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刚,1956年生于湖北
武汉,中共党员,
研究员。1982年本科毕业于
武汉化工学院;2001年研究生毕业于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1987年到武汉科技学院工作,历任院团委书记、系党总支书记、总务处长,1998年任院党委副书记兼院纪委书记;2003年5月起任
湖北美术学院党委书记。2013年3月21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对刘刚违纪问题立案调查。
2003年,《新时期大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科学态度的培养途径研究》,
湖北省教育厅十六大精神专项科学研究项目;2007年,《高等美术院校校园文化建设研究》,湖北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重点研究项目。
《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能力的建设》刊登于2007年3月《思考与创新》,
武汉大学出版社;《育人须以德育为先》刊登于2006年第2期《
学习月刊》;《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能力的建设》刊登于2007年第2期《学习月刊》;《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刊登于2006年6月《
高校反腐倡廉论丛》,
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
经查:刘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招生、基建、干部人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经湖北省纪委审议并报中共
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刚
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鉴于刘刚已涉嫌受贿犯罪,2013年8月2日,刘刚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