市场
买卖农产品期货合约的市场
产品信息
19世纪中期,芝加哥已经发展成为美国中西部最重要的商品集散地,大量的农产品在芝加哥进行买卖。在当时的现货市场上,谷物的价格随着季节的交替频繁变动。每年谷物收获季节,生产者将谷物运到芝加哥寻找买主,使市场饱和,价格暴跌。当时又缺少足够的存储设施,到了第二年春天,谷物匮乏,价格上涨,消费者的利益又受到损害,这就迫切需要建立一种远期定价机制以稳定供求关系,而期货市场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
期货市场在农产品供给和需求的矛盾之中建立起了一种缓冲机制,这种机制使得农产品供给和需求的季节性矛盾随之而解。
虽然30多年来,农产品期货交易额所占的绝对比例大大下降,但它仍然占据着国际期货市场上相当的份额。国际上仍然在交易的农产品期货有21大类、192个品种,其中相当一部分交易非常活跃,在世界农产品的生产、流通、消费中,成为相关产业链的核心。从我国的情况来看,农产品期货品种仍然是我国期货市场的主流,也是最有可能上新品种并获得大发展的期货品种,并且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这种格局都不会改变。因此,对农产品期货市场产生的理论基础进行分析,以揭示出农产品期货对农业生产和流通所具有的重大意义就显得十分必要。
市场概述
国际市场
国际农产品期货市场最早产生于美国芝加哥。19世纪中叶,芝加哥成为美国国内农产品的主要集散地之一,由于粮食生产特有的季节性,加之当时仓库不足,交通不便,粮食供求矛盾异常突出。为了改善交易条件,稳定产销关系,1848年,由82位商人发起,并成功地组建了美国第一家中心交易所,即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此后,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实现了保证金制并成立结算公司,成为严格意义上的期货市场。几十年来,世界农产品期货市场不断涌现,如东京谷物交易所、纽约棉花交易所、温尼伯格商品交易所等。农产品期货交易的品种有小麦、玉米、大豆、豆粕、红豆、大米、花生仁等。
随着现货生产和流通的扩大,不断有新的期货品种出现。除小麦、玉米、大豆等谷物期货外,从19世纪后期到20世纪初,随着新的交易所在芝加哥、纽约、堪萨斯等地出现,棉花、咖啡、可可等经济作物,黄油、鸡蛋以及后来的生猪、活牛、猪腩等畜禽产品,木材、天然橡胶等林产品期货也陆续上市。
国内市场
我国三家期货交易所中,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现阶段以农产品期货交易为主。大连商品交易所经批准交易的品种有大豆、豆粕、啤酒大麦,玉米期货的各项筹备工作已基本完成,已上市;郑州商品交易所批准交易的品种有小麦、绿豆、红小豆、花生仁。大商所的大豆品种是目前国内最活跃的大宗农产品期货品种,大商所现已成为国内最大的农产品期货交易所,世界非转基因大豆期货交易中心和价格发现中心。
截止2002年底,大商所共有会员191家,客户69000余个,其中粮食企业约1500家。黑龙江、吉林两个粮食主产省,几乎县县都有至少一两个粮食企业,长年从事大商所大豆、玉米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东北地区是我国最大的商品粮基地,粮食商品总量占全国粮食商品总量的20%左右;玉米商品总量约占全国玉米商品总量的30%;大豆商品总量占全国大豆商品总量的一半以上。
大连是我国最大的粮食中转枢纽和粮食流通集散中心之一,拥有远东地区最大的粮食码头——北良新港,全国最大的粮食仓库及东北最大的粮食现货批发市场,形成一个庞大而完备的粮食储运、加工、贸易、进出口企业群。大连地理位置得天独厚,背靠东北粮食生产基地,地处粮食集散中心,大连期货市场建立在相对成熟的现货市场基础之上,根基坚实。
经济功能
风险转移
价格风险可以说是无处不在。在商品市场上,干旱、洪水、战争、政治动乱、暴风雨等等各种情况变化会传遍世界各地,并直接影响商品的价格。激烈的市场竞争会导致价格在较短时期内大幅度波动。与供求相关的风险因素还包括一些商品收获的季节性和需求的季节性。由供求的不可预测所带来的潜在价格风险是市场经济所固有的,也是买主和卖主无法抵御的。
期货合约是通过交易所达成的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期货合约对商品的买卖数量、预期交货时间和地点以及产品质量都有统一的规定。事实上除了价格以外,期货合约的所有方面都有统一的规定。正因如此,期货合约对于那些希望未雨稠缪、保证不受价格急剧变化影响的套期保值者来说是具有吸引力的。农产品生产易受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气候条件的影响,风险性强,通过期货合约这个有用的工具,农民、粮食企业以至消费者都能对农产品市场做出较可靠的估测。
粮食企业、食品加工厂、油脂厂可以利用期货来更好地管理进货与销售,从而提高经营利润。粮库经营者可以利用农产品期货为客户提供各种变通的销售方法,使其占用竞争优势。农场可以在储存作物时,利用期货市场锁住理想的卖价。饲料公司可以利用农产品期货来限定最高买价,避免受到饲料原料或饲料价格上涨所造成的影响。任何与农产品生产经营有关的企业都可以利用大商所的农产品期货来控制成本和提高收入。
当然,期货合约除了套期保值的作用之外,还有风险投机的作用,各种风险程度不同的期货合约可以为投资者提供盈利机会。例如,买卖农产品期货以从预期的价格变化中牟利。
发现价格
在市场经济中,生产经营者根据市场提供价格信号做出经营决策。价格信号的真实、准确程度,直接影响到他们经营决策的正确性,进而影响经营效益。
自期货交易产生以来,发现价格功能逐渐成为期货市场的重要经济功能。所谓发现价格功能,指在一个公开、公平、高效、竞争的期货市场中,通过期货交易形成的期货价格,具有真实性、预期性、连续性和权威性的特点,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出未来商品价格变动的趋势。
期货价格能比较准确、全面地反映真实的供给和需求的情况及其变化趋势,对生产经营者有较强的指导作用。世界上很多生产经营者虽未涉足期货交易,也没有和期货市场发生直接关系,但他们都在利用期货交易所发现的价格和所传播的市场信息来制定各自的生产经营决策,例如,生产商根据期货价格的变化来决定商品的生产规模;在贸易谈判中,大宗商品的成交价格往往是以期货价为依据来确定的。
市场功能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快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逐步拓展交易品种,鼓励生产经营者运用期货交易机制规避市场风险。对此大商所有关负责人表示连续七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体现了国家对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的重视和对农产品期货市场功能作用的肯定。
这位负责人说,经过20年的发展,目前国内农产品期货品种已经达到13个,2009年全国农产品期货市场成交量达到12.35亿手,占全国成交量的57.23%;成交额达到62.17万亿元,占全国市场份额的47.64%。农产品期货市场具备了为农业产业发展的坚实基础。这位负责人认为,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将“加快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的着眼点落在了“逐步拓展交易品种”和“鼓励生产经营者运用期货交易机制规避市场风险”,抓住了“品种”和“市场参与主体”这一国内期货市场发展的关键点。在品种方面,尽管我们已经上市了13个农产品品种,但品种集中在种植和加工领域的粮食、软商品和油脂油料等品种上,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农产品期货品种开发还有很大的开发潜力,需要按照一号文件的要求逐步上市更多农产品品种,需要进一步引导相关主体积极利用期货市场,同时也需要国家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利用期货市场给予鼓励和支持。
大商所表示,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交易所将进一步完善现有农产品期货合约和规则制度,完善市场机制,在保证市场安全运行前提下提高市场效率,同时,将进一步深化“千村万户”和“千厂万企”市场服务工程,吸引产业企业用好期货市场,做精做细现有品种;交易所将继续结合自身市场优势,加大力度研究开发新的涉农期货品种,同时在现有品种健康运行基础上,开发相关指数品种和期权品种,深化市场功能,完善避险体系,使大连期货市场对产业和经济的服务能力与水平跃升至新的层次。
风险管理
概述
期货行业是否稳定发展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期货市场风险防范与管理是期货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期货市场的风险管理包括宏观风险管理和微观风险管理,微观风险管理可细分为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和客户三个方面的风险管理。下面来说一说具体的风险管理类别。
首先是宏观风险管理
宏观管理可分为立法管理、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管理三个方面。
(一)立法管理 立法管理是通过制定、颁布期货交易的法律、法规规范期货市场的组织机构极其运作机制。
(二)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是指一国政府的行政权力机关通过履行自己的职责而实施的管理。
(三)行业自律管理 行业自律管理是指期货市场行业协会进行自治、协调和自律管理。
其次是微观风险管理
1.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
(一)交易前的风险管理 1、健全交易制度与规则2、加强对会员的管理3、选择适当的上市品种4、设立计算机风险控制体系
(二)交易过程的风险管理 1、保证金制度2、持仓限额制度3、大户报告制度4、涨停板制度5、交易回避制度6、市场禁入制度
(三)交易所的风险管理 1、每日结算制度2、强行平仓制度3、风险准备金制度4、风险预警制度
2.期货经纪公司的风险管理
根据期货经纪公司风险产生的来源与表现,在进行风险管理时,期货经纪公司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管理:对客户的管理、对期货经纪公司从业人员的管理、日常交易中的保证金管理以及交割月的限仓管理。
(一)对客户的管理 4、审查客户资格条件、资金来源及资信状况5、加强风险教育和道德教育6、实施严格的保证金管理7、提高客户交易技能
(二)对期货经纪公司从业人员的管理 1、提到业务技能2、培养职业道德
(三)保证金制度 1、每日结算2、客户风险率3、强行平仓
(四)日常自我监督与检查(五)交割月品种的限仓管理
3.客户的风险管理
(一)慎重选择期货经纪公司
(二)明确投资主体,提高风险意识
(三)熟悉期货业务知识及期货品种
(四)遵纪守法
(五)检查交易真实情况
(六)向监管部门投诉或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投机管理
从中国证监会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关于管理通胀预期、稳定物价的精神,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强期货市场的监督管理,坚决遏制过度投机,密切关注异常交易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交易,切实做好市场风险的防控工作,确保期货市场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合理发挥市场功能,为实体经济及国民经济服务。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通知》下发后,证监会立即召集期货交易所主要负责人开会,决定采取五项措施,切实加强农产品期货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抑制过度投机。
一是要求各期货交易所在现有基础上大幅度提高所有品种的交易保证金,同时适度提高期货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自11月26日开始将各个期货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提高到10%以上,通过降低期货交易的杠杆率,抑制过度交易。
二是自11月29日开始,大幅提高所有期货品种的日内回转交易成本,遏制短线频繁交易
三是指导各期货交易所抓紧出台关联账户的认定标准,防范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要求各期货交易所加强监查力量,增加监查工作人员的配备,以应对市场的快速发展,满足各项监查工作需要。
五是认真研判市场运行的变化趋势,要求各期货交易所拟定进一步的监管措施和风险控制方案。
六是派出工作组对各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及一线监管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对重点地区、重点期货公司、重点客户进行现场检查,对市场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力。同时加强与现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保证期现货市场的协调发展。
据了解,7月份以来,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以农产品为主的大宗商品价格上涨较快,期货市场价格跟随现货市场也出现了剧烈波动。虽然期货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带动了市场规模及成交量的大幅增长,但期货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市场秩序较好,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
随着全球大宗商品的普涨,中国证监会审时度势,加强了市场运行的监测监控力度,对各类异常交易行为采取果断措施,对违法违规交易首先是遏制过度投机氛围,规范异常交易行为;其次,强化对程序化交易的监管;第三,督导各期货交易所加强市场一线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这位负责人表示,为使期货市场能够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证监会在充分考虑现货市场发展变化的基础上,将持续推进期货市场规则制度的修改完善,具体表现在扩大合约价值、限制投机持仓和方便产业客户申请套期保值等方面,满足产业客户的风险管理诉求,进一步提升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07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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